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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教授的風趣讓現場氣氛頓時輕鬆起來。
“不過可惜的是,這兩位同學的答案都不是我想要的……”賀成東有些惋惜地搖了搖頭,看了眼莊名揚道:“莊同學,你也站了很久、聽了很久了,是不是該發表下你的看法呢?但是我先要提醒你,如果你只是對兩位同學的觀點做個總結,那還是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了,我們現在不是出版法學理論書籍混職稱。”這句話是在暗諷現在的一些‘學者’。為了評職稱去出書,把別人的觀點羅列一遍,最後來個總結,就成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很顯然,賀成東對此是嗤之以鼻的。
“這兩個答案賀教授居然都不滿意?難道除了盜竊罪和詐騙罪外,還有別的可能?這位莊同學太不幸了……”
眾人都用同情的目光看著莊名揚,本來人家是被提問者,結果被大個子刑警和檢察官這麼一鬧騰,風頭被人搶了不說,能走的兩條路也都被堵死了,這不是倒黴催的麼?
陳永貴三兄弟都低下了頭,在心裡默默發誓。以後賀教授的課可千萬千萬不能缺席啊,認真的教授傷不起……老三這就是現世報啊。
“賀教授,我的意見與兩位同學都有所不同。”
莊名揚胸有成竹的呵呵一笑:“我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不構成犯罪!”這是系統提示的結果加上他充分調動記憶之印中的相關法律規定加以研究後,做出的判斷。莊名揚堅信,自己的判斷不會有錯!
“什麼,不構成犯罪?”彪哥還沒啥反應,陳永貴和張學禮都是哭笑不得,老三這次栽定了。而且還是當著這麼多同行和同學的面,以後咱四兄弟怎麼出門兒啊……
“轟”教室裡炸開了。法學院的精英學生、來自司法界的同行們,都用不可思議地目光看著莊名揚。這丫也太敢開牙了吧,這還不構成犯罪?這哥們兒不是超級牛人,那就是法律白痴啊,估計還是後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賀成東的眼睛卻是微微一亮。意味深長地看了莊名揚一眼:“莊同學倒是出語驚人啊。很好,有膽略,但願你有足夠的理論依據,來支援你的觀點。”
“很好,有膽略?”
大家更是迷惑了,聽賀教授的意思,似乎是在支援這哥們兒的觀點啊?不能吧,難道咱們這些年都白在司法界混了?
教室裡頓時安靜下來,所有人都聚精會神地望著莊名揚,準備聽他怎麼說。陳永貴兄弟三個,卻是捏了把汗,老三,你可悠著點兒啊,可別信口開河。這也難怪,彪哥就算了,陳永貴和張學禮都知道莊名揚是做法工的,法工又不能代理刑事案件,他哪來的理論功底啊?這下可好,估計丟人要丟到姥姥家去了……
ps:要說明的是,這是一個現實中存在的案例。法學家張明楷先生是支援成立盜竊罪的,也有一些學者認為構成詐騙,這兩種觀點,其實屬於主流。
但是,還是有一部分人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郎中認為這種觀點雖然不是主流,但是持這種觀點的人眼光更長遠(為什麼這樣說,後文自有解釋),所以主角也就成了這種觀點的支持者,這也顯得主角更出彩不是?
大家只需要弄清楚一點,小說不是現實。您可別學那姓李的搞這一出,還認為不構成犯罪,回頭還要怪郎中啊……哈哈,開個玩笑,大家應該都是守法公民。現在,是各位行使投票權的時刻了,啥票,推薦票和收藏唄:)
第六十四章 【無罪辯護】(下)
“犯罪嫌疑人李某很顯然不構成詐騙罪,這一點我和那位同學的觀點一致,也就不再贅述。”莊名揚胸有成竹地道:“同時,我認為犯罪嫌疑人也不構成盜竊罪。如果是在法庭,我將為他做無罪辯護。”
“刑法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他人佔有的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莊名揚笑道:“那麼何為他人‘佔有’的財物呢?其實在物權法公佈以前,就有學者認為,這裡所說的佔有,已經包括了對財物的使用權,而不僅指所有權。物權法出**以後,規定了用益物權,這也是剛才那位同學的理論基礎,認為犯罪嫌疑人是侵犯了被害人的用益物權,所以同樣構成盜竊罪。”
那位外省檢察官點了點頭,這確實是他的理論基礎和依據。
“但是那位同學卻疏忽了一點,按照他的理論,也只是解決了犯罪客觀要件的問題,客觀上,犯罪嫌疑人確實是侵犯了被害人對電動車的使用權。但是他主觀方面,是不是故意,並且是直接故意去‘盜竊’這輛電動車呢?”
外省檢察官皺了皺眉,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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