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部分(第1/4 頁)
���
“咦?”
本來要下去收集翼魔自爆的血肉殘片的魔龍輕咦一聲,似乎發現了有什麼值得它感興趣的東西。
下面一個小傢伙在源源不斷的吸收著自爆產生的血肉殘骸,那血肉粉末被它吞吃進肚子裡,貪婪的吃著。
“做鬼,也要做個飽死鬼!”
這就是小傢伙的想法。上面的那個大傢伙太強壯了,它根本不是對手。
“有意思,這小傢伙有意思,竟然能承受住翼魔的自爆,就算是我硬挨一下也會受傷,而且它還在爆炸中心的地段,沒炸成飛灰。難道是變異,要好好研究一下”。
魔龍一揮閃亮的爪子,就抓住這小傢伙,飛回了它的老窩。
……
……
PS:第二章。
第九章我叫暗夜
黃昏墓場是摩柯無量地獄最普通的一角。
這裡盛產不死骷髏,是地獄血統最低**的黑暗生命,所以會有墓場之稱。
我在這裡出生,我在這裡長大,我在這裡戰鬥。
我的名字被人稱之為……暗夜!
我是黑暗中的王者,我是永夜之王,我用鮮血襯托我高貴的血脈。
——暗夜大君自述。
這是一名偉大的大君成長史。暗夜大君在這裡崛起,因此,黃昏墓場也被黑暗眾生熟知。
……
黑夜中,一名**著雙腳的孩童在奔跑。
他擁有豹子般的速度,無與倫比的爆發力,炙熱的血液,高貴的靈魂。
他追上了自己的獵物,那是一頭地獄魔鬼。他撲了上去,咬掉它的脖子,吞吃它的血液,點點黑血順著嘴角流下,讓孩童看起來猙獰的嚇人。
我就是暗夜,我從忘川河中誕生,我被魔龍俘虜,成了它的試驗品。它發現我擁有最高貴的冥族血統,喜出望外,這簡直不可思議。
冥族,是無法從忘川河中誕生的。古老的冥族都是依靠種族血統遺傳,是胎生。
冥族的族人很少,所以它們珍惜每一位族人,冥族的高貴,就相當於地獄億萬黑暗種族中的唯一皇者。沒有冥族棄兒會流浪在地獄中,一旦被發現,就會被冥族強者帶會族中,接受最系統最殘酷的訓練。
種族高貴的背後,隱藏的是無數的汗水與心血……
我就是一名特殊的冥族棄兒。
我沒有受到冥族的召喚,因為我的血脈不純粹,我是一個混血兒。冥族認為我是它們的恥辱,根本不接受我的存在。
……
八年了,從誕生已經八年了,我還是魔龍克拉的試驗品,但是我已經擁有了殺死它的力量,我稚嫩的雙手能輕易的撕碎它的龍鱗,捏爛它的心臟,可是我沒有這麼去做。
至於原因,是因為我喜歡這種掌控的感覺。
它把我當做試驗品,每天都要割破我的手腕,放一大碗鮮血供它飲用,這是一個很痛苦的過程,但是我喜歡。
它是我的玩具,我不會讓它死,那樣就太孤獨了,畢竟我剛剛誕生的時候是非常羨慕它龐大的身軀。
我的鮮血很滋補,魔龍吸收了我的鮮血,成功的進化成一名小領主,幹掉了另外的小領主,擁有一棟華美的惡魔城堡,裡面無數的雌姓黑暗種族。
但是那些東西好低階啊,它們的血統太爛了,簡直不是與我對等的存在。我一直感覺,我的血統比冥族還要尊貴,這是來源與生命最深處的聲音。
可是,我還無法覺醒!
所以,我要努力,我要努力享受獵殺的過程,享受進化的過程,很有趣的事情啊!
……
……
該回去了。
那頭魔龍拿我當做寶貝,就算我出來吃點新鮮的食物,也會有人跟著,監視我,儘管它們從來都沒現身,但是我已經聞到了它們的氣味,一群低階的影族生命。
暗夜抹了一把嘴角的鮮血,它感覺最近的力量又增長了,需要到真正的城市去了。
地獄也有城市,被稱之為冥城!
黃昏墓場就有一座冥城,聽說城市中有開拓大軍搶劫來的新奇東西,還有烤翅膀,那是天使的翅膀,味道很好。
暗夜聽說過很多人說天使翅膀美味,不過它沒有嘗試過,所以它決定要去城市嘗試一番。
至於魔龍,它已經玩膩了,想要捏死它。
就如捏死一隻爬蟲一樣簡單!
暗夜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