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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對此,也是這位負責人稱,那是由於調溫失誤造成的。奇怪的是,同一冰櫃內的其他屍體均冷凍完好,惟獨靳偉光屍體解凍融化。解凍不可避免促使屍體加速腐爛,最終將導致重驗失去條件。這位負責人只好向家屬道歉,併購來冰塊輔助冰櫃加速恢復冷凍。兩週後,靳家再次去檢視屍體,又是這位負責人稱沒有公檢機關的同意不準家屬檢視屍體。
濟南市一位叫趙平年的全國人大代表接受了我的採訪。他氣憤地說:“對於老靳兒子之死的案子,我早在去年就知道了,當時還和幾位全國人大代表一起聯名向省檢察院提出了有關建議,對方答應得雖然很好,可做起來卻是拖泥帶水,到現在都沒有一個結果。”他還說,有關辦案人員不但有明顯的作假行為,而且竟還有人對他進行威脅,警告他不要管這個案子,他很生氣,當即把有關情況向省裡有關部門作了反映。對於此案,省內先後有5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合簽名,兩次聯名提請複議,強烈要求山東省有關主管部門儘快驗屍,查明死者的真正死因,並嚴肅處理此事。但令人遺憾的是,此事至今無果。
靳士讓的不斷上訴,引起了山東省多名各級人大代表的關注。為了維護正義,為了使此宗在當地影響巨大的命案能早日水落石出,從1999年開始,數名人大代表聯名向山東省有關部門提交了《公正調查靳偉光命案的建議》,並指出,從有關部門提供的案卷材料中暴露出的自相矛盾、前後兩次不同的鑑定結果,與被害人親屬所出示的相關材料對照錄影、照片和屍體傷痕實際不符,顯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疑案。
在2000年的全國人大九屆三次代表會上,山東、河南兩省43名全國人大代表又一次聯名提交了有關建議。2002年3月6日,在第九屆全國人代人第四次會議上,50名全國人大代表再次聯名提請《公正調查靳偉光命案的建議》,要求最高檢察院直接調查處理此案,儘快直接驗屍鑑定。建議中談到:
1�家屬根據《刑事訴訟法》所賦予的權利,強烈要求重新驗屍鑑定、查明死者的真實死因及傷痕形成的要求合法合理,但為何重驗要求一再被有關人員藉故壓下置之不理?
2�屍體是最根本的重驗檢查依據,但是,濟南市檢察院為何拋開現成屍體不驗,而另外去尋找玻璃檢片代替屍體檢驗呢?
3�為了客觀公正地重新鑑定,避免人為因素影響重驗結果,鑑於省、市公檢機關參與了原鑑定,重驗應予迴避。去年11月最高檢察院批示重新驗屍鑑定後,為什麼仍由濟南市檢察院及原鑑定的法醫參與?這豈不是顯而易見違背了迴避的法律規定嗎?當家屬和隨同監督聯絡法醫的人大代表及群眾一再要求多家法醫和最高檢察院法醫共同鑑定,為何市檢察院卻堅持由其指定某一家法醫鑑定呢?
4�對於惟一落入法網的兇手姜某,為何違背審判程式,將其轉到根本沒有審判人命管轄權的商河縣法院審理呢?而且,法院在沒有任何兇器、物證、人證的情況下,只判決殘害人命的姜某14年有期徒刑,這難道不是重罪輕判嗎?
就在我採訪此案的過程中,有關部門還多次打來電話,一個口稱可接受我採訪的有關人員見到我後,硬塞給我一個大信封,但被我謝絕了。為防止出意外,我只好幾次搬動地方。
只用了三天時間,我對此案的採訪已經是面面俱到了,於是我向遠在北京的吳琰彙報有關採訪情況後,決定馬上回北京。
我寫稿時,山東省有關部門又有人打來電話,要求不要發這篇稿子。我沒有理睬。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這篇我獨家採訪的新聞稿直到2001年7月21日才艱難地在《工人日報》的“特別報道”欄中以《俺不認命:兒咋就死得不明不白?——五十名人大代表兩次提案的前前後後》發表出來。同時還配發了死者靳偉光生前的一張照片、悲痛欲絕的靳士讓在家中懷抱兒子遺像老淚縱橫的情景和他在濟南市殯儀館檢視兒子遺體等三張照片。在同一天的同一個版面,也刊發了一篇有關河南焦作全國人大代表姚秀雲和當地幾位人大代表對有關政法部門實施監督並最終使一起重大冤案得到昭雪的文章。
後來我獲悉,此稿發表後,在當地引起了很大的轟動,自然也引起了當地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事後,滿懷感激的靳士讓給我和《工人日報》送來了一個錦旗。
第十四章 為弱勢群體仗義執言第104節 討債民工命喪惡老闆尖刀下(1)
我曾在前面說過,我這個出身貧苦、從貧困鄉村走出並在多處建築工地做過民工的流浪記者,在十年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