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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老也不會有真正實力援助的,對我也是如此!你要知道!”
“是的!”我說,“謝謝你的厚意,我也沒有想他們援助。”
我知道他感覺到責任,怕萬一使我吃虧,又是代他受過,只得讓他放心。同窗多年,他對我也有很多照顧,如今他受不白之冤,我又焉能袖手旁觀呢。
四十八、返平受訊記辱
既然決心回去到案,我的心裡反而輕鬆了許多。無論結果是吉是兇,並且我也知道是凶多吉少,但是至少我可以免了逃避的恥辱。我想:萬一他們把我扣押起來,歸入大案,我必定痛快地說出我胸中要說的話,揭穿這幫掛羊頭賣狗肉的下流無恥的勾當。一方讓你們掩護不得;一方讓你們非硬著頭皮出來不可!亂子越闖得大越好!豈非大快人心?第三天就又從上海到了北平。
我回到家中一看,老母已經差不多好了,已是休養時期。女兒也將出院,琴?又由滿面愁容而平添喜色了,這益發增加了我的興奮。
我立刻去看江翊雲。他一見我,尚未說話,就從書桌上站起,手執桌機電話同地方法院檢察長祁謹奄說話。
他說:“喂!謹奄嗎?吳景洲回來了!”
祁答:“很好!明天下午2點,就請他來!”
江翊雲掛上電話,才向我寒暄落座。
他說:“明天下午兩點,我陪你一塊去!”
第四部分:返平受訊記辱我被鄭控走申協議(5)
因此,易寅村再三要我同他研究去不去問題,當然毋庸研究我立刻允許了他。我們約定了明天午後他來同我到法院。
在當天的晚上,一個朋友謝次洲來看我,轉致承辦這一案的檢察官姓李的意思:要我諒解心照。說他們是很好的朋友,並且是四川同鄉。
第二天下午一時,翊雲就來了。少少坐了一下,他就要我走,我就與他同車去。
地方法院是舊時的大理院。我們到了門口,警衛擋住了我們,他說:“被傳的當事人,不能走大門,要進旁邊一個矮門。”
江說:“我是大律師!”
警衛答:“你同了當事人呀!”
我奇怪了,他如何知道我是被告的案中人?這時門口出入的人不少。江翊雲相當窘了。卻突然進來一個法院的職員,也從外邊進來,他知道此地在僵持,他插話了:“這是江總長!可以,可以!請進!請進!”他用手招呼邀著。
衛兵不再攔了,我託福跟著翊雲進去,一直到了律師休息室。
“我叫人替你報到。”翊雲說:他立刻招呼休息室的茶房,告訴他我的姓名,去了。
一忽就回來,要我進去。翊雲也跟著走。到茶房止住了,他說:“您不能去!”翊雲停止了,他對我說:“我在此等候你,如果你被扣,我也不出去!你請放心!”
我謝了他往裡走,那茶房帶著我,下了地道,到一條街子內停住在那裡候。許多囚首垢面的人,遺尿遍地,臭不可當,有些地獄的象徵了。我不由得想起,我同寅村、玄伯不是一樣的官吏嗎?那時檢察官肯來就詢,現在卻將我當犯人看待!他們都不肯來,我卻這樣守法?
我不免憤怒了。但是,當然忍耐著。好在不久,看見來了一個瘦瘦的法官,腋下夾了案卷,走進靠近我的一間小房,他回頭將我看了一下。
我想:“這大概就是那姓李的檢察官了。”
果然,那房內就傳呼了人名,卻不是我,有人答應一聲,隨著進去一個工式的朋友,大約不多幾句話,就出來。
接著,我聽見了我的姓名,一陣憤怒的意念閃過我的腦神經,我走進那小房,那小房小得只像一間長方形 的候客室,正中有個小講臺,臺上兩個人:一個檢察官,一個書記官並坐著。右手臺下,立了一個法警。我立在臺下面朝著臺上那兩個官,已經離門不遠。這還是預審庭,也就是偵查庭吧?是不公開的。此外是不是還有旁聽的人,我已經記不清。
我沒有想到我今日居然站立在犯人的地位?我打量著這上坐的人,他欠了下身,照例地問了我的姓名、年歲、籍貫,然後翻動了他桌上放著的案卷。
我看見那案卷甚長,他很溫文地對我說:“此案是最高法院鄭檢察長告你,大旨是:在×月×日他有一封電報給朱檢察官樹森,這電報是由你扣了。他告你是‘妨害秘密’,你那天對這個電報是如何處分?”?
“這個電報麼?”我說,“是有的,是鄭烈打給朱樹森的,朱樹森是突然受人家的指使,來故宮博物院查案,鄭烈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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