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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了年輕人的需求,又沒有觸及社會的根本。
這真是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寫的?
如果真是林子軒寫的,那慕致遠就有點擔心了,這說明林子軒的思想很成熟,自己的女兒恐怕不是林子軒的對手。
他轉念一想,男女之間交往不是戰爭,兩者也不是對手,關鍵還是要看彼此是否合得來。
慕致遠關心則亂,不由得患得患失起來。
當然,小說發表沒有問題。
《頑主》這種京味小說只有北方人,尤其是京城人才能懂得其中的精髓所在。
慕致遠建議小說投給《京城文學》。
《京城文學》面對的是北方的作家群體,偏愛《頑主》這類京味小說
“《京城文學》的主編是周叔叔麼?”慕姍姍詢問道,“要不我給周叔叔打個電話,就說是我同學的投稿,不然他們不會重視。”
慕致遠暗自搖了搖頭,都說女生外嚮,果然不假,這還沒嫁過去呢,心已經過去了。
第十二章 痞子文學
正如慕姍姍擔心的那樣,現在的文學雜誌大多都被一些著名作家佔據,新人想要出頭並不容易,除非能夠得到著名作家的提攜。
這些著名作家大多在四十歲以上,寫的文章以說教為主。
他們總是回憶和緬懷過去的時光,對現實中的問題視而不見,這導致他們的創作和現實嚴重脫節,和年輕人背道而馳。
說白了,就是沒有生活氣息,不接地氣。
進入90年代,隨著娛樂生活的逐漸繁榮,文學已經不再是青年人的必需品,他們可以選擇唱流行歌曲,看電影,到舞廳跳舞等等娛樂方式。
文學正在陷入僵化之中,不少人甚至喊出“文學已死”的極埠號。
這反映出一個現實問題,年輕人越來越不愛看文學雜誌,雜誌銷量銳減,雖然還沒有出現危機,但長此以往,後果堪憂。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林子軒的《頑主》投到了《京城文學》編輯部。
由於慕姍姍事先打過電話,這篇小說出現在主編周天涯的辦公桌上。
周天涯五十歲出頭,在主編的職位上待了十多個年頭,審閱過無數的稿件。
他一看字跡便是一愣,這顯然是女人的字跡,不過作者叫林子軒,是個男人,聯想到慕家那丫頭打來的電話,不由得露出一絲笑容。
都說人老成精,周天涯稍微一琢磨就明白怎麼回事了。
慕家那丫頭還說是同學寫的小說,恐怕不會是那麼簡單,否則也不會又幫著謄寫,又打招呼了,也只有慕家的女婿才有這種待遇。
下次見到老慕一定要取笑他一番。
想到此處,周天涯繼續看稿子,剛看了個開頭,他就停了下來。
他察覺到這篇稿子和以往的稿子不同,以往的稿子都是非常正經的故事,這篇稿子從開頭就不正經。
給人的感覺就是平日裡京城人聊天時互相調侃的狀態,話裡話外都帶著損人的意思。
周天涯喝了口茶,調整了一下坐姿,讓自己更為舒適一些,不是那麼的正襟危坐。
看這種小說,就不能端著,最好是躺著,或者趴著,反正怎麼舒服怎麼來,否則就是開啟的方式不正確。
他繼續往下看,沒有出乎他的預料,整篇小說就是可著勁的調侃,逗悶子。
社會上的大事小事都拿來當素材,葷腥不忌,都在小說裡冷嘲熱諷一番。
作為老京城人,他覺得看的很過癮,就像是搬個板凳坐在衚衕口和街坊鄰居侃大山一樣,最後侃完了,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媽,該幹嘛幹嘛去。
至於這些事誰解決,不知道,反正不是自己的事,愛誰誰。
看罷之後,周天涯陷入沉思之中。
這篇小說投給《京城文學》算是找對了門路,如果投給《華國文學》或者《小說月刊》那種國家級的文學刊物,發表的可能性不大。
僅僅是這種毫無顧忌的調侃就過不了關。
《京城文學》相對來說自由一點,但也是有限度的自由,不過既然慕家那丫頭打了招呼,說明慕致遠看過這篇小說,發表出來問題不大。
周天涯把《頑主》放到編輯部內部討論,想聽聽各位編輯的意見。
編輯部的編輯們對《頑主》見解不一。
三十歲以下的編輯覺得這篇小說貼近生活,京味十足,肯定能受到讀者的歡迎。
老編輯則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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