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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晚年“左”的錯誤思想初探372
年初,他就開始構想未來中國的理想藍圖。二三月間,同陳伯達談過,鄉社合一將是共產主義的雛形,公社什麼都管,工農商學兵。
4月15日,在《介紹一個合作社》一文中,十分樂觀滿懷信心地說:在中國這張白紙上,“好寫最新最美的文字,好畫最新最美的畫圖。”
①4月底在廣東時,同劉少奇談到公社問題。
6月14日,劉少奇同全國婦聯黨組的談話中說:“毛主席講過兩次,家庭是要消滅的。他提到康有為的《大同書》。”在中國,康有為最早提出消滅家庭,《大同書》主張男女同居不得超過一年,消滅了家庭就可以消滅私有財產。毛認為家庭是歷史上產生的現象,在“大躍進”時,他多次有過消滅家庭的想法。八大二次會議上,有人在發言時轉述了毛澤東對劉少奇談到人民公社時的具體構想。他說:那時我國的鄉村中將是許多共產主義的公社,每個公社有自己的農業、工業,有大學、中學、小學,有醫院,有科學研究機關,有商店和服務行業,有交通事業,有託兒所和公共食堂,有俱樂部,也有維持治安的警察等等;若干農村圍繞著城市,又成為更大的共產主義公社。
前人的烏托邦的夢想將被實現,並將被超過。
1958年7月16日出版的《紅旗》雜誌第4期,刊載了陳伯達在北京大學為紀念建黨37週年而作的一篇講話:《在毛澤東同志的旗幟下》。其中第一次公佈了毛要建立人民公社的思想:“我們的方向,應該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業)
、農(農業)
、商(商業)
、學(文化教育)
、兵(民兵即全民武裝)
組成一個大公社,從而構成我國社會的基本單位。“
①載《紅旗》195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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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毛視察河南新鄉七里營時,看到掛著人民公社的牌子,感觸頗深地說:“看來人民公社是個好名字,包括工農商學兵。它的特點一曰大,二曰公。”隨後,到山東時,他又一次說到:“還是辦人民公社好,它的好處是,可以把工農商學兵合在一起,便於領導。”
①在生產力極為落後,商品經濟遠不發達的條件下,在一個以小農經濟為主體的農民大國,強制地將生產關係變為純粹公有制,並透過無數相對封閉的自給自足的“小而全”的基層單位,靠這樣的社會組織,實現社會主義的宏偉藍圖,這實質上不過是歷史上烏托邦主義所描繪過的圖景。毛澤東則形成了帶有自己特色的社會主義理想:他青年時期受到康有為《大同書》和日本武者小路實篤新村主義等的影響,曾為文談到建立“新村”的設想,從中可以發現不少他後來的人民公社思想胚芽狀態的東西。
《大同書》中對理想社會描述得十分具體,如:設胎教、育嬰、蒙養、養病、養老諸院;男女成年後,由政府指派分任農工等生產事業;設公共宿舍、公共食堂;死則火葬,等等。
毛1919年寫的《學生之工作》一文中“新村”的想法為:“合若干之新家庭,即可創造一種新社會”。
“新社會”中有公共的育兒院、蒙養院、學校、圖書館、劇院、病院、公園、博物館、自治會等。
“工作之事項”規定有:“種園、種田、種林、畜牧、種桑、雞魚”等。
②這豈不很像他後來概括的“農林牧副漁”
麼?
《論人民民主專政》中,毛澤東提到了康有為,將他列入
①見《人民日報》1958年8月13日報道:《毛澤東同志視察山東農村》。
②原載《湖南教育月刊》第一卷第二號(19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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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共產黨出世以前向西方尋找真理的一派人物”
;並且說,“康有為寫了《大同書》,他沒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條到達大同的路。”對康的有關大同世界設想,其中哪些可以實現,哪些只不過是烏托邦幻想,毛在他的全部著作中無一字評論,這裡只是為之惋惜,未能找到通向這個理想的道路。現在到了中國人民“大躍進”的年代,毛自認為已找到了這條道路。
他是一國之主,康有為只能想想的事情,現在可以付諸實施了。
在北戴河會議討論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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