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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之前一樣,老一輩的羅斯柴爾德成員試圖阻止公司的離心傾向,他們所用的方法仍是呼籲空洞的兄弟“和諧”原則:“直到現在,我們的力量存在於哪裡?”詹姆斯1839年責備道,當時他與侄子們再次發生了口角,“只存在於這樣的想法裡,即一個地方的人將給另一個地方的人提供支援你們都十分了解,在我的心裡,我們家族的繁榮比其他任何東西都要重要。”1841年,阿姆謝爾對相互間的摩擦感到非常擔憂,他給所有的兄弟和侄子們發出了熱切的呼籲,希望保持家族團結,這也讓人想起當年邁耶·阿姆謝爾的做法。詹姆斯在隨後一年也呼籲:“讓我們再次平和、和睦地做生意,彼此間不要再爭吵。如果我們能保持和平,這隻會給我們帶來財富和祝福,你們和我們都不應該缺少平和。”
羅斯柴爾德家族第二部 金融統治者 第三章 領頭人的去世(1836年)(16)
可能非常明智的是,幾個合夥人於1841年在巴黎碰面時,決定維持1836年的協議不變,用漢娜的話來說:“老一輩的幾兄弟似乎對目前的情況很滿意,要求不作任何改變。”但是,她又強調說:“每家分行的賬房有自己的資金,它們應該各自獨立;而且他們必須監控每家的收入,以便讓有關各方獲得平等的利益;老一輩成員的資金如此龐大,他們有更多的話語權。”這也是她幾個兒子的想法。兩年後,列昂內爾按照這個方向準確地修改了合夥協議。列昂內爾和弟弟們正式從合夥資金的個人份額中取出了340250英鎊,從而將他們的比例下調到與他們叔父相等的水平,終結了內森一直是最大“股東”的情形。
這樣做,人們會認為列昂內爾主動放棄了一個籌碼。實際上,他放棄的比這個還要多,因為他並沒有修改1836年協議確定的利潤分配方案,協議明確規定歐洲大陸分行只有10%的利潤歸倫敦分行所有。“我十分肯定,提及修改利潤分配必然會帶來更多不開心的紛爭或討論,”列昂內爾向他的弟弟們報告說:“我也很肯定,我們肯定不會從中得到任何東西,因此我才不會提利潤分配更大份額的事;為我們已經擁有的而感謝上帝,希望下一次我們碰面時能夠分到同樣多的錢。”但是,列昂內爾的目標主要是保持倫敦分行相對自治的地位。他真實的勝利是要擊敗詹姆斯的提議——早在30年前便提出的一個建議:五家分行的合夥協議應該公開:
詹姆斯叔叔擬訂不提及我們資金內容的合夥協議,以便他在巴黎遇到誰是家族合夥人的問題時能夠出示——現在,就如我們在倫敦經常說的那樣,我們的銀行與其他銀行沒有任何關係,我們希望避免任何人出示合夥協議的情形,涉及所有資金事務的協議不可能擬訂出來,但(詹姆斯叔叔)的這個建議可能很容易導致合夥協議被公眾獲悉,因此不能擬訂,他們立刻同意了我的觀點。
多虧了列昂內爾,五家分行聯絡的準確情況一直隱藏在神秘之中,合夥人和他們的律師才瞭解其中的秘密。這種保密做法是羅斯柴爾德的一個傳統;但似乎很容易合理地推斷,列昂內爾傾向於不再與其他四家分行保持過於緊密的聯絡。
“為我們已經有的感謝上帝吧”:這是內森的兒子們最典型的想法。納特和安東尼在幾個月前都用了幾乎一模一樣的句子:“我們必須要為我們已經得到的感謝上帝並努力保住它。”實際上,很容易將對於事業的態度方面的“代溝”作為他們19世紀30年代和40年代不和的一個解釋。毫無疑問,此時的紐考特已經比內森時代的紐考特在財政上更為穩定:比如,減少了債券市場的投機,更多地從事匯票承兌業務。“我們喜歡利潤微薄的大量交易,持有非常大數量的股票,等待非常高的價格。”納特從巴黎寫給兄弟們的信裡說,這是他寫到紙上的眾多經商箴言的其中之一。由於被“流放”到海峽的對岸,他傾向於用國家特性的因素來解釋紐考特與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