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7集《佛說四十二章經》(第3/3 頁)
智者大師說,若能用空、假、中三觀來觀心,則能通達一切佛法,因為佛法的目的即是解釋生命的現象,告訴你生命是何種相貌,也告訴你如何使生命離苦得樂,趨吉避凶,而這一切的因緣都必須以觀心為基礎。
所以本章的返本會道,告訴我們雖修學種種的教法,我們應該觀照生命的根源,如此才能契會般若之道,這是本章的大意。
第十章喜施獲福
前面一章說明修習般若智慧的方法,這一章解釋應以什麼心態來修習福報。
佛言:睹人施道,助之歡喜,得福甚大。沙門問曰:此福盡乎?
佛言:譬如一炬之火,數千百人,各以炬來分取,熟食除冥,此炬如故,福亦如之。
佛陀開示說睹人施道,我們或眼見或耳聞他人修佈施,因為佈施能使我們趨向安樂,所以它也是道。
《瑜伽師地論》說佈施有三種:
(一)財施:以諸資財,濟助貧窮,是名財施。
(二)法施:弘揚佛法,開人智慧,是名法施。這是以佛法來開啟眾生的光明智慧。
(三)無畏施:於諸災難中,拔其憂苦,是名無畏施。當有人遇到災難,心中恐怖憂苦,若能以善巧方便加以安慰開導,這是無畏施。
《瑜伽師地論》菩薩地中講到,以上三種佈施中,財施與無畏施是方便,法施為正修。若見到有人行財施、法施、無畏施,內心能助之歡喜,以身業的幫助、口業的讚歎或意業的隨喜,使佈施的人生歡喜心,而對佈施更加生起信心,則幫助別人佈施的人,得福甚大。這是佛陀勸勉我們見他人修福報時,應該以隨喜讚歎的心情來幫助他,因為這樣自己也能得到廣大的福報。
有一位佛弟子問說:此福盡乎?藕益大師解釋盡是折損的意思。一般人的思考認為,若功德是一個人所做,則功德全歸此人所有,現在有十個人隨喜幫助做這功德,那麼這功德就會平均分配給十個人,因此福報豈不是受折損,比不上一個人做時來得大?這沙門是以有所得的分割心情,看待修習福報。
佛言:譬如一炬之火,數千百人,各以炬來分取,熟食除冥,此炬如故,福亦如之。
佛陀對一個人修福與十個人修福的因緣,他以譬喻作說明:有一光明的火把,佛法講到光明是指善業,善業是一種光明相。這火把本來只有一個光明相,但有很多人拿眾多火把來分取它的火,火能熟食除冥。
積集善業有兩種殊勝的功德:一是除冥,能破除煩惱障、業障、報障等三障;二是熟食,能成就聖道的安樂,所以修習善業能滅惡生善。
這樣的熟食除冥,此炬如故,雖然有數百千人來分取火的光明,但這火把的光明不但沒有減少,反而由一個光明變成數百個光明,輾轉增勝。修福報的道理亦復如是,一個人修福,或數百人修福,愈多人修福,福報愈大。
藕益大師在這段經文的註解中,提到經典上有一個公案:
過去有兩個人到山中採花,其中一個人把所採的花,獨自拿去供佛;另外一個人生起大悲心,他把所採的花,分散給所有的朋友,然後帶他們一起去供佛。有人問彌勒菩薩:這兩個人有不同的造作業力,他們供佛的福報,有何不同?
彌勒菩薩回答說:獨自拿花供佛的人,以後成就辟支佛果;另外一位把花分給其他眾生,以隨喜廣大的心供佛,這個人以後成就無上菩提。
藕益大師說,我們修習福德亦復如是,所謂諸法無性,盡隨心轉,心為菩提,一切法即菩提;心為名利,一切法趨名利。我們修習福德時,福德本身沒有自性,所謂的諸法無性,無論是修佈施或持戒,這法門對自己產生什麼功能,這是不決定的。
若不決定,到底是由誰決定呢?盡隨心轉,依止什麼樣的心態來修習善業,才是決定善業產生什麼力量的關鍵。如果以但求自身解脫的心情來修善,那麼這善業所產生的力量,是成就二乘的偏空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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