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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300千米。B-1最大速度1.25馬赫,圖-160則可達2.0馬赫。B-2是亞音速的隱身轟炸機,航程11 600千米(載彈17噸),起飛重量181噸。所以,到21世紀前的20年,美國有三種在役的遠端轟炸機,俄羅斯則有兩種,而其它國家都沒有這類武器(或者有而不能用,例如烏克蘭)。
六七十年代東南亞戰場的作戰表明,美國轟炸越南北方戰略目標時多用戰術轟炸機F-105(圖4),而配合越南南方作戰,轟炸一些戰術目標時卻使用B-52“戰略”轟炸機。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因為越南北方防空火力很強,用B-52將會遭到重大損失,而用從泰國起飛的F-105經過空中加油去襲擊越南北方,飛機的損失少得多。1972年12月18~29日美空軍連續轟炸越南河內地區,一共出動各種作戰飛機1 783架次(B-52為663架次),B-52被擊落34架(美方承認15架),戰鬥轟炸機被擊落47架(美方承認6架)。B-52損失率高達5.1%(按美方數字為2.3%)已證明了這個判斷。所以遠端轟炸機是否一定用於攻擊戰略目標還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戰略轟炸機的發展
導彈出現以後,“要導彈不要作戰飛機”的呼聲很高。1957年英國國防部白皮書(說明政策的檔案)明確表達過這種觀點。受此影響,英國軍用航空工業一蹶不振達25年之久。導彈對於遠端轟炸機來說,有如中國古代漢朝的蕭何。不需要遠端轟炸機是由於有了導彈,而遠端轟炸機能繼續使用到2030年或更久也是因為有了導彈!
B…2轟炸機主張取消遠端轟炸機的人認為,地地導彈可以遠端打擊敵人,而且沒有損失己方人員的危險。因此,可以用其代替轟炸機。但也正是由於有了導彈(指空對地導彈),遠端轟炸機可以距離目標上千千米即發射導彈,大大減少了自身被擊落的危險。同時,在這樣的距離發射的導彈命中精度要比遠端導彈高得多。而且轟炸機使用靈活,在空中未發射武器前可以隨時根據命令改變擬攻擊的目標。所以,這種精確性和靈活性又促使軍方保留和發展遠端轟炸機。
新的精確制導武器(如美國的“聯合直接攻擊彈藥”??JDAM,)與遠端轟炸機結合作戰效力成倍提高。轟炸機在目標區附近一次透過即可準確地炸中多個目標,或者投下許多炸彈全部命中一個小目標。1999年美國一架B-2轟炸機從本土出發飛行數千千米越洋轟炸我國駐南聯盟使館,所投的5枚JDAM從多角度全部命中。如果用洲際導彈是根本做不到的,因為誤差太大。現在美國擬再採購一些B-2轟炸機和大量的JDAM。
當然地地導彈的精度也在不斷提高。如果它們的誤差能減少到20~30米(射程幾千千米),取消遠端轟炸機的呼聲有可能又高起來。要達到這樣的精度,導彈上加上末端制導是可能的,但很不容易。目前只有射程1 000~2 000千米的巡航導彈能達到這樣的精度(只限固定目標)。
圖…160轟炸機一個國家是否需要遠端轟炸機必須回答三個問題。一是國家軍事是否需要。根據每個國家的軍事思想和發展戰略判斷遠端轟炸機所能起的作用以決定是否“一定需要”或“最好擁有”這樣的武器。二是經濟能力是否可以支援。美國研製B-1B(B-1A只有4架)轟炸機100架,前後共10多年,耗資(含科研費和改進費)368億美元;隱身轟炸機B-2共21架,耗時13年,耗資400多億美元,至於以後25年的使用維護費一般與採購科研費之和相當或稍多一些。經費問題必須從全壽命費用角度考慮清楚,根據能否承擔和是否值得來決定取捨。三是科研、生產技術水平夠不夠。遠端轟炸機不僅是飛機本身的效能問題,更重要的是突防能力、自身防護能力和打擊能力問題。配套的電子對抗裝置、精確打擊武器、自身防護武器、維修裝置等,都要配套研製。否則一隻沒牙沒爪又吃不飽、老捱餓的老虎是不起作用的(上述美國研製B-1、B-2的費用不包括研製配套武器等方面的費用)。研製這樣的武器系統只有依靠本國的科技力量,雖然個別技術可以引進,但不能完全依靠國外。這三個問題如都有肯定的答覆,遠端轟炸機就可以起步研製了。由此也可以理解為什麼世界上研製遠端轟炸機的國家越來越少。
據瞭解,俄羅斯在未來遠端轟炸機的發展問題上已有了一些探索和最初步的設想,但似乎離實際行動還有一段距離。美空軍1999年7月發表的《遠端轟炸機未來現代化規劃》白皮書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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