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死他一個,還是死滿門(第1/2 頁)
滕縣縣衙,西南角落。 空氣中瀰漫著一股令人不安的黴臭味,陰森可怖的死亡氣息浮動在陰冷之中。 忽的。 燈籠的光碟機開黑暗,隨後是急促的腳步聲。 “仵作,顧舉人來了。” 班頭陳三秀喊了聲。 仵作從暗處走了出來,手掌護著一根隨時可能熄滅的蠟燭。 隨仵作進入裡間,在一個木臺上,有白布遮著一具屍體,仵作看了看一言不發的顧正臣,掀開了白布。 陳三秀與仵作看向顧正臣,原以為他會受驚昏過去,不想顧正臣只是悲痛地看著,全然沒有懼色。 顧正臣看著眼前的骨頭架子,無法想象這就是“自己”的父親。 在記憶中,顧家祖籍山西洪洞,後因得罪了大族,被迫遷至河南開封一帶。 元末時,兵荒馬亂,顧阫、顧氏帶著年幼的顧正臣、顧青青東躲西藏,直至大明開國前兩年,才從山裡出來,紮根濟寧府滕縣。 洪武元年,顧阫等滕縣百姓被徵調為徐達大軍運送糧餉。 再後來,是死訊。 那個時候,正是大明對元戰爭的關鍵時期,人死了丟野外是很正常的事,沒有人會大費周章送一具屍體回原籍。 母親顧氏暗暗哭了半個月,用父親的一件衣服做了個衣冠冢,就在田裡最大的桑葚樹下。 五年多過去了,顧家人認定顧阫不在了。可現在,縣衙的人找到顧正臣說:找到你爹了,他又死了一次。 顧正臣看著眼前的屍骨,悲痛地問:“死因查明瞭嗎?” 仵作指了指有幾道裂紋的頭骨,解釋一番。 顧正臣握緊拳頭,面目有些猙獰:“縣尊在何處?” 陳三秀連忙說:“中堂。” 顧正臣拉上白布,轉身離開,在陳三秀的帶領下,進入縣衙中堂。 李義正在翻看名冊,見顧正臣到了,先開口道:“這件事我一定會查個水落石出,還顧家一個公道。” 顧正臣直言:“縣尊可有何線索或方向?” 李義抬頭盯著名冊,招了招手,指著名冊上的名字說:“這就是線索。” 顧正臣上前,看到了“顧阫”二字,這個名字,寫在勾去名冊的最後,看筆跡,與上面其他名字近似,但端詳一番,還是可以看出並非出自一人手筆。 “縣衙的人!” 顧正臣切齒。 李義嘆息:“現在看來,至少縣衙裡的人參與過。” 顧正臣並不懷疑李義,他是在去年,即洪武五年二月到任滕縣,而此案發生在洪武元年或洪武二年。 李義看著沉思的顧正臣,問:“我想知道,你父親顧阫,可曾與誰結怨,或發生過糾紛、爭吵?” 顧正臣坐了下來,與李義對視:“頭骨裂紋多達四道,可見絕非一時失手誤傷,倒像是洩憤仇殺。顧家是外遷到滕縣的,若說起過爭執……” 李義見顧正臣似是想到什麼,臉上浮現出殺意,起身問:“你想到了什麼?” 顧正臣抓著桌子上的茶碗,喘息變得劇烈且沉重。 咔嚓! 茶碗破碎,茶水與鮮血頓時流了出來。 李義有些心疼陶來的輕薄茶盞,一臉凝重地看著顧正臣。 顧正臣咬牙喊道:“王富貴!” 李義心頭一驚,果然是王家嗎? 嚴彬找來一塊乾淨的手帕,給顧正臣包紮手上的傷,顧正臣對李義說:“洪武元年三月,王富貴主張顧家十畝地為王家祖上所有,意欲收回。父親不準,與其起了爭執。不久,父親被徵去運輸糧餉,王家曾多次上門討要土地,為母親拒絕。” “洪武二年以後,王家人就不曾到家中鬧事。直至洪武五年中舉,王家人上門道歉,又資助了我赴京趕考費用四十貫錢!如今想來,王家一直都是包藏禍心!” 李義皺眉。 按照朱元璋在洪武元年釋出的詔令,各處荒田,農民墾種後歸自己所有,並免賦役三年;原業主若還鄉,地方官於旁近荒田內如數撥與耕種。 即使顧阫開墾的是王富貴祖上的地,王家也不能討要。 拿元朝的田契搶明朝的田地,王富貴,你想啥呢…… 如此看來,王富貴早就仇恨顧阫不識抬舉,懷恨在心了。這樣一來,殺人動機算是有了。 剩下的問題,就是找到王富貴家殺害顧阫的證據! 李義看向師爺嚴彬:“將今日調查之事全都告訴他吧。” 嚴彬有些意外,顧正臣並非衙門中人,他只是被問詢,沒資格參與到調查與分析之中,更沒資格知曉所有的卷宗內容。 可偏偏,知縣大人如此吩咐。 嚴彬深深看著李義,明白過來,縣尊是想借助這場兇殺案,再一次看看顧正臣的本事,看他是否有智慧、能力解決這種棘手的問題。 地方官,若沒這點本事,到任上也是他人玩偶,受制於吏。 嚴彬不能給顧正臣看卷宗,卻可以念卷宗。在嚴彬唸完後,又補充了兔子戴官帽一事。 李義嚴肅地看著顧正臣:“我知你心悲痛,但此時你需要冷靜下來。若你為知縣,下一步該如何做?” 顧正臣看向李義,凝重地說:“能將我父親的名字添在死人名冊上,避免顧家追問追查的,只可能是縣衙裡的那四五個人。從筆跡看,對方善模仿。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