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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ā酚肼匏共穸�錄易遄叩攪艘黃穡旱�19世紀30年代末,他們有效地分享了布洛涅與倫敦之間的信鴿郵遞服務。可能更為重要的是,內森與托馬斯·馬薩·艾爾薩格確立了友誼,後者1817年加入了《泰晤士報》,也是該報直至1846年的頂尖金融作者之一。儘管羅斯柴爾德家族與《泰晤士報》之間的緊密程度不應被誇大(艾爾薩格有時會對英國資金輸出的規模表示憂慮,而內森比任何人都鼓勵資金輸出),但是激進派和民權運動人士指責《泰晤士報》是“猶太人的豎琴”並不完全是憑空捏造的理由。1842年,安塞爾姆寫信給他的堂兄弟,提及了“普魯士政府將頒佈的針對猶太人的新法令”:
羅斯柴爾德家族第二部 金融統治者 第二章 世界的銀行家(21)
普魯士國王非常虛榮,很容易受到《辯論日報》或不認同他的政府的英國報紙影響。因此,非常需要這些報紙不時刊登有利於猶太人的文章。由於你十分熟悉《泰晤士報》的主導人物,你能夠很容易讓他們插入這些文章,我會發一些德語文章給你,你可以讓人翻譯一下。
當然,對媒體的這類控制與今天的模式大致相同,而且很難指責羅斯柴爾德家族尋求對那些敵意媒體施加影響力的做法。現代讀者很難判斷的一點就是當時的金融運作,因為那時幾乎沒有正式的監管措施,金融革新的快速步伐也讓這方面的立法出現了滯後情況。毫無疑問,羅斯柴爾德完全利用了金融環境的流動性,但是如果將他們的行為上升為“內部交易”或任何現代形式的欺詐,那就是一個時代性的錯誤了。巴爾扎克的《人間喜劇》中的紐沁根——以詹姆斯為原型的德國猶太銀行家——透過一系列偽造的破產行為累積起了自己的財富。他把這些行動非常詳盡有趣地描寫了出來,但是它們在經濟學上根本說不通,他們與羅斯柴爾德家族的實際運作也絲毫沒有重合之處。實際上,似乎只有幾起針對內森錯誤運作行為的法律指控,而且只有一起指控最終成立。比如,1823年,一個購買1822年那不勒斯債券的人聲稱內森試圖扣留他的1255英鎊的存款:這個案子未被受理,而且似乎實際上是原告、一個名叫亨寧斯的倫敦玉米商人自己背信棄義(當法國入侵西班牙導致債券價格下跌時,他拒絕付款;在價格恢復後,他又試圖補交款項)。
針對內森被立案的指控出現在1829年,原告是一個叫做布魯克曼的人,他聲稱羅斯柴爾德家族存心給他提供一個糟糕的投資建議,然後收取買賣股票的費用,而事實上這些買賣根本沒有發生。布魯克曼聲稱,1818年,內森建議他賣出2萬法郎的法國公債,投資由倫敦分行發行的普魯士債券。這不僅是一個糟糕的建議——法國公債價格上漲了10%,而普魯士債券則下跌了7%——這其中還包含了欺詐的因素,內森並沒有將布魯克曼的法國公債賣給第三方,而是自己保留了下來。隨後,內森又採取了與布魯克曼指令相反的行動,賣出普魯士債券,重新買進了11�5法郎的法國公債。“與之前的情形一樣,原告一買進某隻股票,價格就會立刻下跌;然後原告被建議丟擲而原告的公債賣出後,市場則再次上揚。”布魯克曼接著被要求將錢重新投進法國公債,但沒過多久就再次接到丟擲的建議。根據巴黎分行的賬戶記錄,每筆交易都會從布魯克曼的賬戶里扣除“交易、利息、中介費和佣金”等各種費用,但實際上,圍繞法國公債並沒有發生任何交易,它們一直停留在羅斯柴爾德家族的手裡。內森的律師試圖證明布魯克曼只是一個“老練的投機者”,受質疑的賬戶10年前就已經設立,其中的記錄是偽造的,但法庭並未採信。
根據法院的嚴厲判決,內森“不合理宣告”的罪名成立,他被勒令向布魯克曼支付“損失的或應該得到的錢”,再加上5%的利息和各種支出費用。可以預料到的是,這起案件激發了另一幅漫畫《知道如何討價還價的人》的浮現,它描繪的內森穿著舊衣服,拿著一個寫著“法國債2萬公債”的袋子(見圖2�9)。
但是,這種類似於紐沁根的行為得到重視,只是因為它似乎是獨一無二的。實際上,羅斯柴爾德家族在這段時間內,更多的是扮演了欺詐受害人的身份,更不用說那些堂而皇之的盜竊了。1824年,一個叫多洛雷的法國人——他也在那不勒斯債券問題上提出了針對內森的指控,但並不成功——從倫敦分行以欺詐手段獲得了9670英鎊的匯票,然後在巴黎分行兌現。一年後,詹姆斯的一個辦事員盜取了大量紙幣(可能多達150萬法郎),他將那些錢藏在一條特製的腰帶裡帶出了辦公室。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