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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片戰爭」之導火線,豈獨鴉片已也?中英之戰勢在必發,非鴉片之過也。
此言實昧於歷史事實之又一胡說。
有關「鴉片戰爭,一八三九~一八四二」之中西史籍無慮數百種。今日史家對戰爭之經過,蓋均已耳熟能詳,不須爭辯。拙作限於篇幅,亦無法重敘史實(註釋上再略敘之)。然該次戰爭之基本性質,有待研討之處則正多也。
須知「鴉片」為當年中英戰爭中,英方無可代替之「商品」也——其獲利之豐(讀者試看今日之毒販便知),天下無雙;其有助於當年英國國庫之收入(national revenue),亦不可或缺;其有助於英倫之繁榮、「國民所得」之增長,與夫紳士淑女生活水準之提高,也出乎想像——試看倫敦、香港等地十九世紀所建,今日仍巍然兀立之高樓大廈,有幾座與鴉片無關?(君知否?這類建築,紐約與波斯頓,間亦有之。英人壟斷了印度高等鴉片;波斯、土耳其產之次等貨,美商營之也。)
總之,「鴉片貿易」(opium trade)為當年英倫朝野,國脈民命,生計攸關,不可或缺之國際貿易。女皇與國會,均不惜為之一戰。可是英國國會檔案不昭示乎,英國議員之反對戰爭者,豈非所在多有?此則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小史之見也。英國與美國一樣,畢竟是個有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嘛!珍珠港事件之後,美國國會之內還不是有人反對對日宣戰!
所以我們敢斷言:「鴉片戰爭中英雙方皆為鴉片而戰也。」否則它就不叫「鴉片戰爭」了。一七七六年開始的「美國獨立戰爭」,是由中國的烏龍茶葉引起的。該戰爭非為茶葉而戰,因此它就不叫「茶葉戰爭」了。
然則十九世紀中葉中英之戰是否像一些中外史家所述,不論「鴉片」、「溺片」都「非戰不可」呢?
答曰:唯唯否否。何也?曰:若無林文忠公「入即正法,船貨歸官」的鐵腕政策,則「鴉片戰爭」便不會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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