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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作“美國小姐”是以色取
勝,作“第一夫人”又是以什麼取勝呢?
把一個女人封為“第一夫人”而愛之寵之驕縱之,其實是對那個女人的侮辱。
她原來可以是一個律師,或教授,或記者,甚至於一個全心全意的母親,她可以憑
她一己的努力而被稱為一個出色的律師、教授、記者、母親。但是美國的社會漠視
她本身的條件,徑自稱她為“第一夫人”,不管是第一或尾巴,“夫人”就是“夫
人”,某某人的妻子。她的價值,因此完全附著於另一個人身上。既然她附著於總
統身上,她當然也就含糊籠統地變成國事的一部分,成為“嫁”出來的總統。
美國人把候選人的家庭私生活扯進公事來,大概也是因為心裡明白,除了自己
“選”過來的總統之外,也得考慮那個“嫁”過來的裙帶總統吧!
※ ※ ※ ※ ※
記者躲在暗巷中偵察別人臥房的私生活,“下流”大概是最好的辭彙。卡特出
事之後,有美國議員受到震撼,出來公開宣佈自己是個同性戀者。他估計“自首”
之後,就不會受記者的暗算了。美國的政治人物為什麼如此屈服於媒體的操縱?自
然是因為他的政治生命倚賴媒體的塑造,可以促成他也可以顛覆他。這就是功利思
想了。 不為功利計算, 政治人物就應該有保護自己人格的勇氣。當一個記者問:
“你是否與人通姦?你做愛時採取什麼姿勢?”有格的政治人物可以回答:“滾你
娘個蛋! Go To Hell!”
美國的記者以“人民有知的權利”為盾牌,有時候使出宵小的手段揭人隱私,
固然是不道德的,新聞記者若是畏懼權勢,明知黑暗而不去揭發,又何嘗是道德呢?
與美國記者背道而馳的,大概是中國的記者。在中國大陸,有哪個記者敢去追蹤、
揭發一個當權派高官的“隱私”呢?即使在已經大為開放的臺灣,如果聽說有什麼
中央要員、政治新星,是個關起門來把老婆吊起來毒打的男人,有沒有記者敢問他:
“你是不是個虐待妻子的人?”本來男女關係只是男歡女愛,各取所需,但虐待妻
子卻是違揹人權、違反法律的事。新聞記者不敢去挖掘,或許比美國記者的挖掘過
分更不道德。
可以原諒,不可以遺忘
六十七歲的老麥在克里夫蘭住了四十年。從汽車廠退休下來,他就只管在院子
裡種花,偶爾帶著一條老狗上街走走。孩子們都長大了,各自獨立,只有老伴在家
裡烤烤蛋糕、燒燒菜。提到老麥夫婦,鄰居會說:“啊,那對和氣的老人!”
有一天,老麥突然被逮捕了。以色列專門追獵納粹的政府部門說老麥在二次大
戰中是煤氣房的管理工人,要求美國政府引渡到以色列當戰犯審判。美國照辦,所
以老麥就不見了,離開了他住了四十年的家。
不但以色列有專門搜尋納粹的機構,美國也有。只要是四十年前和納粹有過關
系的,不論是遁逃南美的叢林或改名換姓匿居歐亞,天涯海角都會被搜出來,關進
監獄中,面臨審判。這種“冤有頭、債有主”找納粹討還血債的行為,不只是以色
列猶太人的國家大事,也是歐美各國,尤其是巨無霸的美國,所熱切資助的。華德
翰競選奧國總統時,猶太人提出嚴重抗議與警告,指控他是一名納粹,引起國際注
目。今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頒給了一個畢生為猶太人作見證的作家。這種種跡象都
顯示以色列國家雖小,猶太人的“血債”卻近乎“匹夫有責”,人人都得熱切關懷。
猶太人在西方舞臺上聲音特別大,當然有許多原因。原因之一:猶太人財大勢
大;尤其在美國,不論是新聞、政治或經濟,都有舉足輕重的控制分量。原因之二:
猶太人是弱者;沒有其他民族(至少在西方人的觀念裡)受過那麼多的苦難。原因
之三:西方人有罪惡感;多少猶太人的苦難是西方人所造成的。
以色列出動的每一次逮捕,西方的報紙都要發出勝利的歡呼;又一個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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