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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頑主》沒有品味,粗俗不堪,不能因此降低了《京城文學》的格調,咱們又不是地攤文學。
“這算是什麼文學?這就是痞子文學麼?”一位老編輯激憤道。
這位老編輯沒有想到,他的這句無心之言給《頑主》,以及和《頑主》類似的小說下了一個定義,以後這類小說就被稱為是“痞子文學”。
痞子文學是對以往那種崇高話語的反叛,描述的是底層人們最普遍和典型的生活狀態。
透過不斷的調侃和自嘲,來逃避社會帶來的壓力,從而達到精神上的自我滿足。
周天涯最後做出了決定,在《京城文學》上刊登《頑主》,一來是給慕致遠一個面子,二來是試探市場的反映。
大家都知道文學雜誌到了需要改變的地步,卻不知道應該向哪個方向改。
或許《頑主》可以作為一塊探路石,讓讀者來做出選擇。
林子軒不知道雜誌社內部激烈的爭論,也不知道慕姍姍打了招呼,否則要是他自己投稿,還不知道何年何月能夠發表呢。
他按部就班的來到廣播電臺,繼續琢磨著發財計劃。
七月底的一天,少兒欄目組那位一直請假的職員終於出現了,此人這次來不是為了上班,而是要辭職,這件事在廣播電臺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抱著鐵飯碗不吃,竟然想從單位辭職,這人有病吧。
這是大多數人的想法。
京城廣播電臺正在進行專業化,幾個頻道會陸續開播,正是用人的時候。
當然,少兒欄目組是冷門,發展前途不大,但也不能就這麼辭職啊,太不珍惜機會了,多少人想進都進不來呢。
林子軒在辦公室見到了那位風雲人物。
三十多歲的年紀,一身筆挺的西裝,紅光滿面,意氣風發,有種成功人士的派頭,見了林子軒就送了一支鋼筆。
據說是從香江過來的,好東西,值十幾塊錢呢。
這人在辦公室高談闊論,說南方怎麼怎麼掙錢,就好像是遍地黃金一樣,隨便撿,從香江弄過來一批貨,轉手就能賺上千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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