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第2/4 頁)
那些人見了他又恨又怕,但又奈何他不得。
1994年1月18日,是劉少屯一生中刻骨銘心永難忘卻的黑色日子。當天凌晨,蒼南縣公安局龍港分局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將睡夢中的劉少屯拉了起來,戴上手銬,推進了警車。
天亮了,在浙江省蒼南縣龍港鎮公安分局值班室,衣衫單薄的劉少屯捱了打。劉說,一個人甚至把燃著的菸頭按到他額頭上,鑽心的疼痛中,劉少屯聞到自己皮肉被燒焦的氣味。
學校領導來了,劉少屯的親屬來了,劉少屯懇求他們去問問,自己到底犯了什麼罪?可十多個小時過去了,沒人回答,也沒任何審問。傍晚時分,幾個聯防隊員把雙手反銬的劉少屯拉出來,讓一個扛著攝像機的人對著他拍攝。劉少屯發現,和他一起被攝入鏡頭的,還有面前幾件不知從何而來的刀子、匕首。隨後,劉少屯被押上警車。他被收審了。
當晚,龍港鎮電視臺新聞節目中宣稱:
“流氓團伙頭子”劉少屯被收容審查。電視中還說,這是龍港公安分局成立之際取得的一大“戰果”。
劉少屯被抓,震動了龍港鎮。學校領導無法把這個工作努力、內向靦腆的青年人和有關方面所說的“是個流氓頭子”聯絡到一起。
1月20日,白沙中學校長纓仁清、龍港鎮教育辦公室、蒼南縣教委以保證教學正常進行為由,共同向龍港鎮公安分局遞交了請求將劉少屯取保候審的保證書。龍港鎮各學校教師2月3日聯名向鎮警方遞交《強烈要求釋放劉少屯老師的緊急報告》,其後又10餘次聯名向公安機關和上級機關寫信。
可是,沸沸揚揚的蒼南縣教育界未能改變劉少屯被關押的狀況,他們的請求不是被擱置就是被駁回。
雖然毫無劉少屯“違法犯罪”的事實根據,土生土長的劉少屯也不屬於公安部明文規定的收審物件,但是,新上任的龍港公安分局局長仍然因這一“戰果”,而在不久之後成了個別傳媒人士刻意塑造的“倒提烏紗”為民除害的“英雄”。
8月底,這位局長經過“不懈努力”,據說戰勝了數不清“情”的干擾和“權”的壓制,終於爭取到了溫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將劉少屯處以3年勞動教養這一更大的“戰果”。
在失去人身自由的艱難境況下,劉少屯沒有忘記自己的公民權利,沒有忘記人民教師的尊嚴。當年3月,他就向蒼南縣人民法院提起了不服收審行政訴訟。11月,在不服勞教處罰的複議申請被駁回後,他又向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了不服勞教行政訴訟。
這兩起“民告官”行政訴訟,耗去了4年多時間,經歷了權與法的反覆教量,其間的曲折坎坷難以為外人知道。
在被關押的頭兩個月裡,劉少屯以為自己從無違法行為,是公安局抓錯了人,終日盼望著監門開啟,盼望回家團聚。但是直到3月18日,收審已到期,還是毫無獲釋的跡象。無奈中,劉少屯讓親屬委託蒼南第二律師事務所的陳永平律師,向蒼南縣法院提起不服收審的行政訴訟。
時間又過去了幾個月,遲遲沒有開庭的訊息。劉少屯說那時他的體質到了極差的程度。他說,也曾被人將電警棍一次次伸入口中放電。
而此時“關心”這些令人頭痛的鄉村教師聯名上書的,倒是龍港公安分局局長人等。他們專門調集警力,出動警車,連續三天在夜深人靜之際挨家挨戶上門“調查取證”,要簽名的老師們否定簽名,一時間搞得人心惶惶,但最終也沒能封住眾人之口。
劉少屯橫禍臨頭卻始終不明就裡。他更不曾想到,他的“民告官”的大膽舉動引起的強烈反彈,竟使他自此開始成了一個具有全國知名度的“農村惡勢力”的典型代表。
本鎮本縣本市傳媒工具不斷對他嚴厲聲討,京城某個蒼南籍記者也疾書檄文若干,透過幾家中央級媒體將他猛烈“曝光”。其鋒芒所向,甚而直指溫州市公安局內幾位“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同意將劉少屯勞教的公安幹部,貶之為“流氓團伙頭子劉少屯”的“保護之手”,並以此反襯那位龍港公安分局局長,褒之為不怕丟官、“倒提烏紗”與所謂“混進官場的政治流氓”堅決鬥爭的“硬漢”。“硬漢”則反覆憑藉“輿論”,全無事實根據地大罵“混進官場的流氓拿了惡勢力的錢。就為惡勢力撐腰說話”云云,以致“混進官場的流氓”一語流傳全國,成為不明真相的輿論界批判執法機關“腐敗”的名言。
對劉少屯最高規格的“曝光”,當數中央電視臺於1994年11月22日播出、並於次日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