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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斯和阿格麗平娜(小)的兒子尼祿的名字,大概已成了一個普通名詞。皇帝以空前未有的殘暴著稱。甚至塞涅卡這位哲學家和高明的演員親自教育尼祿,也始終未能使皇帝養成高尚的品德。這位統治者為了實行改革,使國家富強,不惜殺害自己的隔山兄弟和母親,逼迫塞涅卡自盡。尼祿的統治終於同死刑——殘暴的頂點不能分開了。羅馬大火招來的是無辜的人們被處決。皇帝揭露了皮宗的陰謀,然後就開始杜撰一個個的假陰謀,以便消滅那些最孚眾望的元老和危險的競爭對手。告密受到鼓勵尼祿在喜歡把暴行當作統治手段的同時,也熱愛詩歌及其他藝術。
不,我不打算做任何直接的歷史類比,更不用說不無爭議的類比。我只想再一次提醒大家,凡是不受監督的個人專權,都孕育著濫用職權直至製造暴行的危險。在任何時代和歷史時期都是這樣。這個道理並不僅僅對公元54—68年尼祿統治時期才正確。
任何正義的目的和意願,都不能為不道德的手段辯護。這種手段不僅按性質來說是道義上的禍害,而且就後果來說也是一種社會禍害。要知道,“我們的理想,”列寧堅信這一點,“不容許對人施行暴力。”⑨而在令人痛心的、作為悲劇寫入我國曆史的1937年,斯大林正是廣泛地訴諸暴力。這是悲劇的震中,這主要還不是由於迫害的面很大(顯然,1929—1933年受害的人更多),而首先是由於政治上的厚顏無恥登峰造極。而偉大的人民又未能及時識破它。
是誰使“人民公敵”這個可怕的名詞流傳開來的?它是怎麼來的?當然,問題不在於概念,而在於企圖找到斯大林用來廣泛採用社會暴力的某種歷史的、政治的、邏輯的根據。我已經在本書的開頭提到過,斯大林第一次瞭解法國大革命的歷史是在圖魯漢斯克。當時給他印象特別深的就是羅伯斯庇爾和庫通的堅定性:他們在緊要關頭設法透過了簡化對“革命敵人”的審判程式法。斯大林很欣賞羅伯斯庇爾的公式:“誰穿著金絲邊褲子,誰就是所有長褲漢的敵人。”誰不同革命站在一起,誰就是革命的敵人,斯大林就是這樣按照自己的理解來閱讀羅伯斯庇爾的書的。當時他就注意到羅伯斯庇爾1794年6月10日在國民公會的演說中他認為很有意思的一句話:“每當自由看來取得輝煌勝利的時候,祖國的敵人都在制訂更加狂妄的陰謀。”
斯大林從歷史上尋找的不僅是類比,而且是將來為自己辯解的論據。他很喜歡羅伯斯庇爾1794年2月5日在國民公會中發表的意見:管理人民的公敵要用恐怖正是由於羅伯斯庇爾的堅持,作為對殺害馬拉、夏利埃、勒佩萊斯蒂埃·德·聖法爾若和其他雅各賓黨人的回答,國民公會頒佈法令:“恐怖提上日程。”國民公會在熱月政變發生一個半月前建立的革命法庭對1563人作出判決,其中只有278人宣判無罪,其餘的全被判處死刑!羅伯斯庇爾甚至把丹東、德莫林、菲利波等等這樣的活動家也送上了斷頭臺
但是斯大林不願意看到,羅伯斯庇爾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也曾珍惜過被他送去處決的人的生命。蘇聯的獨裁者總是對暗殺行為怕得要死。所以許多不幸者的罪名都是臭名昭著的第58條第8款——“對蘇維埃政權的代表進行恐怖活動”。翻閱一下刑事案件的卷宗就會發現(如果相信當時的訴訟程式的話),成千上萬的蘇聯公民僅僅是想過如何除掉“領袖”和他周圍所有的人!斯大林不願重犯法國大革命的錯誤。他的恐怖將是無情的!
雖然“人民公敵”這個名詞從前就廣為流傳,但斯大林在1934年之後給它充實了“具體內容”。早在1936年7月29日黨中央給各共和國和各州黨組織的《秘密信》中(斯大林直接“插手”了這封信的起草工作)就已經強調指出,人民公敵通常表現得“溫順而和藹”,他們千方百計“偷偷爬進社會主義”,這是一些不接受社會主義的人,他們的處境越困難,他們就越將採用極端手段”紒紛矠
1951—1953年當過國家安全部副部長的阿·阿·葉皮謝夫向我講道,貝利亞喜歡在會上強調一種他認為發明權屬於斯大林的思想:“人民公敵不僅指進行暗害活動的人,而且指懷疑黨的路線正確的人。而這種人在我們中間還很多,我們應當把他們消滅掉”不願多談自己的葉皮謝夫讓我分享了他少有的坦露心跡的時光。
“我好不容易才脫離了貝利亞的賊窩。我曾多次請求放我回去做黨的工作,貝利亞惡狠狠地說:
“‘不想同我一起工作嗎?那就隨你的便吧’
“幾天以後,我被派到敖德薩,”對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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