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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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能徵!”
斷然吐出這句話後,管明棠心情可謂是極不舒服,原本他以為自己發現了一個人才,而且甚至還尋思著,接受他的一些建議,可現在他的這個建議,卻讓他看到了一個“典型的官僚”——千方百計搜刮民財。
對於鄉村建設學校管明棠可以說抱著極大的希望,他希望那所學校能夠培養出一批鄉村建設和鄉村基層管理的人員,可沒想到,在面臨問題的時候,他們習慣性的思維依然是在老百姓身上做文章。
按奈下心間的不滿,管明棠皺眉說道。
“如果由政府負責徵收水利捐,那麼政府就必須要承擔起水利設施的修建,包括後續的運營工作,都應該由政府承擔,因為民眾已經為這些水利設施的建設向政府買單……”
不論面前的白子新是否知道“買單”是什麼意思,管明棠依然如故的解釋道。
“按照你的建議,假如政府徵收水利捐用於修建灌溉設施,建成後再交給合作社運營,由其再向農民收費,那麼我想請問一點,為什麼民眾出錢興建的工程,而且每年都在納捐,他們為什麼不能無償使用?就像我花錢蓋了房子,不單沒成房東,就是想住在房子裡,還要額外付房租,這合理嗎?”
此時這個“水利捐”讓管明棠的腦海中產生了一些“惡意的聯想”對納稅人繳稅後應該享受的公共服務進行二次收費,這合理嗎?
“當然不合理?民眾納了捐,政府收捐提供服務,這是責無旁貸的責任,如果政府忽視這一責任,這是什麼樣的政府?”
一聲反問,管明棠看著白子新的視線也變得的複雜起來。而迎著先生那似乎有些鄙夷的視線,白子新卻是神情坦蕩的說道。
“如果民眾納了捐,政府收捐而不提供服務,那這個政府,不要也罷!”
對於先生的反應,白子新此時所感受到的是前提未有的感動,此時面對先生的憤怒於鄙視,他不僅沒有惱羞之感,反倒是慶幸,慶幸邯彰四百萬百姓能輪著這樣的專員,否則他也不會說出這麼一句極為大膽的話來。
“水利捐的徵用,要看如何徵,如何用,尤其是將來如何用!按照我的設想,專區政府加徵水利捐,可以設定一個徵期,比如可以透過對專區灌溉設施進行詳細的規劃,再計算投資可以透過向銀行舉貸或者發行債券的方式,向社會籌集資金,用於工程建設,同時計算每年運營、維護以及利息的總額,然後作出一個總預算,再設定一個徵期,在徵期內計徵多少錢,由政府根據畝田統一徵收水利捐,用於償還銀行貸款或者水利債券,”
白子新的解釋讓管明棠的眉頭微微一跳,先前的憤怒消失了,反是有些好奇的聽著他的解釋,他的解釋讓管明棠的腦海中浮現出了一個名詞“收費公路”現在邯彰專區內的縣道即是收費公路。
“和收費公路的模式差不多!”
“先生,我只是借鑑了一些收費公路的模式,最關鍵的是後期,畢竟灌溉和水都不同於公路!”
白子新並沒有否認專區內的收費公路是他的構思起源,但在他看來最重要的是“收回成本”之後。
“因水利灌溉工程的浩大,由政府負責工程的實施,當然,可以繼續使用民團,以降低興建成本,待水利灌溉設施完工後,將其交予農民合作社專門公司負責運營,由其負責灌溉設施的運營與維護,由政府根據預算,從水利捐中向合作社支付維護與運營所需,徵收水利捐期間,百姓可以成本價使用灌溉設施……待徵期期滿且償還了所有貸款以及社會債券之後,專區灌溉設施完全移交予專區灌溉公司,該公司必須是那種不以掙錢為目的公司,由這公司負責的灌溉設施運營,公署、各縣以及鄉村代表共同組成董事會對其加以監督,屆時農民灌溉以畝田量收費,所收費用除支用於公司運營,維護灌溉設施、添購灌溉裝置外,贏利所得七成按各縣鄉村徵收水利捐多寡捐做鄉村教育、衛生,以促進鄉村教育、衛生髮展,實際上也就相當於股東分紅,只不過改為全民隱性分紅,即公產用於公,”
非贏利型企業負責灌溉設施的管理、贏利返還各鄉村用作公共事業……白子新的建議,即讓管明棠驚訝,又讓他有些猶豫,不可否認,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達到了目的,百姓的利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照顧,而且在按比例返回的時候,百姓也享受到了“股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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