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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專輯,這是陸辰早就跟顏韻叮囑過的。新辰公司資金緊張,實在沒有太多的餘錢去大肆做宣傳,只好抓住一切能夠免費宣傳的機會,讓記者幫忙做免費宣傳。
緊接著記者又詢問了其它問題。(。pnxs。 ;平南文學網)隨後不久,黑柯聘請的律師開車來到了法庭外。
巧合的是,黑柯聘請的律師正巧是廖維揚。
廖維揚走下車,一眼就看到了顏韻,臉上的表情顯得非常意外。
這個意外的表情被周圍的記者敏銳的捕捉到了,當即便有記者詢問道:“廖先生,你認識原告的委託律師?”
廖維揚笑著道:“原告律師是叫顏韻吧?她之前在我的律師事務所裡工作過,因為業務不合格,被事務所開除!”
記者一下子興奮了起來,問道:“這麼說起來,廖律師你有必勝的把握了?”
廖維揚哈哈大笑道:“根據我瞭解的情況,這場官司完全就是無理取鬧。原告陸辰是個無恥的騙子、小偷,他私自將《無地自容》遞交給音樂家協會進行版權認定,我們會依法向他提起訴訟!”
記者:“能夠詳細說說情況嗎?”
廖維揚自信滿滿的道:“這樁版權糾紛案件是公開審理,歡迎記者朋友們出席旁聽!”
記者:“請問廖律師,黑柯先生為什麼沒有出庭?”
廖維揚笑著道:“黑柯先生工作繁忙,委託我全權處理此案。”
記者再次問道:“《無地自容》這首歌只有編曲署名,沒有作曲者的署名,這是為什麼?”
歌曲署名的問題也是最近的熱議話題之一。
在新專輯裡,《無地自容》這首歌並沒有作曲者的署名,只在編曲欄寫了黑柯的名字,這樣的細節被很多業內人士留意到了,這讓歌曲版權問題變得越發的撲朔迷離。
廖維揚解釋說道:“《無地自容》這首歌屬於集體創作,不是由某一個人完成,考慮到名字太多,所以就乾脆不署名了。”
記者好奇的問:“集體創作?”
廖維揚:“是的。這首歌的詞曲是集體創作完成。”
這些話更加激發了記者的好奇心。
廖維揚看了看手腕上的時間,笑著說道:“咱們暫時就聊到這裡,我要出庭了。”
九點二十分,原告委託律師和被告委託律師雙雙走入法庭,記者也出席旁聽。
九點三十分,主審法官出庭,宣佈開庭審理此案。
原告律師顏韻宣佈起訴書,狀告滾音樂隊未經授權便使用了《無地自容》這首歌,侵害了原告陸辰的合法權益,她當庭出示了音樂家協會的版權登記編號,宣告原告擁有歌曲的合法權益。
這些都是記者知道的東西,而記者不知道的則是被告的答辯內容。在陸辰擁有版權登記的情況下,滾音樂隊為什麼敢貿然使用《無地自容》這首歌?
第九十五章 有力的證據
在顏韻讀完起訴書之後,廖維揚就站起來做起訴答辯:“我們知道音樂家協會的登記,並不是版權歸屬的唯一依據。因為音樂家協會無法判定申請人是否惡意登記,也無法判定申請人是否盜取了他人作品。”
“第一次公開演唱《無地自容》這首歌的表演者,是一支來自慶海的地下樂隊,他們的名字叫做藍魔方樂隊。而藍魔方樂隊則是在王健的指導下完成《無地自容》這首歌的創作。”
廖維揚在法庭/上出示了兩份檔案。
其中一份是阿津和凌旭簽署的宣告,他倆承認自己是在王健的指導下完成了《無地自容》的創作,並且承認王健對歌曲的合法權益。
另一份檔案則是王健簽署的版權轉讓協議,他以六十萬的價格將歌曲轉讓給黑柯,並自願放棄署名權。(署名權不能轉讓和交易,但是可以放棄。)
主審法官綜合了雙方的陳述,問道:“原告律師,對於被告所出示的證據,你可有疑問?”
顏韻:“法官大人,原告陸辰曾是藍魔方樂隊成員,這一點被告陳述並沒有進行說明,而且他們出示的協議裡並沒有原告的簽字!”
廖維揚微笑著從公文包裡取出一份登記資料,說道:“法官大人,這是音樂家協會的樂隊登記資料。藍魔方樂隊的註冊人是凌旭,樂隊的成員有唐阿津,除此以外並沒有登記其它人的資料。”
“我這裡還有一份檔案,是唐阿津先生的簽署過的宣告。在這份宣告中,唐阿津先生承認自己跟辛嘉緹、陸辰、何世榮等人有過合作關係,但僅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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