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4 頁)
高熱狂燥,驚風抽搐,風熱頭痛,目赤、半身不遂等。(摘自百度)
李雲青是個妹控,好不容易回家一次,恨不得把妹妹捧在手心裡,趕緊走過去,蹲下拿過妹妹手裡的“嬌小”鋤頭,笑道:“昨天剛下了雨,土又溼又軟,很好挖到蚯蚓。我給你挖。”
“青伢子,草肥的地下蚯蚓多。”李去病曾給李晶晶挖過野菜。小侄女對一切都很好奇,他只要閒著無事就會幫她挖。
李雲青挖了一會兒,從地裡翻出十幾條粗壯的蚯蚓。
李去病拿著一根樹枝挑出一條半尺長的蚯蚓,用尖銳的石頭把它切成幾截。它痛苦的在地裡翻滾,傷口還流出極少的紅血。
李晶晶驚歎的道:“蚯蚓被切斷身子,真的還能活著!”
李雲青興致勃勃的走到長滿野菊花的草地,道:“這裡的蚯蚓肯定多。”
李去病跟著走過去。
叔侄倆幾年前沒少幹這種事,輕車熟路的很,一個早晨從地裡翻出了近百條蚯蚓,直到李家傳來曲氏的呼喊聲,這才收手去吃飯。
李晶晶趁他們不注意,回頭心裡望著蚯蚓群,默唸一個字:收!
地上百條蚯蚓就神不知鬼不覺的都被回春藥府收去。
潭州府這一帶的村子,農民家裡除去農忙,平時每天只吃兩頓飯。
曲氏原先在跟曲快手在瀏陽縣城住,吃慣了一日三頓飯,來到曲家村之後,吃了幾天的兩頓飯,肚子餓的難受,實在是不習慣,仍改回三頓飯。
李家當家的李炳長年在外做生意,曲氏是一家之主,想幹什麼就幹什麼,一日三餐做得了主。
賀氏初到李家時就很贊同每日吃三餐。
整個曲家村除了家境好的曲族幾戶人家,就是李氏一日三餐,其餘的人家都是一日兩餐,日子過得非常節儉。
李家堂屋裡飄出濃郁小蔥肉湯香味,八仙桌中間擺了一大瓷盆肉沫米粉,旁邊是碗筷。
李雲霄已經洗漱好坐在板凳上,雙手支著下巴,眼巴巴瞅著盆裡的米粉。
賀氏微笑望著二兒子,昨晚他睡得晚,今早賴床不起來,要不是給他說有米份吃,才不會乖乖爬起來。
李晶晶噔噔小跑進來,驚喜道:“奶奶說今早舅奶奶送了新鮮米粉,早飯咱們家吃米粉。”
湖南道是魚米之鄉,幾十年前出現了米粉。潭州一帶的人都很愛吃。
曲快手家的米粉是兒孫昨天特意從瀏陽縣買回來的。本來只有五斤不多。林氏昨晚飯桌說錯話,曲快手為了安慰妹妹一家,今早就讓鄧氏送了一半過來。
李晶晶不饞,可是好吃的誰不愛吃。她現在的身份是個幼童,說話行事當然要像幼童才對,高興生氣都擺在臉上。
賀氏笑道:“你大哥好不容易回來一趟,你奶奶疼你大哥,等不急你爹回來,就把米粉做了。”
李雲青跟李去病洗漱完畢,等了曲氏一起上桌。
李晶晶人小動作非常麻利,剛才出去挖蚯蚓前就洗漱過了,現在洗了手就來吃飯。
李雲青吃了幾筷子米粉,忍不住讚歎道:“奶奶做的米粉真好吃,神仙聞了香味都要下凡間一趟。”
他現在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太清觀大鍋飯沒有油水,虧得有個在伙房當帳房的爹時不時給拿點吃食,不然吃得不好,做那麼多活,會影響發育。
曲氏笑容滿面。她的手藝好,最大的原因就是她嘴饞好吃愛琢磨吃食。全家人都沾她的光。
李晶晶的碗是專用的,青白陶瓷,比海碗小些。她一歲多就要求自己吃飯。剛開始曲氏不準,後來賀氏讓李晶晶試吃幾頓,見她沒有打碎碗就同意了。
李雲霄年初才自己開始用勺子吃飯,用的還是不怕摔的木碗。今早吃的是米粉,他不會使用筷子,賀氏喂他吃。
李雲青見李雲霄嘴裡大口吃著眼睛還瞄著盆,看樣子沒個兩碗不叫停,趕緊把碗裡的湯喝光放下筷子道:“娘,我吃好了,我來喂弟弟。你快趁熱吃米粉。”
------題外話------
昨天發現一個錯誤,把稱呼寫錯了。
曲快手夫妻應是女主三兄妹的“舅爺爺、舅奶奶”,而不是“舅外公、舅外婆”。已經修改過來。
==
感謝親們的大力支援,讓本文於今天上了潛力榜第2名!
章節、14 田氏說曲族學堂
一家人用過早飯,賀氏給李晶晶梳好頭髮,就牽著吃的肚子圓滾滾的李雲霄在院子裡散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