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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億元以上的原始積累,卻沒有分享到任何工業化帶來的文明和進步。貧困、落後和愚昧狀況依然如故。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使城鄉差別、工農差別沒有縮小反而擴大。農村由於人口急劇增長,不少地方人均佔有下降,每況愈下,連溫飽也難以解決。十億人民八億農民搞飯吃,這種經濟結構是中國長期難以擺脫貧困的癥結所在。”
吳象先生在這裡提出的“人均佔有”概念很值得思索。仔細想一下就可以明白,在統購統銷和戶籍管制下,農民怎能不貧窮,土地就那麼多,人口卻增長了一倍。有限的資源被無限的人口所分割,人口越多,人均資源就越少。我小時候生活過的那個山東蓬萊范家村,50年代只有400多人,現在增加到700多人,這還是有大量人口外出的情況下,如果沒有外出人口,那麼這個小村今天的人口足能達到1000人。但是,農民的土地資源和生產資料狀況改變了嗎?土地面積是根本沒變,至多是農具變得機械化了一點,肥料工業化了一點。但農民要靠土地提高多少效益才能抵消人口增加帶來的需求增長呢?這就是中國農村長期難以發展的一個根本原因。這些問題的所有根源都是建國後所搞的以重工業優先發展為目標的計劃經濟和與西方國家的軍事對抗。
在1949年全國政協會議透過的《共同綱領》和1954年我國制定的第一部新憲法中,都明明白白地寫著公民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但到了1958年,國務院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登記條例》毫無留情地就將中國人民的這一權利剝奪了。在我閱讀建國後製定的幾部憲法中,特別注意公民權利中“遷徙自由”這一條款。結果發現,在建國初期制定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1954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都有遷徙自由這一項。但到了1975年憲法,這一內容便被取消了。實際上中國人被取消遷徙自由的時間是從1958年開始的。
現在回過頭來看建國後那一段歷史,可以說是人民群眾工作和遷移最活躍的期間。解放了,自由了,人民群眾對新生活充滿了渴望與期盼,流動和遷徙便成為不可避免的現象。據資料記載,1949年到1958年是中國歷史上戶口遷移最頻繁的時期,僅從1954年到1958年的3年間,全國遷移人數就達7700萬人 '殷志靜、鬱奇虹的《中國戶籍制度改革》,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第6頁'。在遷移形式上,有沿海城市的企業及其職工和家屬遷往內地和邊疆,有從東部人口稠密地區向地廣人稀的省區組織集體移民開墾荒地,有從農村招收大量農民進入城鎮參加工礦企業建設,還有更多的是大量農民自發進入城鎮到企業裡找活幹,大批農民自發移民到邊疆地區墾荒。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的城市人口出現了階段性的高增長。建國之初的1949年,我國城市人口僅有5700多萬人,但到了1953年,城鎮人口便達到了7826萬人,比1949年增加了2000多萬人,城鎮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由原來的大約10%迅速上升到13。3%。農民進了城不僅要做工,更主要的是還要吃飯。要吃飯就要有糧食,但在當時,中國的糧食供應並不充足。1952年,全國糧食產量僅有1。6億噸多一點,人均288公斤,每月48斤。雖說從總量上看,糧食並不算少,但由於當時中國的農村是個小農經濟的汪洋大海,糧食銷售的成本較高,運往城市的渠道不暢,於是城市中便經常出現糧食緊缺的現象。越是緊缺,某些糧商越是囤積居奇,興風作浪。在這種情況下,國家的糧庫出現巨大的缺口,擺在中央政府面前的形勢是嚴峻的。
1953年,對於新中國的領導人來說是一個重要的考驗時間,也是中國經濟和中國社會的一個重要的轉折點。是繼續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方針路線,實行市場經濟,還是大膽邁向社會主義,搞計劃經濟?在當時那種激進的情勢下,崇尚共產主義的中國政府義無返顧地引導著中國邁入了社會主義的大門。從這一年開始,中國經濟一步步走上了強制和管制性的計劃經濟。隨之出現的便是糧食統購統銷、公私合營、農業合作社和人民公社以及戶籍管制。到了1958年之後,市場經濟徹底退出中國,私有制幾乎徹底被消滅,農民被徹底束縛在土地之上。
對於這一段歷史,新華社的老記者楊繼繩同志寫得最為精彩。當他1998年寫出了《鄧小平時代:中國改革開放二十年記實》一書時,我在北京三味書屋專門為這本書舉辦過研討會。對於這本書,我津津有味地閱讀過的章節就是他小時候在農村的那段經歷。現在我把這段內容摘錄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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