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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就會引起一場風波。左鄰右舍立即會發出一片喧囂和吵鬧。每個人都準備懲罰如此的大罪。而且,在案件尚未審理之前,在那個可憐的人還沒有經過正式手續受到剝奪其自由、財產或生命懲罰之前,那些狂熱分子就很難保持克制和忍耐而不立即採取暴力和掠奪行為。
呵!
我們教會各宗派的那些雄辯家們,將要竭盡全力地施展其雄辯之才來顛倒是非,論證人們的過失。
但是,請他們饒恕這些人吧!請他們不要以暴力手段來彌補他們理智的匱乏吧!因為暴力屬於另外一個管轄的範疇,與教士之手是不相稱的。請他們勿以官長的權威來補救他們的辯才和學識,否則,當他們詭稱只愛真理時,他們那帶著火與劍味道的極度狂熱或許會使其野心暴露無遺,而使人看到,他們所追求的無非是世俗統治權罷了。因為確實很難說服稍有常識的人使其相信:一個眼不掉淚、心安理得地把他的弟兄交給劊子手去活活燒死的人,是真心實意地關心於拯救他的弟兄,使其在來世中免遭地獄的火刑的。
最後,讓我們來考察官長在寬容問題上所負的職責,這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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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友人的一封信91
我們已經證明了掌管靈魂的事不屬於官長——我之所以說,它不是官長的職責(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
,是因為我認為官長的職責,是由法律所規定並以懲罰作為強制手段的。
但是一種仁愛的關懷,包括教誨、勸誡和說服,是對每個人都不能否認的。因之,掌管靈魂的事屬於每個人自己,也只能留歸他自己。
可是,如果他對掌管自己的靈魂漠不關心呢?
我倒要反問一句:如果他對自己的財產或健康漠不關心,而這些顯然與公民政府關係更密切,那又該怎麼辦呢?官長能以法律保證他不會成為窮人或病夫嗎?法律充其量只保障公民的財產和健康不受他人的欺詐和暴力的侵害,而不能保障所有者自己不會對財產漫不經心或管理不善。一個人不論其願意與否,誰都無法強迫他一定要發財致富或身體健康。
不,上帝自己也不會違反人們的意願來拯救人。然而,我們不妨假設有某個君王欲強迫其臣民積累財富或保養好身體。
可是,能夠以法律規定這些臣民只能找羅馬大夫就醫並遵照其開列的藥方生活嗎?假若人們只能服用梵蒂岡或日內瓦店鋪裡出售的藥劑,事情會怎麼樣呢?
或者說,為使臣民們發財致富,難道就得以法律來迫使大家都去做商人和音樂師嗎?
或者說,因為有些食品店主和鐵匠能夠富足地供養全家並因為從事這些行業而發了大財,於是就下令讓大家都去開飯鋪或鐵匠鋪嗎?但是,卻可以說,生財之道有千條,而到天國之路卻只有一條。這話說得實在太好。尤其是出自那些主張強迫人們走這條路或那條路的人之口!因為,假若真的數條路可通天國,強迫他人者就不必要那樣多的藉口了。可是,假如我正勁頭十足地沿著神聖的地理學所標示的那條直通耶路撒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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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論宗教寬容
道路前進時,為什麼我還要因為不穿短筒靴;或者因為我的髮式不夠標準;或者因為我未按正確方式受洗;或者因為我在路上吃了肉或其它可口的東西;或者因為我遇到荊棘和懸崖便繞路而行;或者因為在有幾條路可走時,我揀了一條最捷徑、最乾淨的支路;或者因為我不願與一些不是不嚴肅、就是過於尖刻的同路者結伴而行;或者,因為我的嚮導是否穿白袍或戴不戴主教冠等等而受人毆打和虐待呢?當然,如果我們能夠正確地加以考慮,就不難發現,這些大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如果不帶有迷信和偽善的東西,對宗教或靈魂的拯救並無害處)是可以遵守或者不予理睬的。我說,正是這些區區小事將會在本來對宗教的本質或基本部分完全意見一致的兄弟基督徒中激起不共戴天的仇恨。
但是,假使我們贊同那些對一切不合於他們模式的東西一律加以譴責的狂熱派的意見,不同的方式將產生不同的後果。由此我們又能引出什麼樣的結論呢?真正通向永生之路只有一條。可是,在人們所走的如此紛繁雜蕪的道路中,究竟哪一條是正路,卻仍然是一個疑問。政府的關照或者正確的法規的制訂,都沒有為官長髮現較之私人自己尋找與研究發現出來的更加確實可靠的這條通往天國的道路。假定我因為患衰竭症而身體虛弱,又只有一種我不知道的藥可治好這病,難道能夠因為只有一種、又是我所不知道的藥,我就得請官長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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