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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一個人帶其他的孩子。這也許是父親一時說大話,表示大度,可是母親真的被父親感動了。她想走,卻怎麼也狠不了心,她離不開其他五個孩子,父親眼睛已不能繼續在船上工作,她必須留在這個家。但是她要這個家,就意味著失去小孫,也不能讓小孫見孩子,這也是她不忍心做的。
小孫知道了母親的痛苦,很絕望,但他們沒有別的選擇。
房子裡沒開燈,暗暗的,幾乎看不見母親的臉,但我能感覺到淚水從母親的眼眶裡往外淌,抽噎使她說話很困難。可是我對她的痛苦無動於衷,我第一次聽到母親坦陳我出生的恥辱,又氣又恨,準備把心腸硬到底。
忽然,捲菸廠的蒸氣鍋爐又放餘氣了,轟隆隆地怪叫,震得附近破舊的木板房一搖一晃,好似隨時都可能在聲波衝擊中坍塌或飛昇天空。工廠汽笛震耳尖叫,每天會有幾次,半夜也會突然囂叫起來。平時習慣了,倒無所謂,這陣卻象是有意來阻止母親的回憶。
既然如此,只有想辦法把我送掉。第一次送的是二姐夫的對門鄰居,母親當年紗廠時工友的妹妹。
母親說,“她家二個兒子,沒女兒,經濟情況比我家好,至少有你一口飯吃,還沒人知道你是私生的,不會受欺負,起碼不會讓哥哥姐姐們為餓肚子的事老是記你的仇。你不在跟前,他們也會對我好一些,聽話一些,家裡少些吵鬧。”
我好象記得曾徑有個女人,深夜為我換內褲,那時我老尿床,她確實比我母親對我好。
“你記得的時候,已不是你送到她家的時候,而是後來,是她想你,把你接回去耍幾天。你只有半歲時才是真送給了她。”母親說。去了沒多久,她丈夫就被抓走了,說是有貪汙行為。災荒年人人弄吃的,啥子辦法都想盡,查起來,也是啥子辦法都有。能躲過就躲過,能栽他人保自己就栽害他人。反正,他被人栽準了,判了三年刑,送農場勞教。母親只好把我抱回來,那個女人沒法留我了。
母親不會扔我到大街上,但一定還送給這人或那人過,甚至可能把我送到孤兒院去過。都是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沒送成,最後我才無可奈何地被留在了這個家裡。
仿彷彿佛還記得有一次,我到中學街上端去等一週才回家一次的母親,走著走著就迷路了。我就坐在一坡任何人都能看見我的石梯上,不敢哭,怕一哭,被人知道是迷路的孩子,被弄走。我就裝得象沒事似的坐在那裡,結果被三哥瞧見,揪了回去,向已經另路回家的母親告了一狀。我被母親賞了兩巴掌,狠狠罵了一晚。我早被回不了家的擔憂給嚇壞了,一句解釋的話也說不出來,哪怕我會說,也申辯不清楚。回家就行,有家就行,不管這是個什麼樣的家。
我小時那麼怕陌生人,一見陌生人內心就緊張害怕,長大了,還是照舊,想必是小時怕失去家驚駭的緣故。
這一切實在太淺顯,謎底早就候在那裡,等著我揭來看,只是我傻傻地從未追究到底。於是我說:“那我要見他。”
母親早就等著我這麼說,她一點沒驚訝,站了起來。
我不知道母親要幹什麼,身體不自覺地往後縮,貼緊牆。
母親走到門旁,看看門關緊了沒有,然後轉過頭,對著我低聲說,“我已安排好了,明天下午我帶你到城中心裡去見他。”
母親最近幾天來,總以上二姐家為名去城中心,原來就是這個原因。算起來,母親已有多少年,十六年,十八年,不知有多長的年月沒有見過我生父了?我發現她去開門的手都在抖,接連拉了三下門閂,才把門閂拉開,她的手停在門閂上,再沒有力氣去拉開房門似的。
為了我,母親才去見一個她肯定很想念但又不能見的人。
2
應當是我的歸屬已定之後,他們決定見最後一面。在江對岸新民街那兩層樓的木板房,他住樓上靠街的一間。他和她相擁在一起,兩人比以前任何一次更難分難捨。街下是一條馬路,過路的人和車,那天象趕集一樣多,喧鬧無比。有人死,在放鞭炮,哭喪婆在喊天喊地,有隊伍敲著鑼鼓打著銅鈸送喜報,表揚城市的人“自願”響應政府號召回到農村去,農村災荒年後人口大減,缺少勞力種地。他們聽不到,他們被彼此的身體牢牢吸住,被彼此的呼吸吞沒,赤裸的身體上全是汗粒。在他們從床上翻滾在地板上時,他們的身體還緊密地連在一起。
那時,我被母親擱置在哪個角落?
竭盡全力,高潮就是不肯到來,第一次如此放任,第一次不怕有孩子們闖進屋,不擔心孩子們半夜突然醒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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