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2/4 頁)
是能書畫,老輩文人,並非少年新進、恐怕因為沒有拉進“圈子”,而不高興吧?我們看他的提案文字充滿了憤慨,可以推測而知。詳情如何,因為我不在京,無從知道。但據李玄伯的來信同他有當時的日記,知道:易先生當時正生病,李很奔走一番,張溥泉(繼)是古物保管委員會的主席委員,他正在杭州,用電商取得了張的同意,用他的名義由玄伯寫了一篇兩千字的駁議,用呈文上給政治會議來抵抗。
他一面結合了譚組庵、蔡元培、薛篤弼諸位,將這呈文面交譚先生擱下,等待易先生病好再議。用意是一面壓一下經先生的氣焰,又可以使當局諸公多考慮一下,避免急切的衝突。
那時,蔣介石以及各集團軍總司令各路司令,還有吳稚暉、邵力子、張嶽軍、何雪竹諸先生都先後到了北平。馮玉祥也在其內,他同諸位一樣,也是還沒有入宮,雖然早以所謂盜寶馳名。
我們應該招待參觀,同時又正接到了經案的訊息,於是,我們7月重複開放本院,第一日即招待歡迎這一班領袖人物。這一天並同北平市各界來賓,大約有1000多人,同人推我寫了一篇文告:報告本院奮鬥經過的大致,將經案也提了一下,錄在下面:
敬啟者:故宮博物院,自十三年十一月,攝政內閣時期,為貫徹革命目的,勸導溥儀出宮,由李石曾先生等組織辦理清室善後委員會,接收故宮及頤和園,以及前清內務府所屬一切財產,約集社會各界人士,合力工作,並於十四年十月成立故宮博物院,以期儲存數千年來吾國文化之精粹,並由國民軍鹿總司令瑞伯擔任保衛。
十五年四月,國民軍退出北平,當經李先生及鹿總司令及善後會同人等,公推莊思緘先生(蘊寬)繼續維持。十五年十一月復由同人公同組織維持會管理,而宮外財產,以失去軍隊之保衛如頤和園及一切其他房產,或為軍閥還諸清室,或為各官署任意私賣佔據,其時反動分子,清室餘孽,對於本院事業,摧殘破壞,無時或已。並於馮總司令、鹿總司令、李先生及同人等,任意造作蜚語,詆譭誣衊,無所不用其極。
本院僅得儲存,不絕如縷。其間杜錫?內閣時,明令趙爾巽等,接收本院,危害同人,幾經奮鬥抵抗,始得無事,情勢尤殆。十六年十一月,奉萬另組管理委員會,強欲接收。所幸委員長王聘卿(士珍)先生,尚能繼續保管,以至於今。茲國民政府光復北平,北經議決特派易寅村先生接收在案。本院幸得出險。方慶文化事業,賴以不墜。
乃聞國府經委員亨願提議,故宮文物為逆產,廢置故宮博物院,拍賣院內所有一切物品等語。無論故宮文物為我國數千年曆史所遺,萬不能與逆產等量齊觀;萬一所議實行,則我國數千年文物,不散於軍閥橫恣之手,而喪於我國民政府光復故物之後。不幸使反動分子、清室餘孽,當時橫加蜚議者,今乃振振有詞。同人等聲譽辛苦,固不足惜,我國民政府,其將何以自解於天下後世?擬請迅電主持,保全故宮博物院原案,不勝榮幸!
沈兼士、俞同奎、馬衡、吳瀛、蕭瑜同啟
第二部分:成立故宮博物院翻案及其挽回(2)
7月8日那經亨頤先生所提出的廢除案原文如何呢?以及駁復他的古物保管委員會上政治會議呈文一篇,也都相當有趣,我也把這兩件相對的奇文,錄下來大家欣賞:
前次常會提出《故宮博物院條例》,我曾表示對於名稱,略有疑義。後主席說將來再可提出討論,因其他積案甚多,故不復多說。現在是否算正式透過?鄙見竊以為此案極宜研究,因再提出動議如左:
經文曰我所懷疑的,不但對於名稱,而且認為此種機關大規模的設定許多理事、院長和辦事人,實在沒有什麼意思。先論名稱,這五個字分為兩截均不妥當。“故宮”二字,就過去事實,以清宮為故宮,原是不錯。但我國文學上的習慣,“故”字覺得很有懷念的意思,例如古碑,什麼故什麼將軍之碑,以及故鄉的故字,也可以聯想。總之故宮二字,不免有禾黍離離之感,是不是應該的?與其稱為故宮,不如稱為廢宮。其次故宮而稱為博物院,更大不妥,簡直不通。
故宮博物院內所有的物品,到底博不博?據我所知道,博物院只有兩種辦法,一種供研究用的,例如歷史博物館、教育博物館之類。要想教育辦得更好,所設這種博物館陳列各種模型或研究結果其他一切實驗等。故宮博物院,如其作為這種性質,那麼是研究宮內應如何設有皇帝所用的物事應當如何辦的?豈不是預備那個將來要做皇帝預先設立大典等處嗎?這一定不是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