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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失望的陳圓圓只好約定等他處理完老父親的事後再細細商定。
崇禎十五年(1642年)春,處理完家事的冒闢疆再過蘇州,準備踐約謝答陳圓圓。不料十天前,陳圓圓已被皇戚田弘遇的門客強行買去。當然,這一次是真的。雖然陳圓圓身為蘇州城的“超級巨星”,有數量眾多的FANS,曾被搶了回來,可人家是皇親國戚,又是用“大言挾詐”,又是“不惜數千金為賄”,所以陳圓圓終被田弘遇強行“採購”,作為“大禮”送至京城。冒闢疆在《影梅庵憶悟》中對於此事件的回憶是相當坦然的。這本書是他為紀念亡妻董小宛而寫的,所以文中提及陳圓圓,多以“禮”待之,間或夾雜點“你有情,我無意”的公子哥的得意來。便是陳圓圓被皇親擄去,他也只是“悵惘無極”,並且從心理和道義上,他也以為“急嚴親患難,負一女子無憾也”。既然如此,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田弘遇為什麼要搶她?
田弘遇如此霸道,全是沾他女兒的光。由於這位田貴妃 “能書,最機警”,很受崇禎的寵愛,身為國舅爺的田弘遇自然身價百倍,官至右都督。據張岱《石匱書後集》的記載,他仰仗女兒得寵,“竊弄威權”,京城裡沒有一個人敢得罪他,氣焰非常囂張。
然而,建立在美色恩寵基礎上的權勢,總是不牢固的。孫承澤的《思陵典禮記》記錄了這樣一件事:當時的大太監曹化淳從南方掠來不少美女,供崇禎玩樂。崇禎被女色迷住,竟“累月未與(田)妃相見”。看著女兒失寵,田弘遇心裡自然也不好受,危機感與日俱增。這位讓他“一步登天”的寶貝閨女是養女,如今寶貝不靈光了,那就不妨換一個。
因此皇家大盜田弘遇打著皇帝的旗號,趁南海進香的機會,攜帶千人,在沿途所經之地非搶即奪,一是劫財,二是劫色。只要聽說有點姿色,不論娼妓還是良婦,或暴力行搶,或高價賄買,定要到手方才罷休。地方官吏懼其勢力,誰也“不敢詰問”。田弘遇這樣做,便是期望尋找另一個可以取悅崇禎的“寶貝”,以此來鞏固自己的權力與地位。陳圓圓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被田弘遇看中的。可令田弘遇鬱悶的是,當他興沖沖地把陳圓圓進獻給崇禎時,大明朝已是大廈將傾之際,焦頭爛額的崇禎早已沒有精力和心情顧及美色了,田弘遇如意算盤因此落空。更令田弘遇坐立不安的是,田貴妃也於崇禎十五年(1642年)病逝,這使得田弘遇備受打擊。沮喪之際,田弘遇只好先把陳圓圓領回自己府第,將其收為養女,好好供養,尋找“交易”的良機。
動盪之秋,要保住權力和財富,自然是擁有兵權最重要。此時,他看中了年輕有為、擁有重兵又深受器重的吳三桂,便有心與之交結。崇禎十六年(1643年)夏,三桂進京見皇上,田弘遇趁機請邀至府上“觀家樂”,以博取其歡心。
酒宴上,陳圓圓且歌且舞,其舞姿,體態輕盈,飄飄欲飛;其歌聲,音質清麗,恰似夜鶯啼鳴。三桂看得“神移心蕩”,對於傾城之色的圓圓更是讚不絕口。田弘遇一看激起了吳將軍的興致,便不失時機授意陳圓圓親自為其斟酒。酒過三巡,兩人眉來眼去,已經你濃情、我有意了。老謀深算的田弘遇乘機將圓圓慷慨相贈。大喜過望的三桂也不想白要,從崇禎所賞銀兩中拿出千金付給了田弘遇。吳三桂滿意了,陳圓圓也應該不會反對,畢竟託付一位英武的大將軍,遠比一個糟老頭子強得多。而田弘遇在得到“寇至,首先保護君家無恙”的承諾後,也應該滿意了。因為他以陳圓圓為誘餌,終於釣到了一隻能夠看守門戶的狼。
吳三桂衝冠一怒真是為她嗎?
吳三桂揹負“重色輕國”的千古罵名,全拜他同時代的詩人吳梅村所賜。吳梅村在《圓圓曲》中寫道:“慟哭六軍俱縞素,衝冠一怒為紅顏。”另有“不為君親來故國,卻因女子下雄關”的詩句,都是諷刺吳三桂只為紅顏,竟將大好河山送於清廷之手。據李克敬《儒林瑣記》所載,當初吳三桂讀了這幾句,很不舒服,便偷偷派人“貽三千金請改其語”,詩人卻驕傲地拒絕了。
對於這件事,《明史》的說法是“聞愛姬陳沅被劉宗敏掠去,憤甚”,《清史稿》說“聞其妾陳為自成將劉宗敏掠去,怒”。《庭聞錄》的描述更為生動,說是在將山海關交付給李自成後,在前往北京途中,吳三桂得知父親吳襄被捕、家產被抄,起初反應還不大,可當得知愛妾陳圓圓被劉宗敏掠走後,氣得咬牙切齒,恨恨說道:“大丈夫不能保一女子,何面見人耶!”立馬回過頭來攻打山海關。
由此看來,說吳三桂“衝冠一怒為紅顏”一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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