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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昨天夜裡第一次通宵玩,醒來的時候四個人全部橫七豎八的。半夜裡打了好幾個噴嚏,手機上一條資訊:我管不了你啊。
回學校的時候補了一個好覺,眼睛上的紅血絲還是有點。有時候我真的害怕,害怕成為像立初那的人。“我不是夜盲,是真的看不見。”愛立初那的人很多,立初那結局是忘了一切。之前在定做結局的時候,和幾個朋友簡單的提過《最後他們開始大哭》,原來說是立初那最後死去,還是改了些。
我是半夜只要醒過一次,就會睡不好的人。不長黑眼圈,就多多的紅眼絲。想故事,想著想著就沉睡。我也會如孩子一樣,渴望著晚安吻。
小凡對我說:“今天看著電視劇,看著看著我就後悔了。”
他說:“我應該和你一直坐同桌的。”
一年了,我還記得大蘭子對我說:“你就是恃寵而驕!寵你的人太多啦!”
果然像她說的,活在愛情裡的人是最幸福的。
小凡的畫很美麗。他每次都會拿著粗的畫筆磨紙說“畫畫只會讓人越來越孤獨。”
那天我和他走在街上,風吹進了大衣,我看到了路邊的藝術院招生。他偷看了好一會,回過頭對我說:“走吧。”我的手插在大兜裡,風把披肩的頭髮卷在臉前。他離我越來越遠的路,我徒步追了上去。他選了家裡人喜歡的東西,不如我的文字,畫畫是小凡註定沒有的風景。
我真是個幸福的傢伙。
明崇逸是親情的極悲者,魯小卡是愛情的極悲者。
我回答:“我不敢和你做同桌,我怕班主任。”我把卷發剪掉了。
上學選專業時,我選了金融,放棄了法律。學了一年後,我還是後悔了,因為金融要學數學,但是有一個就是:法律考試很難。
天啊!
除了老師特別講的一些課文,再就是考研了。自己這個愛做夢的人啊,隨便一夜夢就是一個故事。倒是覺得流在枕邊的口水挺好笑的,翻個身繼續睡過去。
高中學校門口的小屋,比起小身板對著的寢室還是太好了。房子每天晚上游走門外的微弱燈光。嘗試著第一次熬夜和手機裡的你濃我濃。緊張的不小心看見對面半裸的男生,慢慢的收拾,慢慢的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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