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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為殉難日本書記官作追思。
四、為被毀洋人墳墓立碑。
五、暫禁武器入口。
六、賠款。(包括各國政府和民間及僱傭華民之損失。)
七、各使館自設衛兵。
八、毀大沽電臺。
九、維持北京大沽之間的交通安全。
十、禁止排外團體。
十一、修正通商航海條約。
十二、改革總理衙門及外交禮節。
※節自美「國務院原檔」中之漢文原件。
在這十二條要求中,比較難解決的只是第六條,賠款。究竟洋人在中國損失有多大,他們就漫天要價,獅子大開口了。就以教會損失來說吧!當時美公使館就通知各教堂「自報」。其實他們早已私自解決(如上文所述),撈回已不止十倍八倍了,最後美國各教會還是分到兩百多萬。這還是美國當局柔克義等有意限制的結果。
柔克義這位「門戶開放政策」的有力推動者,在使館未解圍時,即由海約翰推薦來華為「特使」,曾致力於戰爭地方化,不讓德軍把戰局擴大;在賠款方面,他的計算也比較溫和合理,因與力主強硬報復的康格發生齟齬,終代康氏為駐華公使。俄人為示好中國,英美代表為讓中國不致破產,曾主張把賠款問題移交「海牙國際法庭」(The Hague Tribunal)仲裁,按實核算,未果行。最後各國乃隨意訂個天文數字四萬萬五千萬兩了事。這個數字之決定據說是出於列強公意,認為此次戰禍是目無上帝的異端四萬萬五千萬支那蠻共同犯的罪惡。每人應罰銀一兩(按時價每兩值美金七角四分錢),就這樣決定了——這數目大致是在各國實際「損失」的十倍二十倍之間吧!但是隻「賠款」而不「割地」,已是不幸之大幸了。
總之,八國聯軍這場糾紛,我們終能逢凶化吉者,蓋有二端。其要者為英美合力的「門戶開放政策」之適時提出,另一點則是我們李劉張三督在分明的國際戰爭中為中國化除了交戰國的身分。既非交戰國,則辛丑之會就沒什麼「和會」、「和約」一類的名詞出現。所以我們的《辛丑條約》既不成為一種「和約」(peace treaty),它就變成為某種國際事件諸國共同商討的「議定書」(Protocal)。因此我們《辛丑條約》在國際法上的正式名字應該叫 Austria…Hungary; Belgium; France; Germany; Great Britain;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 of 1900(中國為一九〇〇年的動亂事件與十一國最後的議定書)原件以法文為準。既然是「議定書」,中國就不是戰敗國。割地一條也就可名正言順的省去了。
當奕、李二人把洋人這些要求,於辛丑電奏西安時,慈禧得報實在是鳳顏大悅。第一是洋人竟然沒有要求她所最怕的「歸政」。真是大「清」有「水德」,與「洋」人並不相「衝」。第二、她老人家闖下了如此大禍,竟然寸土未失。實在是李鴻章搞「洋務」本事通天。這個「肅毅伯」不待翹辮子,也是功應封侯的。——老太后對兒子也就不再忌妒而決定勝利「迴鑾」了。
李鴻章之死
西太后老人家的問題是解決了,但是李鴻章的問題並沒有解決。——俄國現在決定要併吞中國東北;並且要在李鴻章名下併吞之。
前章已言之,拳亂驟起時,俄國要趁渾水摸魚,乃於庚子春夏之交急調大兵二十餘萬人,北自海蘭泡南自旅大,分進夾擊,侵入滿洲(今東三省)。
庚子八月在七國聯軍攻佔北京之後,俄軍故作姿態自北京撤兵(八月二十八日);而東北兩路入侵的俄軍卻正在加緊進攻。自北南下攻佔了黑龍江省城(八月三十日),再陷吉林省城(九月二十一日);自南北上則攻佔了營口(八月五日)、瀋陽(十月二日);南北兩路會師(十月六日),就把中國東北全部佔領了。俄皇得報乃向俄皇太后上壽,說是「託天之佑」(見上引《年(日)譜》轉引蘇俄「紅檔」)。
此時中國疆臣黑龍江將軍兵敗自殺(壽山自己躺入棺材,命兒子開槍把他打死)。盛京將軍增祺則被俄軍所迫與佔領軍司令阿萊克息夫(Vice Admiral Evgeni I。 Alekseev)於十一月九日簽訂了一項所謂《奉天交地暫且約章》(增阿暫章)九條,允許俄人駐軍、築路(哈爾濱至旅順)、助理軍政要公、佔領營口,而中方則解散軍隊,交出軍火炮臺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