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峒莆璞撞槌�600餘元不符的一項了。
李玄伯在這一次忽被突擊之後,他也覺得內愧,尤其是連累了他的老丈易院長,這3000餘元的貨物內有無易寅村購件,我們都不知道,但是寅村對於這些折扣不折扣的情形,他更是茫然的。
玄伯在驚恐之餘,因他搞不清違法與犯法之別,他深恐這是一個致命傷,所以始終不敢抵抗以致成為全敗之局,更連累了老丈易培基,真乃令人惋惜。當時他受了朱、尹的聯合襲擊,他無可奈何地在事後將經過全盤告訴了我。
我說:“此項折扣購物辦法,是你自訂,目的是為了鼓勵多購,本沒有舞弊的造意,人家買是如此,你買也是如此,本無所謂弊!問題是在前後兩次能否合併計算?大約沒有明文規定。假使有第二人也是如此,或者根本沒有同一情況而兩樣待遇的,也就不成問題,此乃在公允不公允的分別。萬一不公允,也只是‘違法’而不夠說‘犯罪’,我雖不是法律家,此卻非常明白。”
可是,他只是沒有出息,不敢同他們抵抗,唯一的希望,只想和化。
於是有人動問:“這樣扶不起的阿斗,根本不應該做!”
我說:“此言是也!李玄伯貪小利不夠做一個長官的風度,我絕對地瞧不起這樣的作風。其實我對玄伯也說不上有什麼感情,但我是為了張繼那一方面更為下作無恥,用司法的地位,虛耗國帑,供一個臭女人的使喚來枉法營私,我應該站在國民的地位,來扶持一個比較的弱者打擊這一群知法犯法的狗徒,盡其在我而已!至於他的不能聽從,我在事前也就料及八九,卻也不能不說。這等於一個小偷,要被強盜殺死,我們不能助以一臂,至於他不接受拔刀之助,一定想要與強盜妥協以至於死亡,這就是另一問題了。”
至於朱樹森為什麼忽然走得這樣快呢?原來此事後臺之外,還有後臺,這個後臺即是汪精衛,精衛與元老派的吳稚暉、張靜江、李石曾不合,不必深說,大家都知道。汪於易寅村當年同為孫總理近臣自然也有不快,他卻暗中支援張繼,否則張繼還不敢這樣做。
所以吳、李兩老的密電是分致蔣、汪的,蔣不在京,卻沒有表示什麼。汪一接電,就傳示給鄭烈,卻不知道蔣的行動如何。他們怕蔣要支援吳、李,若蔣主張扣留朱樹森,一經追究,把戲弄糟了!因此急電與朱,要他逃走;同時又想到證人萬一被扣,也是不妙,所以又追一電,卻不料朱腿太快,逃得倉惶,電報已經無法投遞,就落在我手了。
第三部分:崔鄭秘密勾串的經過崔鄭秘密勾串的經過(3)
寅村派人往南京發電處所要抄前一電,抄到了兩件:
其一:可並交平地檢辦,仍亟究其上。曉雲,庚。
其二:此案並無阻力,李刑嫌重大,應即逮捕
我們可以看出以上三個電報,我所發現的第一個“佳電緩辦,張囑尹即來”的是蒸電,蒸是10日。後來抄來的這兩個,一是庚電,庚是8日。第二個漏了日期,但沒有所謂佳電,也沒有令其即逃的指示,則其中一定漏去佳電,也可能沒有日期的就是佳電,或者抄來兩電中還有漏文是無疑的。
可是朱從此一逃,不見蹤跡了。此案交付北平地檢廳了,所謂“可並交平地檢廳”,就是這個辦法。地檢廳是深知此事的內容的,檢察長祁謹庵是我的老友,故宮有事他都參加。他非常明瞭兩面的情形,他曾經來接洽就詢,我是主張易、李都在就詢的狀況下同他見面,但他們都不肯。似乎曾用書面來問了玄伯幾點,也用公函答覆著算了。這樣地拖下去,李玄伯又南下;不久,易寅村也南行。此案似乎不了了之,其實大謬不然者也!
四十二、何應欽垂涎寶物又連累了我
此時,因為雙方的主角,都到了京滬,北平方面,對於此案,似乎松淡下去。而時局緊張,日寇進逼,天津租界,又起了風波,北平形勢,也愈來愈嚴重,總務處長俞星樞,不記得借了什麼事故,也離去了。
李玄伯秘書長經此一鬧自動辭職淡出。故宮博物院對內對外的任務,在此連出麻煩的時刻,易院長又請我實際管理。我在此刻搞得心灰意冷,真不想出頭。無奈與易院長几十年的交情,且更重要的是我對故宮的付出實在太多,無論如何捨不得看著自己用心血灌溉的事業破滅,只好勉為其難。以江叔瀚主持理事會作為帽子,我的責任相當吃重。
何應欽為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委員長,他的目光也忽然垂顧到神武門、東西華門包括故宮內外廷的區域,一個故宮博物院,一個古物陳列所,要來作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