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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有關恐嚇電話經常接到,但我每天還是堅出門採訪。但令我沒有想到的是,在此後不久,我先是在南方日報社附近的五羊新城遭受到一位彪形大漢的攔路威脅和恐嚇,接著在隨後的一個午夜,我騎腳踏車路過廣州大橋時,竟然又會遭受到三個傢伙刀棒亂的圍截,最後被迫從珠江大橋跳入濁浪滔滔的珠江水逃生。有關詳情,已在我的第一本書《臥底歷險——我的第四次死裡逃生》中有較為詳盡的記錄,在此不再重複。
在我堅持不懈的跟蹤報道下,在南方都市報和社會各界強大的輿論壓力下,在廣大讀者的強烈呼籲下,銀河村治保會終於承認打人兇手系治安員所為,並再三向世東等人致歉。與此同時,興華派出所亦透過不同方式讓傷者指認兇手,並表示一定及時嚴懲有關責任人。
我對銀河村事件長達十多天的跟蹤報道,社會反響極為強烈,這種聲勢《南方都市報》是史無前例的;同時,在廣州地區能用如此大的聲勢,用如此長的時間,不惜用這麼多版面報道治安員違法事件,也是聞所未聞的事。
雖然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事件已於《南方都市報》上持續刊載了十幾天,銀河村治保會也迫於壓力終於承認錯誤並道歉,有關主管部門也表明態度採取了行動,但那幾名打人兇手還是沒有落入法網,而且受害人的損失也未得到相應賠償。就在這個時候,報社的幾位領導認為《南方都市報》有關此事的報道已持續了這麼多天,社會反響極為強烈,各地讀者的強烈的反映更是大振人心。李民英、關健、程益中及任天陽等有關領導經過研究,決定再作一次集中的報道,以對此事做個總結。同時,對於一家剛走上市場的都市類報紙來說,抓住這樣一宗獨家的而又能引人注目的好新聞,不但能在社會公眾和各地讀者面前擴大社會影響,而且更能大大提高報紙的良好形象,說得通俗一點,那就是能趁機對自己的報紙進行一番炒作。
1998年1月4日下午,經過商量,編輯部整理出社會各界讀者關於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事件的大量來信和情況反映,決定儘快做成一個專題。
這天晚上,我又接到幾個恐嚇電話,忍無可忍之餘,我當即向主編關健提出建議:在發專題的同時,請把我的照片也刊登出來?現在不是總有人要買我的人頭嗎?他們不是老在報社門口向保安打聽我的長相嗎?那麼這次,就乾脆把我的人頭'懸掛'在咱們的報紙上吧,誰敢要,就讓他們儘管來取吧!當時,有領導認為這樣做太冒險了,稱本來對方不認識你,如果這個節骨眼兒上你卻把照片亮相讓所有仇家看清楚,豈不是給他們提供便利?
我主意已定,坦然地向關心我的領導表示:如果真的有人要來報復我,我是很難躲開的。與其這樣躲躲閃閃,還不如我表明立場,透過自己的報紙,正式向天下所有不法之徒宣戰!
第二天,即1月5日,《南方都市報》在頭版的顯著位置刊發了同事曾華鋒以“本報記者”之名、題為《本報一則報道引發僑胞設立基金》的報道。編輯部同時在此文的後面對第六版的相關專題報道作了導讀。在當日的第六版,編輯部用整版作了此次新聞專題報道,以《保安員違法事件備受百姓關注》為總標題,以“本報《吃霸王飯打無辜人》追蹤報道反映強烈”為副題,就銀河村治安員打人之事,發表了七封各地讀者對此事的強烈反響的來信,分別以《媒介要敢於向邪惡勢力開火》、《清理保安敗類刻不容緩》、《何人無法無天證人提供姓名》、《官兵支援本報激濁揚清》等小標題,發表了駐穗部隊官兵、沙河街保安員顏學東、銀河村村民向記者的舉報打人兇手的來信以及署名為“佛山全體正義律師”等有關讀者的來函來信。
第五章 槍口下的政法記者生涯第37節 向黑惡勢力“叫賣”人頭!(4)
更引人注目的是,在這一整版報紙的右面,不但刊發了我在這一晚臨時花了半個多小時趕寫出來的一篇有關此事的採訪後記,同時刊登了我的一幅照片。
眾多讀者早已從相關報道瞭解到我當時身處受人威脅追殺之境,現在又見我將自己的照片如此赫然刊登在報紙上,不由紛紛來電錶示驚訝與慰問:早就有人在找你麻煩想讓你消失了,你現在卻讓自己在全社會曝光;難道真的不怕他們對你下毒手嗎?我的這種冒險做法,更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