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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求娶傅辰不成,案發當日還與傅辰有過爭執。說到殺人動機,田菁不能排除。但田菁個子嬌小,她是如何殺死高她一個頭的傅辰?虞國男女生理構造與前世並無不同,傅辰的力氣應比田菁大。傅蘭夜班輾轉難眠,探看時門戶大敞,她聽到走動聲及凳子倒在地上的聲音,再無其他聲響。沒有破門而入的聲音,也沒有爭執打鬥的聲響,家中錢財未被盜走。假設是田菁殺死傅辰,她又是怎樣安靜快速的辦到的?
孫娉,是案子的一個關鍵。傅辰容貌上佳,那日倒在血泊中屍身尚且有著悽豔的美感,不知平日眼波流轉間又是怎樣的風情。傅辰死時穿著豔麗,眼角抹有胭脂。按田菁所說,傅辰精心打扮是夜間私會商人之子孫娉。孫娉出於何故要殺害傅辰?若是一般私會,定然不會隨身攜刀。即便有帶刀防身的習慣,作為富商之子的孫娉,又怎樣會帶一把陳舊沒有刀鞘的屠刀?若孫娉才是殺人兇手,那帶刀赴會就是一場有預謀的殺人。又怎樣的原因導致了香豔私會到預謀殺人的轉變?在見到孫娉前,我無法做出設定。
我問:“大人可有指示?”
李達翻動案卷:“沒有。”
都在等縣尉的訊息。
我還未見過獄中的審訊方法,不知有沒有動刑。田菁被關入牢獄中,案發那晚陳子敬訊問過田菁,也不知田菁再牢獄中是如何被審訊的。我觀察陳子敬的素來審案,皆是智取,從未在公堂上用過刑訊。與以前在電視上看到動不動狠拍氣拍,灑籤動刑訊的縣太爺大有不同。但之前都是民事案子,不同這次的命案。命案最低牽扯到兩條性命。被害人的性命,殺人者的性命。破不了案,無法告慰死者還有傷心的死者家人。判錯案,殺人者逍遙法外,無辜者白白喪命,有違天理。
李達問:“走吧,先去點卯。”
我們帶著各自手中整理的案卷,交予承發房。
內衙三聲梆子響過,張蓉起身往中和堂去。
臨出門,張蓉問我:“阿良,你不去聽審了?”
我搖搖頭:“今日不去了。”
張蓉拿起東西往外走:“今日轉性了?也罷,今日的案子都是些尋常瑣碎的案子。外面也挺冷的,不去也好。”
無論案子大小,案件當事人都是在尋求公平,至少是內心的平衡。就這點來說,案子無大小之分。我不去旁聽不是因為案子尋常瑣碎,只因心中壓著事情。
堂審結束,起訴與被訴者都離了縣衙。大堂上,月臺下,刑房中,無人高聲說話,極少有人往來,非常安靜。
至未時,大堂院裡忽然嘈雜起來,腳步身紛亂,隱隱夾雜著呼喝聲。
往窗外看去,縣尉為首,身後跟著兩人,風塵僕僕的從大堂院裡疾走而過。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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