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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今天人們設想的城邦而言,公民與公民是平等的,同時,無論如何,這個原則的合理的結果必將會實現。
應當再次蒙上眼睛,想象在今天這個如此苦難,如此充滿災禍的社會上,人們已經發現了正義的海格立斯①界限,以及完美無缺的公正;最好把眼睛蒙上三層布條,以便大膽斷言,世上跟平等原則同樣新的原則,已經產生並全面推廣應用;但另一方面,也會有個別喪失理智的人認為這種原則的結果可以用暴力加以抹殺,或用詭詐予以掩蓋。
這就是說,讓人們相信神奇的創造力不久將會熄滅。好吧,你們就讓宇宙的運動停止吧,讓星球停止轉動吧,擋住隕石的下落。
①海格立斯,古羅馬神話中的英雄。根據傳說,他最出名的一場搏鬥是與一隻三頭噴火的怪物卡居斯拼搏的激動人心的場面,常被許多作家、詩人、畫家,作為描繪的中心主題。——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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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過去
根據萊辛的看法,人類要經過連續教育的各個階段。而在到達平等階段之前,則要經過三個可能的不平等階段:家庭等級制度、國家等級制度、財產等級制度。
第 一 章要確立政治權利的基礎,必須達到人類平等,在此以前則沒有權利可言
直到現在,我似乎還是認為,公民平等和人的平等這兩。。。。。。。。
種觀念是兩種彼此不同、互不依賴的觀念。我必須這樣來認識,因為我要向固執己見的人闡明平等不是一個夢幻,一個烏托邦,一個空想,一個徒然荒誕的嚮往,或者簡單地說,平等不是一個事實,或者更確切地說,不是我不知其外表的、偶爾從我們的一切演說、推理、法規中發現的事實;平等是一項原則,一種信仰,一個觀念,這是關於社會和人類問題的並在今天人類思想上已經形成的唯一真實、正確、合理的原則。現在我把問題分成兩個部分:首先我採用了我們對於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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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17
我國人無關,而與我們的異邦人、印度人、美洲人、黑人等有關的事情所作的必然判斷,從而證實我們承認人人都擁有作為人所具有的權利。
其次,我選擇了今日現實的公民社會:我已逐步從我們的法律、風俗和各種勞動中考察了這個社會,再次證實了我的論點。但是這種區別是否帶有根本性,是否存在著這種實質的區別呢?我以為,在十九世紀的今天,我們是否真正持有兩種不同的平等觀,兩種關於人的原則,兩種評價人的迥然不同的方式:即一種適用於一般人和另一種適用於我國人的方式?
不,並非如此,這兩種觀念相互維持,以致在我們的思想上已經合二而一了。在這兩種觀念中,足以構成信仰、原則、學說的最普遍的一個觀念,就是人類平等觀念,而公民平等只是一種特殊情況,可以說是一種必然結果。
如果說,在十九世紀的今天,我們信仰城市中的平等,這是因為首先我們信仰人類平等。城邦賦予的權利,今天看來只是理性對於我們首先承認的人類最普遍的權利所採取的某種限制,這種限制是以事物的現有本性和人類的現有環境為依據的。
古人所理解的平等則完全屬於另一種型別。古人不懂得人的平等,即作為人的人類平等:情況與此相差很遠,對他們來說,平等倒是建立在這種觀念的否定基礎上。他們的宗旨可以說是使極少數人享受平等,而我們的願望則是使人人得到平等。我們在這方面創立了一門科學,一種學說;他們卻沒有。每當地球的某個角落裡人類的尊嚴備受凌辱時,公民的平等也就遭受損害和破壞。如果有人對我們公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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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部分 過去
表示異議,我們則提出這是人類應該享有的權利;這就是我們的後盾,我們的呼籲,我們的根本道理所在,猶如從前武力和大炮是國王們的根本道理所在一樣。我們就是國王,我。。。。
們有這樣一種感覺,我們宣告平等自由,因為我們是人。這一點我們求助於我們共同的起源,統一的種族。我們的權利來自亞當;因此這個權利屬於每一個人,同時也是為了每一個人。因此我們決不能用擯棄別人的方式去實行平等,而在古代,他們儘可能把人排斥在城邦之外。在他們看來,城邦不屬於人類範圍,它建立於人類之外,並且反對人類,是為了抵制人類或制服人類。請看希臘人吧!他們把自己以外的人看作野蠻人。再看看羅馬人吧!他們建立羅馬為的是奴役全球。類似情形比比皆是。在當時人類情況下,這種敵對狀態是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