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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的。
屋門優地一響,組長又跑回來了,開啟保險櫃,手忙腳亂地翻材料,他小心地問了一句:
“怎麼樣?”
‘啊,凌隊長要看今天上午的審訊記錄。”
“怎麼啦?”
“看我們上午有沒有指供逼供的問題。這案子,現在就得看口供材料硬不硬了,得叫人挑不出錯兒來。”
組長顧不上多解釋,翻出材料急急忙忙走了。徐五四靜下心來,細想想,恍然有點開竅,要說搞案子,他不能不佩服凌隊長的高明,能一眼在一堆亂網中拎出那條綱來。駱進財不過是具備作案主客觀條件的嫌疑所繫,加上近來的一些反常舉動,才被拘留審查的,除此而外並沒有搞到什麼直接證據;而現有的間接證據又都是些零散孤立的環節,能把這些環節連結成一條有機鎖鏈的,看來就只有案犯自己的口供了。而口供又必須用完全合法的手段獲得,才能具有認定犯罪的法律效力。因為最後給人定罪量刑,還要經過檢察院的審查起訴和法院的審判活動這兩道關口的檢驗,如果發現公安機關取證的方式有違法之處,就是人犯劃了供,恐怕也難以承認它的證明力了。凌隊長的慎重不是沒有道見到時候要真前把案手稿夾生,既判不下來又放布出籠那可’就不知道該怎樣了結,怎樣善後了。
徐五四這麼想著,不禁對凌隊長又有點肅然起敬了。刑偵這行兒,的確是很倚重經驗的,經驗能給人遠見,能叫人走著這步看著下步。可他不能再往下想,一想,也犯嘀咕,葛建元的事該如何解釋?於英雄一腦袋漿糊不新鮮,你凌隊長犯什麼糊塗?翻山膛海走平地的人,還能叫螞蟻絆個跟頭?
組長回來了,一掃匆忙緊張之態,放好材料,慢吞吞地倒了杯水,一口一口地喝,怡然自得的神氣是不能掩飾的。徐五四沒急著開口,等著他有滋有味地賣夠了關子,才問:“到底怎麼樣了?”
組長放下茶杯,亮著嗓門說:“往檢察院呈報逮捕。”
這句話的含義是不問自明的。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了逮捕人犯須同時具備三個必不能少的條件,其中首要一條就是人afor主要犯罪事實已經查清。凌隊長既然決定對駱進財呈報逮捕,那就是說,這個案子算破了!
媛媛有靈,這麼快就看到了兇手的末日,徐五四有點激動了。
這話使徐五四心裡咯噎一下,情緒一下子全沒了,組長沒注意他的表情,一面從櫃子裡取出批准逮捕呈報表,一邊說:“哎喲,我一高興差點忘了,凌隊長叫你到他那兒去一趟呢。”
“幹什麼?”
“不知道,叫你馬上去。”
徐五四沒精打采地往凌隊長辦公室走。案子破了,冤有頭,債有主。應該是件高興的事,可他卻怎麼也興奮不起來,一想起和杜麗明一同送媛媛回家的那些個值得流連的時刻,心裡就像是重壓了什麼東西透不出氣來。現在,她們全都離他而去了,來得快,走得急,彷彿是一場明媚而短促的夢。在他眼前晃一下,沒了,只留下一瞬溫暖的記憶,使人依依。由此他更加憎恨葛建元,為這麼個混小子,他和領導、愛人、長輩都吵得一塌糊塗,他本來也可以百事無爭,一團和氣,上下左右都不得罪的,要不是為了問心無愧地做個好警察,何樂而不為呢!
凌隊長正在屋裡打電話,電話打得很長,好象是在說他這次在瀋陽查的那個案子。他站在旁邊等著,好容易等到電話打完。凌隊長又拉開抽屜埋頭翻找著什麼東西,翻了好一會兒才象是剛剛發現屋裡還站著他這麼個大活人似的,抬頭匆匆說了一句:“你坐吧。”便又幹他自己的事去了。徐五四在桌邊坐下來,心裡有點火兒。
凌隊長終於停下手,眼睛在他臉上盯了片刻,開口問:
“我聽說葛建元是你未婚妻的表哥,有沒有這回事?”
這話問得如此嚴厲,近乎審問,徐五四實在沒法兒控制住一肚子的委屈和惱恨在心口洶湧起來,激動得幾乎說不出話來。他這才明白,在別人眼裡,原來都覺得他在葛建元身上落了多少實惠似的,可他究竟得到了什麼?什麼!
“有沒有這回事啊?”凌隊長又問了一聲。
他和社麗明已經吹了, 他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沒有, 可他硬硬地說了句:“有!”他偏不否認,越否認,人家越會覺得你有鬼。
“晤——”凌隊長長長陪了一聲,索性關了抽屜,身子往椅背上一靠,直把眼睛來看他,緩緩說:“我不在家這些天,對葛建元這個案子,你有什麼新的考慮嗎?”
他完全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