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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重刑。戚繼光認為軍隊中要“嚴賞罰”,不過對於士兵平時一般過錯,他都要求初犯、再犯予以警告,三犯之徒才予以嚴懲。責打軍棍以五下為度,視情節增減。主要貫徹責打的嚴肅性,必定要召集全隊,說明理由,重重責打,而不必過多責打。戚繼光沒有那麼凡事都殺,也沒有影響他的軍隊成為天下少有的精兵。
再說後世的解放軍,“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裡也沒有動不動就殺人立威啊,但是它照樣成為歷史上軍紀最好的一支軍隊啊。
魏徵問道:“那以大哥的意思呢?”
“尉繚子裡面有些是可以保留的。”魏延重新把書簡撿起來,指著上面的法條說給魏徵:“這個《勒卒令》篇可以保留,這幾條禁止逃亡的法令可以保留,帶領千人以上的軍官棄城投降或臨陣脫逃的,為國賊,本人處死,暴屍示眾,其家屬沒入官府為奴隸,併發掘其祖墳;帶領百人以上的軍官有這樣行為的,是軍賊,同樣要處死、抄家。”
在給魏徵講述的時候,魏延算是又重新回顧了一下尉繚子,突然發現這裡面只是懲罰措施重了一點兒,具體的條令還是比較周全的,便吩咐道:“這裡面的法條其實大多都可以保留,只是要把動不動就斬殺的懲罰措施稍改一下,改為軍棍懲罰,把這裡面的罪責分成輕罪和重罪,若有觸犯重罪的當即斬首,若有觸犯輕罪的,第一次就杖責五十軍棍,第二次就斬首示眾!”
魏徵問道:“何為輕罪?何為重罪?”
魏延想了一下:“士兵酗酒鬥毆、破壞百姓田地廬舍、偷盜財物,像這樣的,凡是未上戰場,對戰事沒有直接影響的,大多都可以量為輕罪吧,重罪包括不聽指揮、畏敵不前、逃跑等罪行,大多都是在戰場上的,會影響戰局的,都是不能饒恕的。”
魏徵把魏延所說的都記下,點頭稱道:“其實我對尉繚子也有些意見,量刑太重,最根本的問題是無法執行下去,留作一紙空文,毫無意義,反而有損軍法的威嚴。大哥把這罪行分為重罪和輕罪,量刑適當,軍法才可以執行下去,讓將士敬畏。”
魏延召集軍中中高階將領在一起議事。
魏延先把自己對魏軍軍紀的憂慮說了出來:“諸位,現在我們的大業日臻鼎盛,魏軍將士數量與日俱增,可這些將士來源很雜,這麼多來自不同的地方的將士混雜在一起,軍紀很不嚴整,當然這一切也怪我御下不嚴,綱紀不明,尉繚子曾說過‘卒畏將甚於敵者勝,卒畏敵甚於將者敗!’若是我們一味放縱,魏軍將士跟著我們打順風戰是可以的,一旦戰事不利,恐怕他們難以支撐,不知道諸位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行軍長史魯肅點頭稱是:“我跟主公有相同的憂慮,最近一年大戰,皆因主公謀劃得當,我們順風順水,才將敵軍輕鬆擊敗,若是敵人沒中我們的計謀,而是我們中了敵人的計謀,我們的魏軍會如何應對,我並不看好,嚴明軍紀,迫在眉睫。”
行軍司馬陳到說道:“主公,最近主公擴兵甚快,魏軍的戰兵、輔兵、護田兵、郡縣兵數量甚多,訓練上也跟得上,但惟獨在令行禁止的軍紀上稍差一籌,難以稱得上是天下一等一的精兵。”
總參軍、中軍師中郎將徐庶也說道:“主公之前沒有在軍中設定軍正以正軍紀,把整頓軍紀的責任交給各級參軍,我認為甚為不妥,因為參軍除了參贊軍機之外,更重要的職責是跟各級將士溝通交流,確保他們的思想跟主公一致,這就要求各級參軍要笑容可掬,平易近人,可整頓軍紀需要鐵面無私、六親不認,這樣是非常矛盾的,各級參軍均無所適從。玄成提的對,就是應該從上向下設定各級軍正,專司整頓軍紀。”
第423章 【七十二斬!】
魏延聽徐庶這麼說似乎很有道理,可轉而一想,解放軍的指導員、政委全都身兼多個職責,包括協助軍事指揮、思想政治工作和軍隊紀律維持,並沒有劃分成兩個職位,便搖頭否定道:“本來軍中就講究的是賞罰分明,溝通交流的時候面對的是沒有犯錯的將士,就該平易近人,維持軍紀的時候面對的是犯錯的將士,就該鐵面無私,只要在整頓軍紀的時候,注意方式方法即可。現在人才匱乏,不可能在各級設定另外各級軍正,也沒有必要在各級另外設定軍正。這樣吧,參軍繼續負責整頓軍紀,從隊開始,每個隊的參軍統領一個伍的憲兵,以此類推,各級參軍統領下級的所有憲兵。魏軍滿編二十萬人,憲兵共計為一萬人。”
“憲兵?”眾人疑惑道:“這是什麼兵種?”
博聞多識的魯肅說道:“我知主公之意,《爾雅》有云,憲,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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