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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種感覺,你喜歡這樂曲。”她微笑著,望著車前方,認真聽著電子吉他和其他樂器合奏的優美旋律,這種樂器配置也是這兩位歌手演唱的標誌。“真是好聽。”
“是嗎?”
“很優美動聽,而且很能激發靈感。我們都聽了十多分鐘了,我耳朵並沒被震聾。在家裡,金老是要播放震耳欲聾的音樂,換種音樂聽聽,很有味的。”
“沒那麼可怕吧?”
“不要趕我去學時髦。還有那些歌詞,我的天哪我原來認為自己還算是個嬉皮士一代的母親,可是現在有些‘歌’,要是還能稱作歌的話”
賴利開心地笑了。“現在是什麼時代了?”
“嗨,你也不是什麼搖滾樂國王啊。”
“那麼斯蒂利·丹總該算得上了吧?”
“我看未必。”
他故意裝出一副沮喪的樣子。“真掃興。”
特斯望著車子前方。“我告訴你,現在剛出了一張叫《新邊疆》的歌集,”她面無表情地說道,一邊從眼角偷偷打量著他,看他有什麼反應。她看到他一副認真傾聽的樣子,暗暗竊喜用唐納德·費根唱的這首歌曲為主打歌曲的碟片打了他一個措手不及。他向她微微點了點頭,臉上露出佩服的神情,他倆的目光相遇了。她覺得自己的臉頰有些微微發燙,這時她的手機響了。
這時候有人打手機來,真讓人討厭,她從包裡拿出手機,看了看螢幕顯示,但螢幕上沒有來電的號碼。她決定接聽,但馬上就後悔了。
“嗨,是我。道格。”
她平時就懶得再理睬她的前夫,現在更是在不討巧的時機。特斯避開賴利投來的目光,壓低著嗓音。
“你有什麼事?”她冷冷地問道。
“我知道你那天晚上在博物館裡,我想知道有什麼——”
又是那回事。道格這個人,老是到處鑽營。她打斷他的話,“我不能談這事,就是如此,”她尋找了個藉口,“聯邦調查局的人特別要我別向新聞界講任何話。”
“是嗎?太棒了。”太棒了?有什麼可算是太棒的?“別人都沒被這般叮囑過,”他興高采烈地說道。“那是為什麼,嗯?你知道些別人不知道的事?”
這藉口反而惹起了麻煩。“別再說了,道格。”
“不要這樣嘛。”電話那頭傳來了假心假意的討好話。“總歸是我呀。”
好像她會忘記是誰似的。“不行,”她又回絕了。
“特斯,給我個面子吧。”
“我掛電話了。”
“別,不要掛,親愛的——”
她啪的一聲撳斷了通話,用力把手機扔進小包裡,深深地吐出一口氣,呆呆地望著車前方。
過了幾分鐘後,她強制著自己放鬆頸部和肩膀的肌肉,沒轉臉向賴利,輕輕說道,“對不起,是我的前夫。”
“我猜到了。那是我在匡蒂科受訓時學的招。”
她有點不太自然地咯咯一笑。“什麼事都瞞不過你吧?”
他望了望她。“一般來說是這樣的。但聖殿騎士的事是例外,在這件事上,我們這位確實令人惱怒的考古學家總能搶在我們這些外行前面好幾步。”
她笑了。“那也不要因為我就止步不前呀。”
他又望著她,看見她也側過臉在望他。兩人對視著,他的目光稍稍比平時多停留了一會。
他很高興她接受了邀請,讓他開車送她回家。
車子開到她家所在的街道時,路燈已開啟了,看到自己的家,特斯感到無比欣慰,這幾天的恐懼和焦慮都被拋在了腦後。
萬斯曾經來過這兒,她打了個寒顫。他還進了我的家。
他們驅車經過停泊在她家外邊路口的巡邏警車,賴利向坐在警車裡的人揮了揮手,算是打個招呼,警車裡的人也向他揮了揮手,那個人在證人訊問時見過特斯,他看到了特斯也在賴利的車上。
他們到了特斯的家門口,賴利把車停在門前的車道上,熄掉了引擎。特斯看了一眼屋子,略微有點不安。她還在猶豫是否請他進去稍息片刻,卻在不覺間話已出口了。“你進屋稍坐片刻嗎?”
他有點猶豫,隨即說道,“好啊。”他的語氣中沒有一點調情的味道。“進屋看看也好。”
在門口,他伸出手接過鑰匙,開啟門先跨進屋裡。
屋裡安靜得出奇,特斯跟在他後面走進了客廳,自然習慣地開啟了所有的燈,隨後又開啟了電視機,稍稍調低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