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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合作,這三人並非藍魔方樂隊的正式成員。”
黑柯、王健等人都是圈子裡的老油條,深諳版權規則,將資料準備得很詳細很周全,在程式方面做得無懈可擊。
顏韻申辯道:“既然有合作關係,那麼就不能排除陸辰創作的可能!”
廖維揚笑著道:“那就請原告出示創作證據!”
旁聽到這會兒,記者已經把情況瞭解得*不離十,此次版權糾紛的關鍵就在於作品究竟由誰創作。原告聲稱是陸辰創作了作品,但是被告一方卻認定作品是在王健主導下由藍魔方樂隊創作完成。
如此看來,陸辰的這個版權官司是很難打贏,因為藍魔方樂隊表演在前,陸辰登記註冊在後,從時間關係上來說,被告方出示的證據更為有力。
弄得不好,被告還可以起訴原告剽竊。
面對著廖維揚那咄咄逼人的目光,顏韻從公文包裡拿出一個播音器,然後說道:“法官大人,我這裡有一份錄音證據,請允許我當庭播放。”
主審法官點頭道:“可以。”
顏韻摁了播放按鈕,一段錄音就在法**響起。
“把你們最拿手的歌曲演奏一遍,我先聽一聽。”這是陸辰的聲音。
“你以為你是誰呀?一來就發號施令!”這是凌旭的聲音。
“打起精神,將《狂雨》這首歌演奏一遍!”這是辛嘉緹的聲音。
“呼嘯的海風,凌亂的狂雨,帆船在風波里浮沉……”這是藍魔方樂隊在演奏《狂雨》。
演奏結束之後,陸辰挨個的將藍魔方成員點評了一次。
“這首歌是誰寫的?”陸辰問道。
“是我。”凌旭回答。
“一堆狗屎!你以為三和絃加上架子鼓,這就是搖滾了嗎?把架子鼓的聲音拿掉,你自己聽聽你寫的是什麼東西!”陸辰駁斥道。
“新來的,你指指點點什麼意思?看不起我們的話,你可以趁早滾啊!”這是凌旭在跟陸辰爭執。
陸辰冷冷的回應道:“把電吉他給我,我來告訴你們什麼是搖滾!”
“放心,不會讓你失望的。”陸辰回應,然後讓鼓手何世榮配合著打拍子,之後則演唱了《無地自容》這首歌。
演唱完了之後,陸辰驕傲的問道:“現在你們有什麼話要說嗎?”
錄音現場鴉雀無聲。
“好了,這一週就練這首歌吧。今天是週二,週五晚上有演出,我們只有三天時間來排練,我要求你們將這首歌完全的掌握純熟。”陸辰開始在敦促樂隊演奏。
這份錄音只有十幾分鍾長,是陸辰正式加入藍魔方樂隊時用手機錄製的。當時他開啟手機錄音功能,就是為了防止歌曲被剽竊,沒想到現在派上用場了。
陸辰之所以對這樁官司自信滿滿,原因也正是因為他手裡有這份別人都不知道的錄音檔案。
然而現場的法官、被告律師以及旁聽記者並不知道這份錄音檔案的意義,因為音訊裡的當事人都沒有出現在法庭。
主審法官:“原告律師,請你對錄音檔案進行一下說明。”
“好的。”顏韻陳述道:“藍魔方樂隊成立於2014年,起初這支樂隊並沒有註冊,他們是一支徹頭徹尾的草根樂隊,週末在王健開設的深藍酒吧駐唱。2015年六月,藍魔方樂隊遇到了危機,他們的歌迷大量流失,為了挽回歌迷,藍魔方樂隊的隊長辛嘉緹找到了陸辰,希望陸辰能幫助藍魔方樂隊渡過難關。”
“錄音發生的時間是在七月二日,當時是原告陸辰第一次跟原藍魔方成員正式見面。”
顏韻播放了開頭的對話,然後解釋道:“錄音一開始,陸辰就要求藍魔方演奏拿手的歌曲,以便了解藍魔方的實力。而藍魔方成員凌旭不服氣,說原告剛一來就發號施令。這段對話可以證明陸辰是初來乍到。”
“之後,樂隊隊長辛嘉緹要求大家打起精神演奏《狂雨》。”
“演奏結束之後,原告陸辰對藍魔方成員進行了點評,並詢問了《狂雨》這首歌的原創作者,對歌曲水平進行了毫不留情的諷刺。”
“《狂雨》的原創作者凌旭不服氣,與原告陸辰發生爭執。”
“原告陸辰決定用實力說話,於是演奏了自己創作的《無地自容》,優秀的音樂讓藍魔方的其它成員啞口無言。”
“最後,原告陸辰敦促其它成員排練這首歌曲,以便能在週五的晚上演出!”
有了顏韻的講解,現場記者恍然大悟,繼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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