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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沒有試坐的意思。
我知他心結,也不敢勉強,藉口讓他試試涼茶口味。取了一包去廚房煮了,煮好後在井水裡泡著,兀自出神,說實話,我沒期望他收下後很高興,可他若生氣我真不知該怎麼辦。他總這樣避諱何嘗不是自傷?始終拒我於門外,我又何嘗不失落?哎……待到涼茶溫度褪盡,才緩緩起身。
彼時星月升空,光影清亮,陳子敬在涼風中仰望夜空。
“挺好的,謝謝。”他垂下眼睫,身下是我為他定製的輪椅。
走近他,單膝跪著親吻他孱弱膝蓋,脈脈無言。
作者有話要說: 阿良和大人的感情真的一直木有發展麼?
記著陳大人是大家公子,從他的身份立場背景出發,再看從前
平淡是真
☆、功罪
今日複核一案,乃縣令開倉放糧賑災被判斬刑。但凡死刑要經大理寺複核後報刑部,刑部再奏請女帝批准。
說來也巧,案犯竟是元和縣縣令錢時茂。錢時茂何人?正是平春前縣令,掛冠封印而去的風流人物,還道她歸隱山林,原來又去了南方元和縣出任縣令,又因私自開倉賑災,被太守判了斬刑,逐級遞交,近日才到大理寺。
開倉賑災本是不少父母官做過的義舉,連陳子敬在平春時亦收容過災民,開過糧倉。雖說放糧開倉須聖命,但下場不一,有安然無事者如陳子敬,有丟官者,有免不了牢獄之災者,更有甚,則如錢時茂被判斬刑。
南方稻米已能實現兩熟,兼運河開通水路便利,南方是軍糧的重要籌措地,設了多個官倉。而錢時茂開的,正是軍備倉。
又看時間,是去年正月。尤記得去年南方水患,官員上報不利,賑災不及。災民一路向南,部分湧入平春,寒風大雨,災民無片瓦遮頭,悽慘形狀猶在眼前。陳子敬令我們收容災民,救濟者不過九牛一毛。
之後朝廷懲處罷免了部分官員,嘉獎了救災得力者。然積極賑災的錢時茂卻要丟性命。大理寺複核死刑案,只核案卷,若無特殊情況不提審人犯,是以錢時茂不在京中。
案卷從頭到位翻閱了一遍,發覺錢時茂這事並非沒有迴旋餘地。若依律,未得皇命開倉當斬。然虞朝是人治非法治,法治只是統治的手段而非追求,法外之地比比皆是。
思忖再三,寫下“國以民為本;社稷亦為民而立,國法應遵,法不為民當變。”合上文書呈報大理寺卿。
我寫下的諫言,滿滿人治思想。然“許多事應不論好惡,只看當不當為。若從此點而言,有所變”,就如我當初告訴陳子敬的,初心未改。
給自己定的奮鬥目標是廢肉刑修法典,推動虞朝的法制文明向前走一步,法制文明之花開得久一些長一些,她的芬芳讓更多人感受到。我從未幻想在虞朝實現法治。何故?□□集權體制下皇權惟上凌駕一切,何談真□□治?被招賢的商鞅,變法成就了秦國,最後保全不了自己。法治需要基礎,虞朝不具備。而我,也做不了商鞅。
刑不上大夫,只要這種特權存在,法治基礎原則人人平等就無從談起。我想做的,就是打破這一不平等,不上大夫的刑是殘損肢體的肉刑,既不上大夫,那也不要下庶民罷!乾脆廢了!
案卷遞交上,卷宗在大理寺卿案頭壓了幾日,她才定了主意蓋了印信轉呈刑部。再按流程逐級傳遞,直達天聽。
我問陳子敬,當年錢時茂掛冠而去,是他們商議好的混淆視聽的計策,還是事實。
“恰有其事,錢時茂藉機發作,掛冠而去。後朝廷考其政績,憐其清廉之名在外,是以又得起用,出任元和縣縣令。”陳子敬如是說。
“錢縣令排眾議,以一己之力開倉賑災,如斯義舉算得為民的好官。”如我以前說的,自持自傲的,或可稱清官,未必是好官,錢時茂能為民幹實事,證明其不是沽名釣譽之輩,當真難得。助其免遭死刑,就是我當為之事。
陳子敬道:“矜傲講風骨之人,剛強太過,寧折不彎,難免吃苦頭。”
“若有上級幫頂著,也不至於落個死刑,想來她關係處得不好,才被直接定罪。”我嘆息。想起以前縣衙中人評價陳子敬清正剛強,不知一路走來又是怎樣。
又幾日,宮裡來了旨意,召寺卿與我覲見。
“陛下要問的事,想必你也清楚。”馬車裡,寺卿眼閉了閉,“當時把摺子遞上去,就料有今朝。”
“大人……”我欲解釋。
寺卿搖頭道:“聖意難測,一會不要多言,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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