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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提高!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這些戰戰兢兢的菜鳥們,整日被接踵而至的任務纏身,只想著把考核透過,可別被擼了官職,那可就丟死人嘍。以至於無暇去進行原本官場上最重要、最費心力、也是最殘酷地勾心鬥角,一時間朝堂上的空氣前所未有的清新起來,行政效率很快便超過了前任。
當朝廷變得海晏河清、齊心協力時,秦雷便獲得了一個得心應手的利器。他再運用這個經過改造的工具去推行經濟民生等諸方面的改革,一時間無往不利÷半功倍。
《天佑新政》的舉措可以概括為二十四個字丈田畝、改稅賦、修水利、平物價。重科舉、興工商、暢交通,強軍備。實實在在的八條內容。
這八條又分兩部分,前四條可以看成是安民之舉,後四條則是強國之策,且聽我們一樣樣分說。
先說丈田畝,就是之前便提過的清查土地。變法詔書上說:豪民有田不賦,貧民曲輸為累,民窮逃亡,故額頓減,是國匱民窮地根源。
為了改變這一局面,詔書下令在全國進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稅的田產,以增加朝廷的賦稅。減輕百姓的負擔。
第二條改賦稅,主要是針對現行田賦有夏糧、秋糧之分,徵收上又有種種名目,非常繁煩,貪汙剋扣等現象非常嚴重。現將所有賦稅、貢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種經費和全部徭役統一編派。
除國家必需的米麥絲絹仍交實物,以及徭役折算的丁銀仍歸人丁承擔外。其餘皆計畝徵銀,折辦於官全部折算為稅銀,總為一項收入,統一徵收。如此可以避免田多者偷稅漏稅、田少者多繳稅,平衡了稅賦負擔。
且國家容易掌握該收多少,百姓明白易知該交多少,還可防止官吏欺上瞞下、從中漁利。
值得注意地是,詔書中明確規定,將百姓應服地徭役。也按照朝廷制定地標準折算,按照每一戶的丁口數加總,一併加入了稅銀中。
同時明喻天下。官府用役一律官為僉募,按當地勞力標準僱人從役。將無償轉為有償,這錢就從收上來地丁稅中出。
這樣做的好處很大。比如在新法沒頒佈之前,官府征夫地隨意性很大,除了催稅、解送田糧之差、修路、築堤這些官差之外,還會無償使用百姓給自家搬運、做飯、抬轎、駕車之類,完全是以官役之名,命百姓行奴僕之事。
新法實施之後,僱傭民夫的權力將統一收歸州府一級。由各縣按實際情況上報所需勞力,再由州府稽核後統一撥付經費,事畢還要檢查完工情況,以免假公濟私。
顯然新法改變了原先混亂不堪的徭役制度,大大減少了官府無度濫徵民夫的現象,將百姓從繁重的勞役中解脫出來,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從事生產,為國家創造財富。
同時稅賦勞役折銀,用夫付費這兩樁新鮮事。也必然會把銀錢提升到社會經濟生活中的關鍵地位,有利於商業的繁榮和經濟的發展。
其三是修水利,總結疏浚大運河,重開京水河、開鑿引水渠這三大水利工程地經驗教訓,將大河流域和大江流域重新治理。用分流主幹的方式,減少水災、增加灌溉面積。
其四平物價,乃是由朝廷出巨資,在中都、洛陽、襄陽三地設列易司,任務是在豐收時以合理的價格向百姓收購穀物稻米。以此抑制不法商販趁機壓價。避免穀賤傷農、米賤傷農;再在春荒或某地遭災等糧食緊俏之時,以合理地價格向百姓出售。同樣為了抑制不法豪強囤積居奇,訛詐百姓。
雙管齊下,可以讓百姓的生產生活更保險,不至於輕易破產,淪為佃農。正像詔書中所說,權貴賤,通有無,以平物價、濟黎民,所以抑兼併也。
從以上四條可以看出,秦雷的變法旨在安民,儘可能的為老百姓解除負擔。他的設想是,十年之內使絕大多數可以養活一家老小,不至於逃離鄉里,成為危害社會的流民。二十年內,能讓半數人家,家有餘財…至少逢年過節能想買點啥就買點啥吧。
但我們同樣可以看出,秦雷這法子對百姓、對朝廷都有好處,可就是有一批人想必不會太高興。那就是原先不交稅不服役、還可以隨意驅使民夫做這做那”不時還能靠著囤積居奇,發筆大橫財的既得利益者們。
這些人包括被秦氏兄弟暫時攆出朝堂計程車族老爺們,甚至未來也會包括剛剛躋身朝堂的新貴們。秦雷雖然對那些官僚不報好感,卻也知道自己終究還是要靠這些士大夫治理天下,而不是那些感自己恩地老百姓…
前唐太宗說:民為水,君為舟,水可載舟,亦能覆舟。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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