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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去,這種假設可能成為現實。具有貪婪靈魂和雄才膽略的人們認清了本世紀的風氣,他們更換了佈景,把苦役船和監獄留給了蠢才,而他們只管收受花冠。他們成了被諷刺的物件,這是真的,然而,這對他們來說又有什麼關係呢?也許這種諷刺正是他們自己乾的呢。羅伯爾。瑪蓋爾②就是描繪上流社會里允許犯罪,不受懲處的一首詩。
這個強盜從事一切非法勾當,拿信任、友誼、愛情以及種種做作的感情去作交易;都能大獲成功。實際上,我們這個時代就是這樣的。卡多什和曼德蘭裝扮成銀行家的模樣,在大庭廣眾之中公然估算,必要時,在司法機關羅列出他們擁有的資本。上世紀早該套上絞索的一個人口販子就無恥地說道:“人們不會絞死一個擁有十萬家產的富翁”
,如今類似這樣的人非但不會絞死,而且還給他恢復一切榮譽。
有時,只有幾例上層階級犯下的罪行(我指的是由法典正式肯定下來的罪行)偶爾被發覺,但如果要追究就要化很大的力氣。然而,即使這樣,還有人替他們大聲疾呼,阻止揭露這種醜聞,說類似這樣的事例會使人民失去在道德風尚
①卡多什(Cartouche,1693—1721)
,曼特蘭(Mandrin,1725—175)
,這兩人都是法國有名的強盜頭子,並建立各自在隊伍和武裝專門與行政當局分庭抗禮。——譯者②羅伯爾。瑪蓋爾是小說裡的人物,也是另一種型別的強盜的化身;在現代社會中,他往往改頭換面,裝扮成銀行家和新聞記者的模樣,出沒於上流社會的權勢富貴之間。——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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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33
上對統治者所持的信仰,又說如果這些體面人被這樣揭露的話,社會的榮譽就會受到損害。假如社會只靠欺騙而生存的話,這樣的社會也太誠實了!
在這一點上,我們的身體也沾染了陰影,我情願承認我們被表象所欺騙。刑法上的平等,如同今天我們所瞭解的那樣,只是用以掩蓋和隱藏可悲的不平等。不過究竟需要多少世紀才能達到這方面的平等呢!如果真能達到,這真成了奇蹟了。讓我們回想一下,羅馬帝國在整個共和國期間和實行帝制後很長時期內,任何奴隸都可以被他的主人處以死刑,而不會引起司法的注意。直到阿德里安①才制定出一條法律制止這種殘殺。不過,他制定的這一項法律只反對無緣無故地殺害奴隸;而殺害奴隸的權利仍然保留。今天每個人的生命和財產不僅僅在物質上受到法律的保護,而且認為鎮壓犯罪行為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樣的,司法一律平等地注視著每個人,並不因為他富有而不受懲處,也並不因為他窮困而判以重刑。今天為了維持和安定國家的局面而必須做出的這種設想,應該說是人類的一個可喜的進步。
第五、平等的同一原則也調整著公民之間的契約和合同,並保證它們的執行。
我清楚地知道在這方面還只是一種虛構;知道窮人跟富翁訂立合同,在訴訟中從來得不到關於窮人的權利不至喪失
①阿德里安(Adrien,76—138)
,公元117—138年間的古羅馬皇帝,是先王特里讓的繼子。他執政期間,軍事上實行防守政策,政治上建立起完整的行政管理體系,同時採取鼓勵經濟,繁榮文化藝術等辦法,使古羅馬的統治達到了全盛時期。——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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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第一部分 現在
的保證。
我認為所有下面這些情況都會給窮人帶來不平等,如訴訟程式中的千百種騙局,訴訟所需的昂貴費用,以及富人手下擁有忠僕、律師、公證人、執達吏和一大批從事訴訟的人員為之出力的方便。讀一讀伯坦恩①所寫的關於司法機構的文章,你們就知道寡婦和孤兒的權利究竟是什麼了。
總之,法官的公正儘可能為法律充當堡壘。因此這裡也存在著平等的原則,而權利則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
第六、關於平等的原則,這裡另有一種更加令人驚奇的說法。誰能在中世紀就預料到這樣的時代將會到來呢!在那個時代,最普通的一個公民的思想在法律方面被認為不只是與僧侶或受過削髮禮的牧師,也不只是與主教或大主教的思想是平等的,而且與羅馬教皇的思想也是平等的;在那個時代,對於整個教會都是統一的並由二十次主教會議支援的教皇聖旨,任何人,甚至是愚昧無知的人都有權表示拒絕,提出他自己的反對意見,他不只是在秘密的靈魂深處反對,而且是公開地用口頭、書面或一切可能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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