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4 頁)
3萬古爾登)。偷竊得以進行是由於3個原因。第一,邁耶·阿姆謝爾允許利布曼用自己的賬戶來買賣貨物,以補貼他可憐的薪水——除去合租的房屋租金後,每個月只能餘下1�5古爾登。實際上,因為他租房子,羅斯柴爾德還借了一小筆錢給他。因此,利布曼看似在補貼自己的工資,實際卻在挪用公款,沒人覺得詫異。第二,公司沒有儲藏貴重錢物的保險櫃,甚至毫無安全可言:主要辦公室的櫥櫃在工作時間內經常敞開,員工與客戶隨意進出,因此沒人注意到硬幣、支票以及其他貴重物品從辦公室裡一一消失。第三,邁耶·阿姆謝爾簿記體系極為粗糙:當他對利布曼提起訴訟時,他竟然拿不出檔案來證明究竟損失了多少錢。利布曼偷竊行為開始後相當長的時間裡,沒有一個人注意到公司的錢正被竊走。一個當地的交易商出現在辦公室裡,聲稱利布曼希望從他手裡買些種子,這才使邁耶·阿姆謝爾起了疑心。在施加少許壓力之後,這個交易商承認此舉只是利布曼用來掩人耳目而編造的一個託詞;實際上,交易商是前來購買一張價值1220古爾登的奧地利支票,利布曼此前答應賣給他。邁耶·阿姆謝爾這時才明白利布曼購買金錶和手製襯衣的錢來自何處。進一步的調查證實了他的懷疑:利布曼不僅自己大肆揮霍偷來的錢,還將其中一部分寄給了住在博肯海姆的父母,此前,他父母窮得叮噹響,但突然間,他們卻能夠承擔女兒價值500古爾登的嫁妝。利布曼被捕時,在他的個人物品中發現了8枚泰勒銀幣以及一張帝國財政部支票,此外還有一些銀質湯匙、一個金質鹽瓶、一個金盃以及7個徽章;這些物品的發現也讓他自稱無辜的辯解變得蒼白無力。進一步的犯罪證據則是利布曼不諳世故的父親提供的,他返還了兒子給他的1000古爾登,並稱如果羅斯柴爾德撤銷控訴,將再支付500古爾登。最終,在遭遇了冗長的問訊後,利布曼坦白了一切。
利布曼對盜竊案的陳述前後矛盾,他一會說自己是分多次,每次拿走小額錢財;一會說他是趁邁耶·阿姆謝爾的二兒子薩洛蒙與一些客戶商談事情時,從辦公室裡的櫥櫃裡偷走了兩袋硬幣。無論他以何種方式行竊,都可以證明最晚在1797年,生意帶來的鉅額現金已經超出了羅斯柴爾德自我管理的範圍:就如他在法庭上所說的那樣,成袋的錢放在辦公室裡,一些在櫥櫃裡,一些乾脆就放在地上。他經常把大筆的現金放在家裡,他說,因為他的“生意太過紅火”。而隨後的10年間,羅斯柴爾德的生意比之前更為火暴。
雙重革命
弗里德里希·馮·根茨在自己的《羅斯柴爾德家族的自傳註釋》一書中,有些讓人反感地頌揚了邁耶·阿姆謝爾的商業才能。“不過,”他也坦白地補充道,“最傑出的個人有時也許需要獨一無二的環境以及世界級的事件來獲得成功。”這毫無疑問是絕對正確的。
羅斯柴爾德家族第一部 金錢的先知 第一章 家族生意(11)
1789年,路易十六召集三級會議之後的劃時代事件逐漸影響到德國猶太人,如邁耶·阿姆謝爾·羅斯柴爾德及其家庭的生活。但是當法國革命最終到達法蘭克福時,它的影響變得十分複雜——實際上,影響是爆炸性的。法國革命的影響最早在1792年10月得以顯現,當時法國軍隊短暫地佔領了法蘭克福;神聖羅馬帝國最後一位皇帝弗蘭西斯二世在這之前10周剛剛加冕。當然,我們不應誇大這種象徵性政權變化的重要性。法蘭克福之前一直被法國軍隊佔領著(在七年戰爭期間),再次遭到法國入侵時,猶太社群與城裡的其他居民相比,似乎並沒有顯露出歡愉的色彩。實際上,除了法國國民議會1791年透過的解放法國猶太人法令可能帶來的益處外,法國人入侵帶來的實際效果都是負面的。1796年6月,隨著奧地利軍隊在洛迪的潰敗,法蘭克福遭到了法國軍隊狂轟濫炸,猶太街近半房屋毀於大火之中。
另一方面,劇烈的戰爭衝突也有它有益的一面。猶太街遭到破壞,迫使法蘭克福議會放鬆了對猶太人的居住限制,同意2000個左右無家可歸的人居住在猶太街以外的地方(儘管只給了6個月的時間)。可能正是由於這種管制的放鬆,使得邁耶·阿姆謝爾能夠在斯克諾爾街租用貨倉。後來的法國入侵給猶太人的法律地位帶來了實實在在的益處(或許比較短暫),法國佔領的萊茵蘭地區猶太人獲得瞭解放。(其中一個受益者便是邁耶·阿姆謝爾的會計師蓋森海姆。)更具重要意義的是,戰爭給邁耶·阿姆謝爾提供了新的賺錢良機,他和兩個合夥人沃爾夫·勒貝·肖特及貝爾·內姆·林德斯科普夫獲得了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