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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發回了一篇有關清廷查辦瀆職官員的報道報道,並在16日刊發,這就是寫入中國新聞史的“由報社記者親自排發的、最早的一條新聞專電”。深明電報作用的《申報》還連續5天在頭版刊登廣告,稱本報將“不吝重資”,利用電報刊登最新的重要訊息。自此以後,藉助電報的傳播速度,報業在國民輿論影響力方面所佔的比重是越來越大了。
大清的官員們對電報的正面價值,表現的很遲鈍,恰好相反的是,他們對電報可能產生的負面作用,卻十分敏銳。沈葆楨曾經致函總理衙門說:“查外洋之輪船,捷於中國之郵遞。一切公事已形制肘。若再任其設立銅線,則千里而遙,瞬息可通,更難保不於新聞紙中造作謠言,以駭視聽。”這從一個側面表達,中國官員已經隱約有了預感,通訊手段的革命,很有可能會引發一系列社會變革,進而導致舊體制的崩潰。
由於“各省紳商各界,往往因細微事故,動輒電致政府”,而且電文中沒有發電人姓名,極易被有心人用來進行一些秘密通訊。被各種通電煩得夠夠的清朝政府也看到了電報在串聯民意、撼動自己統治方面的威力,於是先後出臺了一些政策,用來遏制這種情況的發生。
1907年,郵傳部下發了《限制收遞電報章程》,正式對電報內容進行審查和控制。此章程要求今後所有電文,如果不加蓋政府的官防欽印,就必須出具鋪保才能發電,否則就要退還。而且特別規定如果電文中有“毀謗朝政、壞人名譽”的內容,審查要更加嚴格。甚至在國外的留學生要往國內發電報,也必須透過當地的使館。就算外國人的電報中有“違背字樣”,也要被毫不留情地咔嚓掉。
透過這一章程,清朝政府正式賦予了郵傳部資訊檢察機關的職能,言論審查制度更形嚴厲。根據郵傳部的記載,1908年各地電局就焚燬“忤逆電報”多件,甚至說,如果發現發此電報的人形跡可疑,電局的工作人員還要“跟從稽查”,真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但是畢竟清朝國運已經衰敗到了極點,鉗制言論再也沒有什麼用處,革命運動仍然是風起雲湧,並且最後斷送了大清的江山。
不過從上可以看出,郵傳部從建部以來的一條重要指導思想,就是認為電報不單純是一種商業投資,而是同時擔負著重要的政治作用。“電線之設,為利交通,不計贏絀,本與商業性質不同”。故而在建立初期,郵傳部就提出了口號“電報為全國之交通機關”,郵傳部第4任、也是在位時間最長的尚書陳璧更是提出電報是“國家交通之樞機”,這兩條口號足以鮮明的表現出清朝政府對電報這個當時最快捷、影響力最大的輿論控制工具的重視程度。
所以清廷先是把電報線路由“商辦”收贖為“官辦”,後來更是提出,要“省電歸部”,進一步加強電報的中央集權。郵傳部先後上了《擬將各省官電歸併部辦折》和《遵旨將各省官電歸部辦理謹酌擬辦法折》,指出“伏維電報之設,義重交通,必須有居中馭外之樞機,乃能收指臂相聯之實效。考諸東西各國辦理電報,靡不集權中央,用能界限分明,事權歸一。中國電報向系官商分辦,商電業經臣部收回,官電仍由各省自辦,彼此畛域不能劃一”,認為“應將各省官電統歸臣部管理,以一事權,而便統籌”,請求將本來由各地督撫管理的電報分線收歸部有,進行統一管理。
電報是個賺錢的行當,說是“金線”也不為過。各地督撫位高權重,自然不願意把這個能生金蛋的雞拱手交出。山東巡撫孫寶琦等人就上奏,反對將本省的分線交給郵傳部管理。雖然最後在中央政府的壓力下,“省電歸部”政策得以執行,但是也埋下了不和的種子。
電報經營權是交還了部裡統管,但是郵傳部的尚書、侍郎們卻悲哀地發現,扯皮官司也比以前多了不少。地方督撫們本來對電報線路的鋪設、管理和保護還是上心的,現在一概不管,出了問題全部推給部裡——反正掙的錢也不歸我了,我管那麼多作甚呢?比如廣東東沙島上安設無線電一案,就整整拖了兩年多沒有辦理。此外,各地督撫還紛紛上書,要求各省官方電報免費,甚至威脅要嚴懲收取費用的電報生,把郵傳部的人員也嚇得不輕。
部裡和各省有矛盾,尚書和侍郎之間有矛盾,下邊的主管、職員又分成好幾個派系,郵傳部內部可謂山頭林立,一潭水深不可測。郵傳部存在的時間是1906年到1912年,短短6年時間,一把手換了13次,最短的一個任期不到半個月。好事的人甚至傳言,郵傳部的位子坐上去不吉利。這個當然是迷信的說法,其根本原因,還是內耗太消磨人了。第6任尚書、曾經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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