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部分(第2/4 頁)
獨的離開了城堡,後面的華美城堡如今已經變成了一片火海廢墟,所有的黑暗生命都被它吃光了,只剩下那些不合口味的大蝙蝠逃了出來。
這些蝙蝠的肉乾乾的,澀澀的,而且沒有幾兩肉,他不喜歡吃。
魔龍喝了我的鮮血,我就吃了它!我高貴的血統,怎麼能讓一頭低等的爬蟲玷汙。
……
……
我來到了城市,這裡與我所經歷的地方有很大的不同。
街道上那麼多美味的食物,竟然沒有人動手吃掉,這不符合常理。我忍不住偷偷的吃了兩隻,味道好極了,這些城市裡的肉要比外面的乾淨很多,而且很有嚼頭,骨頭嘎嘣脆,像是糖果。
後來我明白了,這裡有一個叫律法的東西存在,這個詞聽說是地獄的大領主跟外面的那些奇怪生命學的,不過沒人當律法是一件值得尊敬的東西,還是強者為尊,弱者被吃掉。
就連製造律法的那位大領主,也是經常吃掉自己麾下的領主們。
只要偷偷地吃,不被人發現就可以了,所以每次我吃飯都是趁著夜晚。
地獄也有夜晚的,白天天空昏昏沉沉的。到了晚上,就真的沒有一絲光亮了,只有一些發光的寶石與火堆還能發出一點微末的光輝……
我吃了天使翅膀,真的很美味,我喜歡上這種味道了,我還想再吃,可是它們向我要錢,什麼冥幣,那是一種能量礦石,也能吃,有些硬,裡面能量很多,但是味道不好,比不上肉好吃,我不喜歡……
我沒有冥幣,冥幣都是在城外的礦山裡開採的,開採礦山的都是最普通的惡魔,高貴的我怎麼回去做這種事情呢,我需要做的就是不斷吃肉,吃掉一切看的見的肉。
這座城市我已經看上了,裡面所有肉都是我的。
我吃掉了找我要冥幣的人,它看起來很害怕,不停的求饒,可是我的肚子咕嚕作響,我很能吃,需要每天不斷的吃飯才能吃飽,所以我不想浪費時間,沒有與它說話,而是一口口吃掉它。
味道有些油膩,我有吃了幾頭骨魔,壓一壓胃中的腥味。
……
……
吃肉吃的越來越多,就這樣,這座城市中的生命一個個減少。
每到夜晚,沒有生命敢出來晃盪。最後城市中央的那個統治者,一名深淵領主發怒了,它要殺了我,所以我也只好把它吃掉了。
之後我又花費了幾天的時間把城市裡剩餘的肉都吃掉,從我孵化開始,我就明白了一件事情,浪費是可恥的,只有吃掉一切,你才能變得強壯,有時候為了生存,我連死去的腐肉都吃。
所以,我很節約,我會吃掉一切能吃的肉!
……
……
城市變得荒涼了,我又去尋找下一座城市。
冥城,真是一個好地方,裡面的肉太多了,張口就能吃到。
年幼的我始終不能長大,身軀總是瘦弱的像個小孩子,無論我吃多少肉都不長個頭,這讓我很苦惱,所以我就拼命地猛吃。
我相信,吃的越多,我也會長的越來越高,越來越壯。
我從墓場吃到戰場,從簡陋的城堡吃到豪華的冥城,只要是我喜歡的肉我都會吃掉。
到了後來,我的胃口也養吊了,很多以前喜歡吃的肉不想吃了,我只吃掉城市中最美味的那隻。
一個城市總有一個長得最壯的,白白的,好好吃!
……
很多年過去了,我已經成了一個恐怖的代名詞,我吃掉了上百萬座冥城,我的名字足以嚇死大惡魔。
它們敬畏我,因為我比它們都要強,不服就吃掉,到了後來,我有了自己的追隨者,它們都崇拜我強大的力量,願意跟在我身後撿一些殘羹剩飯。
我始終都在前進,因為前方有更加肥美的肉。
每當我以為現在嘴中的肉是這個世界最肥美的時候,前方就傳來**的香味,讓我不得不前進。
後來獵殺越來越麻煩,因為冥城裡的那些肉都跑了。只要我一現身,它們就跑的乾乾淨淨的,一張嘴就能咬到肉的情況沒有了……
我很憤怒,所以我把這一片地區毀滅了,我放了一場大火,把這裡燒的乾乾淨淨。我帶著我的追隨者,去往新的地域,去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再重新開始吃肉。
……
……
吃得多了,我也發現各種肉的口味都不同,冥族的肉是最好吃的,所以我也經常偷偷的吃幾頭冥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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