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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話裡的意思當然很明白:我們都知道西洋人是野蠻人,但是不要說出來,傷
了感情。
在“野蠻”的瑞典,被判了終身監禁的重犯還有假期;不久前一個間諜在與妻
子“度假”的時候溜跑了,西方諸國引為笑談,瑞典不以為忤,堅持“犯人也有人
權”。在“野蠻”的瑞典,沒有人會因為付不起醫藥費而被拒於醫院門外,沒有鰥
寡孤獨年老者會因為無人撫養而死去。在“野蠻”的瑞典,沒有人會因為“言論不
當”而被囚禁起來,也沒有人會把幼女販賣到妓院作為雛妓。
一個來自高度文明的歐洲人被中國人看作“番子”;我這個自視甚高的亞洲作
家被歐洲人看作從良妓女、難民;我們的感受是一樣的。我在歐洲所面對的誤解、
歧視,其實不是歐洲人的弱點,而是“人”的弱點吧!
或者作夢的七等生竟是對的。
※ ※ ※ ※ ※
《人在歐洲》是我旅瑞一年半的心路,大部分的文章都在《九十年代》、《文
星》以及時報“人間”副刊上發表。從《野火》到《人在歐洲》,我好像翻過了一
座山,站在另一個山頭上,遠看來時路,臺灣隱隱在路的起點。離開瑞士,移居西
德,眼前又是一條叉路,我漸行漸遠漸深沉,但路則像一根綿延的帶子,系在胸間,
時時感覺那起點的扯動。
一九八八年五月於蘇黎世
三個和一個
——龍應臺雜文散議
楊際嵐
綜觀當代雜文界,龍應臺是個“異數”。
在發表《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以前,全臺灣幾乎還沒有人聽說過“龍應
臺” 這個名字; 僅僅過了一年,出版《野火集》之後,全臺灣幾乎沒有人不知道
“龍應臺”三個字。
她的經歷似乎極為平順、簡括。
無妨展視一下履歷表:原籍湖南省衡東縣,一九五二年生於臺灣省高雄縣大寮
鄉水源地;一九六九年,進入臺灣成功大學外文系就讀;一九七五年九月,留學美
國,攻讀英美文學,在堪薩斯州立大學英文系獲博士學位,在紐約市立大學及梅西
大學英文系任教;一九八三年八月,回臺灣,任中央大學英文系客座副教授;一九
八五年八月,轉任淡江大學美國研究所;一九八六年八月,旅居瑞士蘇黎世;一九
八八年五月,遷居聯邦德國法蘭克福。
她的創作歷程,似乎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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