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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三」的一世祖了。上海租界既然被這支英國武裝實際的佔領了,它總得還有個文官衙門,來負起政務管理的責任。為此,他們又組織一個執行委員會(executive mittee)。這個委員會逐漸擴大和改組,就變成後來上海的「工部局」(Municipal Council)了。如此這般的文武雙管齊下,很快的,上海的英法「租借地」就變成國中之國的英法殖民地了。
但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它沒個法律基礎。其唯一的籍口只可說是小刀會作亂,租界成了無政府狀態,洋人「替天行道」,在緊急狀態下,不得已組織個臨時組織來應急。但是一旦緊急狀態不復存在,這個「臨時組織」也就應該適時結束。這樣則劉麗川大元帥暫時的存在,也就有其法理性的必要了。相反的,等到一切臨時設施,都變成既成事實,中國當局無法改變時,劉大元帥也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歷史事實告訴我們,當劉麗川已不復存在,這項應付緊急狀態的臨時措施,其後卻一共存在了八十八年之久;到一九四一年「珍珠港事變」後才正式結束。
英人代管中國海關的奧秘
至於英國人如何取得中國海關的管理權,其發展就更為巧妙了。
根據上引《上海史》,編者所說的故事是這樣的:
小刀會佔領上海縣城的第二天(一八五三年九月八日),位於租界內的上海海關被起義群眾搗毀。租界當局馬上派兵佔領海關。(九月九日英美領事乃協議搞出個「領事代徵制」,由英美領事替中國政府代徵關稅。) (見唐振常主編《上海吏》頁一七二。)
我的宗家唐主編寫了這段故事,就上了英國人瞞天過海的大當了。他的史料是根據英國官書(英國外交檔)和英商《北華捷報》的報導,以及後來英美史家摩爾斯(HoseaBallou Morse)和費正清(John K。 Fairbank)師徒的說法。其後的中國官書和中國史家,文獻不足,只好根據英國史料,亦作如是說,真令人浩嘆。
其實當時租界內,根本沒有什麼「起義群眾」——根據,租界之內是不許華洋雜居的。劉麗川在起義當天,就對英美領事作了保證,哪還有「第二天」的「群眾搗毀」呢?
至於「租界當局」派兵佔領海關一事,那就更為荒唐了。「租界當局」原是中國道臺吳健彰。吳氏在城區被小刀會所俘之後,「租界當局」便是英國海軍陸戰隊,和臨時組成的「上海義勇隊」。
這兒問題來了:
第一,劉麗川分明保證了租界的安全。中國海關設在租界之內,何處忽然冒出了「起義群眾」到租界之內來「搗毀海關」呢?
第二,租界當局事後派兵(義勇隊)去「佔領海關」,為何不事前「派兵保衛」呢?
餘早年讀書至此,不疑處大疑。知英國官書不可信,英商報紙更不可信,力倡「帝國主義不存在論」的費正清學派尤不可信。根據他們眾口一辭所說,而寫出的中國官私著作,被英國人矇蔽而有疑處不疑,也就不可相信了。
筆者後來細翻美檔,發現其中記載極為明確,而美國外交檔,則是「摩費學派」的盲點所在。不禁掩卷長嘆:原來如此!
美國公使的見證
原來就在小刀會佔領上海城這一天(九月七日),美國公使馬歇爾也在上海。馬氏是西點軍校畢業的職業軍人,曾參加過美墨戰爭,膽子很大。這天小刀會突然暴動,馬氏不顧危險,卻偏要出街去巡行,一探究竟。當他便道踏入外灘江邊「中國海關大廈」時,眼見一個英國商人正率領一批搬運工人,衝入大廈,強行搬走室內寄存的商品。接著另批英人也進入搶劫,籍口說是海關欠其船租未付,特來搬運存貨,以為抵押。直至中國海關被這批「英國紳士」(English gentlemen)洗劫一空之後,海關公署四門大開,街頭中外遊民才潛入行竊。
此一英人洗劫過程,行之於光天化日之下,中國關員佇立在一邊,無力遏阻;四鄰華洋商人均所目睹。最可笑的是這位美國公使,竟然也是目擊者之一。
馬君在一旁看得氣憤不過,乃向華府上司據實報告之。馬歇爾說:
我曾向您報告過,第一次向租界之內的中國海關施暴,其非法行為而導致街頭人民入內(行竊)者,並非始自中國之叛逆也。(末句特別加重。見馬歇爾致美國務卿麥塞報告書第三十六號。一八五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發自澳門。筆者曾另有較詳盡分析。見拙著英文《中美外交史》頁一三八。)
讀者或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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