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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一個微小的動作或眼神表示出來;如果他們感到滿意,就點頭表示贊同。
此外,也可從他們的臉上看出來,如果他們有什麼疑問,就搖頭,或把右手的食指舉到空中。站著準備服務的年青人也和躺著的人
①(這句話的希臘文見原著第241頁注①。——譯者)
我們可以把這段話和費龍在他的論著《論醉酒》裡的另一段話進行對比,後者在談到猶太教士在獻祭時禁止喝酒,並把這種情況跟泰拉巴特人相比。
布依埃進行的這番比較,其目的是為了反駁蒙化宮,他明確指出泰拉巴特人正是猶太人;然而人們尚可從中清楚地發現泰拉巴特人的聖餐已經和教士的獻祭完全同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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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152
一樣集中注意力在傾聽。
“他們對於《聖經》的解釋充滿著寓意①。因為在他們看來,整個法典好象是一種活著的生命,其軀體代表著文字上的種種條款,其靈魂隱藏在文字的看不見的精神之中。
在這種精神裡面,由理智引導的智慧開始尋求對它至關重要的種種特性,正象人們從眼睛這面鏡子裡能看到人的心靈那樣,在遮蓋著事物的形式下可以發現思想的美妙之處。擯棄或消除一切象徵,目的是把全部意義層層剝開,使之明白易懂,並讓那些稍加指導就能透過有形事物去發現無形事物的人加以運用。
②
①逐字翻譯應為:要用寓意進行猜測。
②(這段話的希臘文見原著第242頁注②。——譯者)
我認為,泰拉巴特人的寓意方法在這個句子中完全顯示出其特徵。
顯然問題首先涉及到神學家們稱為比喻式或啟發式的這種寓意法。
費龍說,在泰拉巴特人看來,《聖經》好比一個活著。。。。。。
的人。因此,如同我們跟一個人或一隻動物打交道時,首先尋找其特徵,也就是說從其眼神和眼睛裡去觀察他(或它)
的真正本性及其針對我們的意圖。
這些賢者也是透過法典這面有形的鏡子去尋求法典中對他們自身和他們的職責富有生命的意願。
總而言之,法典、著作、《聖經》,都不是確定了的事實,而是一種觀念,或更確切地說是一種啟示,不是一種以它們表明的東西作為唯一目的的法規,而是一種關係到那些向他們提出問題並在對事實和規定認識不清的情況下向他們說話的人的法規。
或者不如說,觀念、啟示、法規這些字眼本身還不能正確地表達思想;它不是一種觀念,而是一個傳佈自身思想的生命體;是一個與那些向它求教的人發生聯絡的活著的人;是一位用形象和比喻對孩子們講話的父親。
由此決不能說,至少首先不能說這種寓意法曾經在創立基督教時被運用過,它的實質在於從《聖經》事件中發現新聯盟事件構成的預言性象徵。可以肯定,聖保羅和初期基督教徒是以泰拉羅特人的方式用寓意解釋《聖經》的。
因而聖保羅就割禮從肉體演變到精神所說的話,正是符合這類寓意解釋的方式。基督教神父後來以費龍本人和埃塞尼人為榜樣,用同樣的方式來解釋《聖經》也是真實的。福笛於斯甚至專門把神父們的這種習慣歸於費龍,他說:“我認為他給教會帶來了用寓意和轉意解釋《聖經》的方法。”
但同樣可以肯定,耶穌生平的事實和後來發生的事件成為另一種可以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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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第二部分 過去
“當主持人覺得解釋得相當充分的時候,他就一邊用眼神徵詢在場的聽眾的意見,一邊對發言的人做一個表示謝意的手勢;這時整個會場立刻爆發出一陣快樂的叫喊聲,似乎呼喚聚餐的開始。
於是站立的那個人第一個唱起讚美上帝的頌歌,這歌或是由他本人最新創作的,或選自古代某位詩人的詩歌①。因為這些詩人們遺留下來的一大批歌曲,有三節拍歌、朝聖感恩歌、讚美頌歌、揚揚格澆祭歌、祭臺詞、巡禮祈禱詞、聖臺合唱曲等等,這些歌曲都經過精心創作,並且發展成有很多段的長歌。
爾後,其他人跟著唱起來,每人輪流唱下去,並保持應有的莊嚴態度,其餘的人必須靜靜地傾聽,但必須陪唱或隨唱的重唱部分或對答輪唱的頌歌除外;因為這時候,不論男人和婦女,他們唱出的是同一個聲音。
為歷史性寓意的材料,它借《聖經》的事實去發現其他的事實,而不是直接提供觀念。
這是一種只適合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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