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4/4 頁)
,怎麼能殺人!”她求助地望著我,說,“李煒,你快出個主意。”
我思索片刻,斬釘截鐵地說:“我們不用殺死錢翔!反正他喝醉了,是由計程車司機送來的,他根本就不知道是被送進了哪個醫院。只要我們把他拉到郊區,找個偏僻的地方扔下,他就永遠不會知道我們是誰,更沒法投訴!”
說幹就幹。可我們都是窮得叮噹響的醫生護士,沒有自己的私家轎車,只能找輛計程車把錢翔弄到郊區去。
因為錢翔是由我收治的,而禍事又是林青兒惹的,所以這事就落到了我倆頭上。宋枕與劉默則留在醫院裡銷燬病歷處方,收拾殘局。
我和林青兒換好便裝,又在昏迷的錢翔身上灑了一大瓶白酒,讓他渾身都散發著沖天的酒氣,然後我倆就扶著他走出了醫院。乍一看上去,就像是兩個人扶著一個喝醉的朋友一般。
就有那麼巧,剛出醫院,就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們面前。前排車窗搖下之後,一個計程車司機探出了腦袋,問:“去哪裡?”
一看到這個計程車司機,我的腦袋頓時就疼了。他就是早些時候送錢翔來醫院就醫的那個計程車司機。我還期盼著這傢伙的記憶力千萬不要太好,他每天要接送那麼多顧客,說不定已經忘記了曾經做過錢翔的生意。
可這時計程車司機已經得意洋洋地對我們說:“早一些的時候,我把這位醉酒的先生送到醫院裡來,就尋思著他要輸兩個小時左右的藥水,所以現在就趕了過來,正好又做到了他的生意。哈哈,要幹好計程車司機這一行,也是有點學問的。”
我不禁仰天長嘆,暗暗在心裡說道:“你知道的實在太多了!”
3
真是糟糕透頂,這個計程車司機竟然能夠證明錢翔來過我們醫院,現在我們又正好遇到了他的車,他又能證明是我和林青兒送走了錢翔。如果日後錢翔投訴,在報紙上登一個尋目擊證人的啟事,絕對會葬送掉我們的前途。
林青兒也嚇壞了,她不知所措地輕聲問我:“李煒,現在怎麼辦?”
我還沒來得及回答,司機就催促著我們:“快上車吧,去哪裡?”
我趕緊將林青兒推到了一邊,輕聲說:“我一個人送他,你回醫院去。”然後我朝她眨了眨眼睛,再轉過頭來對司機說:“去海峽路十八號。”
海峽路十八號,是我租住的地方。那是一個帶院子的小平房,我曾與林青兒多次在小平房裡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