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完不成,顧某辭官(第1/1 頁)
衙皂房。 班頭徐霖正與幾個皂吏說笑著城中的趣事,忽然門外傳來聲音:“班頭,知縣傳喚。” 徐霖走到窗前,看了一眼周茂,咧嘴道:“周大,這麼晚了知縣傳咱作甚,身邊沒個婆娘,有力沒處使嗎?” 其他皂吏聽聞,哈哈大笑起來。 周茂冷著臉,嚴肅地說:“徐老三,最好是對縣尊尊重點,現在跟我走!” 徐霖不以為然,搖搖晃晃走了出來:“走吧。” 周茂看向衙皂房門,沉聲說:“再喊一人,另外,把杖子也帶上。” “什麼?” 徐霖臉色一變。 這是晚上,縣尊沒審案,哪裡用得著杖子? 周茂沒解釋。 徐霖不安地喊了衙役韓強,各持杖子跟在周茂身後,看著去的地方竟是縣丞宅,更是膽戰心驚。 知縣宅,已是燈火通明。 劉伯欽、趙鬥北、陳忠垂手看著顧正臣。 趙鬥北上前為陳志說情:“咱縣衙缺席知縣已有數月,往日裡都是由縣丞代辦諸事,有了文書,承發房習慣遞到縣丞宅這邊。劉縣丞已經嚴厲呵斥過他,讓他即刻送到縣尊那。縣尊,這事要不就算了吧?” 顧正臣坐在搬出來的椅子上,瞥了一眼劉伯欽與陳忠,冷峻地開口:“遇有大小事務,典吏先於長官處明白告稟,次於佐貳官處商確既定。劉縣丞是個明白人,知曉陳志犯了錯。可趙主簿,你是個明白人嗎?” 趙鬥北暗罵顧正臣,臉上卻不敢表露,提醒了句:“縣尊,這陳志可是……” “犯了錯,就該罰!” 典史陳忠厲聲打斷了趙鬥北。 趙鬥北看向陳忠,眉頭緊鎖。 顧正臣嘴角微微一動,深深看了一眼陳忠。 周茂至顧正臣身後,低聲說了句:“縣尊,徐霖、韓強已到。” 顧正臣沒有看徐霖、韓強,而是看向縣丞劉伯欽、典史陳忠,沉聲道:“承發房陳志,先有將朝廷文書交給吏房代為轉呈,後攜朝廷文書先稟縣丞,兩次都壞了規矩,領杖四十,合適吧?” 四十杖?! 陳志慌了起來,連忙看向陳忠,目光中滿是哀求。 陳忠抬手:“縣尊說是多少,就是多少!沒什麼不合適!” 顧正臣微微點頭,追問:“劉縣丞,趙主簿,你們認為呢?” 劉伯欽、趙鬥北只好點頭。 顧正臣安穩地坐著,看向衙役徐霖、韓強:“沒聾的話,就動手了。” 徐霖緊張地吞嚥了下口水,目光時不時看向典史陳忠,這陳志可是你親侄子啊,確定要打? 可陳忠遲遲不發話,徐霖無奈,只好與韓強上前。 韓強拉開陳志的腰帶,然後將其摁倒在地。 不要誤會,不是耍流氓。 明代的杖刑,是需要脫褲子,露出來屁股直接往肉上打的。 這種操作有好處,想藏個護墊減少點傷害是不太可能了,另外,萬一打得嚴重,褲子質量不高,也可以避免血肉與褲子黏在一起…… 陳志面色慘白,喊了起來:“叔啊,救我,救我!” 顧正臣看向陳忠,起身說:“原來是陳典史的侄子,陳典史,你可為他說情?” 陳忠恨恨地開口:“一切聽憑縣尊吩咐。” 顧正臣看向徐霖與韓強:“既然陳典史深明大義,你們還在等什麼?動手吧!” 徐霖無奈,舉起齊眉的杖子,這棍子又名水火棍,取無情之意。 啪! 一棍子下去,陳志慘叫一聲,眼淚都掉下來了,喊道:“縣尊,縣尊饒命,我錯了,我知錯了。” 顧正臣不說話。 徐霖知道,這是縣尊與典史、主簿、縣丞的鬥爭,陳志只不過是個被抓出來立威的棋子罷了。 衙役夾在中間,難做。 打重了吧,得罪典史。 打輕了吧,得罪知縣。 只能規規矩矩地動手,一下接一下。 陳志今年剛滿三十,平日裡就坐在承發房裡悠閒,哪裡吃過這種痛,等打到二十杖的時候,人已經哭叫得不成樣子。 可任憑他如何喊,如何哀求,沒人發話,杖刑就不可能停。 啪! 啪! 清脆的行刑聲令人心頭髮毛。 周茂站在顧正臣身後,手微微有些顫抖。 這就是縣尊的手段嗎? 他在熟悉縣衙之後,終於不再一味懷柔,而是選擇立威了嗎?只是這樣一來,怕會激化縣尊與典史、主簿、縣丞之間的矛盾! 陳志抗到三十五棍時,疼昏了過去,就這樣,顧正臣都沒喊停,直至徐霖、韓強打完之後,才拿著文書袋,走到昏過去的陳志前,嚴肅地說:“縣衙大小事,先找誰,我希望你記清楚!日後若是再犯,最好是想想後果!” 昏死過去的人,自然是聽不到知縣的話。 但醒著的人,可沒一個敢忘。 顧正臣看向劉伯欽、趙鬥北、陳忠,威嚴地說:“至二堂議事。” 陳忠冷著臉,讓徐霖、韓強帶走陳志,跟著趙鬥北、劉伯欽到了縣衙二堂。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