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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林肯和亞瑟互認兄弟。大多數週末和每個暑假,這對堂兄弟經常開著亞瑟的雪佛蘭克爾維特,一起踏上冒險之旅(連身為大學教授的亨利伯伯都一同出行過幾次,萊姆的父親卻沒有過;特迪也是科學家,不過他覺得不受注目會更自在些)。兩個男孩外出兜風時做的都是典型的青少年所做的事:追逐女孩子,踢球打球,看電影,爭執辯論,吃漢堡和比薩,偷喝啤酒,談天說地,然後還是追逐女孩子。
此刻,林肯坐在他的新型TDX輪椅裡,思忖著他們在運動會後究竟去了哪裡。
亞瑟,他的堂兄……
在他的脊柱像一根爛木頭一樣斷掉後,那個再也沒來看望他的人。
為什麼,亞瑟?告訴我為什麼……
但是這些回憶被門鈴聲打斷了。托馬斯轉向門廳。不一會兒,一個體格瘦弱,頭頂微禿,穿著無尾晚禮服的男子大步走進屋。梅爾·庫珀細瘦的鼻樑上架著一副厚厚的眼鏡。他往上推推眼鏡,對萊姆點頭致意:“下午好。”
“還穿著晚禮服?”
“參加舞蹈比賽。如果我們能參加決賽,我就不會過來了。”他脫掉外套,解開領結,然後捲起鑲褶邊的衣袖,“好啦,你說的那個獨一無二的案子到底是怎麼回事?”
林肯對他講述了詳情。
“林肯,對你堂兄的事,我很抱歉。我覺得你從來沒提起過他。”
“你對作案手段有什麼看法?”
“如果是真的話,那就太絕了。”庫珀凝視著愛麗絲·桑德森謀殺案的證據圖。
“看法?”萊姆問。
“嗯,在你堂兄那邊找到的一半證據都是在車上或車庫裡。這要比在家裡捏造證據容易多了。”
“和我想的完全一樣。”
門鈴又響了。一會兒,萊姆就聽到了他的助手單獨返回的腳步聲。萊姆在想是不是誰送來了包裹。不過他轉念一想:今天是星期天。來訪者可能穿著街頭服和跑鞋,這樣從門口進來時就不會發出聲音。
果然如此。
年輕的羅恩·普拉斯基轉過屋角,靦腆地點點頭。他不再是新人了,已經穿著制服當了幾年的巡警。但他看上去還是像新人,在萊姆看來,他也就是新人的模樣,或許永遠如此。
他穿的鞋確實是走路無聲的耐克運動鞋,上身卻穿著一件非常花哨的夏威夷襯衫,配著藍色牛仔褲。一頭金色短髮很時尚地根根豎起,額頭上有塊明顯的疤痕。那是他頭一回和萊姆、薩克斯合作破案時,在一次險些讓他喪命的進攻中留下的。那次突襲異常殘酷,他的腦部受了傷,差點退出警界。這個年輕人能留在紐約警察局,主要是受了萊姆的激勵(當然,這一點他只告訴了薩克斯,刑事專家自己可沒有聲張,訊息是薩克斯散佈的)。
他驚訝地看著庫珀的無尾晚禮服,然後朝他倆點頭致意。
“普拉斯基,碗碟都擦乾淨了?花兒也澆過了?吃剩下的飯菜也收拾到冰箱裡了?”
“我立刻就趕來了,長官。”
三個人正在仔細研究案子時,門口響起了薩克斯的聲音,“服裝派對啊!”她望著庫珀的無尾晚禮服和普拉斯基俗豔的襯衫。她對庫珀說:“你看上去很帥氣。誇讚穿無尾晚禮服的人就要用這個詞,對吧?‘帥氣’。”
“很不幸,我腦子裡想到的只是‘半決賽選手’。”
“格蕾塔沒有生氣吧?”
他回答說,他那位漂亮的斯堪的納維亞女友“此時正和她的朋友們一起玩,喝阿誇維特酒澆愁。不過我要說,那種酒是不能喝的”。
“你母親還好吧?”
庫珀和母親住在一起。她是皇后區的老住戶,是位脾氣急躁的老太太。
“她身體很好,去船庫吃早午餐了。”
薩克斯還問候了普拉斯基的妻子和兩個小孩,然後補充道:“謝謝你們星期天趕來。”又對萊姆說,“你剛才對他表示感激了,對嗎?”
“是的,沒錯。”萊姆咕噥道,“現在,讓我們開始工作吧……你拿的是什麼?”他注視著她拿著的一隻棕色大資料夾。
“證據目錄和在錢幣盜竊案、強姦案中拍的照片。”
“好吧,我們來看一看。”
和處理他堂兄的檔案一樣,她拿起一支記號筆,在另外一塊白板上書寫起來。
謀殺/盜竊…3月27日
3月27日
罪行:謀殺,盜竊六箱珍稀錢幣
死因:由於多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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