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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如果包括各種雜捐、厘金、間接稅等,農業相關稅收要佔國家財政收入的4/5以上;
土改以前,全國平均地租為收穫物的5成。
如果,當年中國的農真如某些人描述的一樣是一片田園牧歌的祥和。如果,當年中國沒有耕地日削月瘠的危機(1974年人均耕地下降到2畝)。如果,當年中國能有殖民地、對外掠奪獲得工業化所需的龐大資金和原材料……如果……我們慢慢等待地主階級在工業化的衝擊下轉化為工商業主和農場主也無妨,但是,這只是如果。
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到4畝,平均畝產不到100公斤,繳納皇糧國稅後,還有高達收穫物5成的地租,這才是真實現狀!
公平地說,地主並不是元兇首惡,在外國經濟掠奪、戰亂、苛捐雜稅及自然經濟的低效率面前,他們是受害者,同時也是幫兇。有興趣可以去查詢“減租減息”或“三七五減租”的資料,而且就是這個抗戰時土鱉推出的妥協政策也受到了部分地主的抵制,因為他們的日子也不好過,在當年也遠談不上富足。但是對佃農而言,地租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巨石’”。
如果用房租類比就相當於如今在成都交了房租後一家人每月就只有不到500元了三國兇猛全文閱讀reads;。在這樣極為沉重的負擔下,稍有災病不測就是死路一條。
“如果貧富的差距就是生死之別,即使是貧富差距不那麼明顯,也會構成最嚴重的問題。”(注:黃仁宇:《黃河青山》,張逸安譯,北京:三聯店,2001年,第291頁。)
四億多無地或少地農民對生存的渴求,出於本能的平均分配土地要求讓中國農實際上已經成了一個巨大的燃燒的火藥庫,土地革命是迫在眉睫,勢不可擋。
農業社會中地主階級在農對土地、財富、勞動力的壟斷性佔有,及其與自然經濟的相互依存,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在這一階級存在的情況下進入工業社會,這是地主階級的原罪!
既然我們沒有時間等待它消亡,就只能把它消滅,別無它途。
有的人也說了,大陸土改應該學習臺灣,人性化一些。
對此,呵呵……看了下面你會毀三觀的。
參考臺灣經驗和《耕者有其田法》,大陸以贖買全國2/3耕地約9億多畝,贖買價為(耕地2。5倍年產量x平均單產70公斤)計算,再以官方匯率2。227和每斤糧價0。06元人民幣計算,共需約1。6億噸的糧食,或約80億美元,或約180億人民幣!或超過100億億元的金圓券(以每石糧價4億元金圓券計算)!
請注意,土改前平均地租為5成,耕地2。5倍年產量的贖買價僅相當於土改之前5年的純收益。
如果要真正的和平贖買、和平土改,就必須有較合理的價格——20年的年產值,這至少需640億美元!
而1952年中國gdp不過679億人民幣,財政收入174億人民幣,按官方匯率2。227分別摺合305億美元和79億美元。
臺灣席捲全國資一島,以運臺黃金為臺幣準備金穩定幣值,以人均165美元的美國無償經援、遷臺工廠和沒收的日企為支援才完成了土改,如果以大陸數十倍於小島的規模,國府有這個能力?
更何況,臺灣的土地改革絕非某些人所想象的“和平”,所謂的“公平價”僅為耕地2我復仇你邊兒待著去最新章節。5倍年產量(土改之前5年的純收益),而且其中7成是土地債券(年利率為4,在10年內分20期償清本息),3成是公營企業的股票,一分錢現金也沒有!
如果你有一間年收租金2萬元的門面,國家宣佈用3萬元的聯想公司股票交換,外加每年付8000多元,共付10年結清,你願意嗎?
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如果蔣介石在大陸時和臺灣一樣搞土改,上午頒令,肯定下午就去見孫中山彙報他的《耕者有其田法》了。
1928到1929年張靜江在浙江省僅僅推行“二五減租”剛提到“贖買、土改”,就導致大量國民黨基層黨員被地方士紳武裝槍殺,黨部被搗毀,土改專員被刺殺甚至武裝叛亂,以其老蔣欽賜的“革命導師”身份也只好悻悻作罷。不要告訴我臺灣地主比浙江地主覺悟高,更熱愛民國政府。
幸好臺灣人民剛經過“二二八”的洗禮,幸好是由六十萬果軍看守著不到千萬的“國民”,最關鍵是,幸好果軍軍官和國府官員都沒了土地,而且他們還有槍,刮民黨的節操嘛,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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