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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家裡。
白蓁蓁無奈地看著蜷縮在地毯上的權志龍,小孩子般的姿勢,把頭埋在雙膝間,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志龍,你睡著了嗎?”白蓁蓁壓低了語調,輕聲細語地問。
“……”回答她的只有長時間的沉默。
作者有話要說: 嗯,雖然龍哥沒露臉但好歹出場了qwq!然後快過年了,大家出來冒個泡唄~
☆、若是舊夢終如初2
11
總說人老了就特別喜歡回憶往事。
可權志龍再怎麼染髮,再怎麼化濃妝,說到底也不過是二十三歲罷了。
二十三年的人生,從十三歲開始踏足娛樂圈,至今已整整十年。
偶爾看到VIP翻出他兒時的照片,他總會一陣恍惚,有時竟記不起曾經發生的事。想來他也的確不再是那個初嘗世事,滿腔熱血的夢想少年了。
——不知有多少次,夢想二字對他來說是多麼陌生。
他能走到今天,全憑他的堅持。
夢想,不過是騙騙那些不知冷暖的小孩子。
等他們明白,夜以繼日的練習換來的只是別人的冷眼,重寫無數次的歌只得到抄襲的評價,再怎麼不要命的努力也達不到想要的高度……那時候的“夢想”已經不是動力了,而是一種深深的無奈、悔恨,甚至是拖累。
權志龍到現在都還不明白自己怎麼就成了一個偶像。
他長得不帥,個子不高,不懂得討女生歡心——說是情場高手,可大部分還是他被甩;寫歌也只會寫情歌,不是你不愛我就是我愛你,翻來覆去他自己都膩煩了。
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rap,可世界上比他厲害的rapper不知有多少。
他還真不明白,他怎麼會選擇做偶像,怎麼就莫名其妙的做偶像了呢?
一年到頭忙得假期也沒有,滿世界的跑來跑去,回家還得提防anti飯的攻擊,平時想和爸媽逛街都不行,就連談戀愛也要躲躲藏藏,萬一被粉絲髮現又是一場腥風血雨。
當偶像有什麼好的?
舞臺上一時輝煌,好像每個人都微笑待你。
事實上呢,不知道多少見你不爽的人想扳倒你,多少好朋友想在背後捅你一刀……娛樂圈最常見的不是針鋒相對,也不是落井下石,而是兩面三刀。
如果有人要評選當代最高危的職業,權志龍舉雙手贊成“偶像”這個選項。
——真他媽不是人乾的!
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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