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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憲派看來,革命派所要求的改革已遲遲超過政體的範圍。梁啟超主編的《新民叢報》上說:“吾人之目的,將以改造現政府而不欲動搖國家之根本。革命黨則因現政府之腐敗,並欲變更國家之根本組織。”這裡所說的“國家之根本組織”
,也就是國體的意思。
梁啟超表示,他是積極主張“政治革命”的,不過“政治革命”的目的應該只是君主立憲,而這是可以由人民向現政府提出要求來實現的。
他說:“要求必能達政治革命之目的,且非要求萬不能達政治革命之目的。是要求者,實政治革命之唯一手段也”。所以梁啟超的所謂“政治革命”
,其實是取消革命。他又明白地說,推翻清朝政府的“民族革命”是他所反對的,但這並不是因為他有愛於滿洲人,而是因為據他看來,實行“政治革命”並不需要推翻君主制度。至於君主是滿洲人還是漢人,也不是重要問題,為了避免紛擾,不如由現在的皇帝繼續當下去為好。由此可見,梁啟超等人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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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民族革命”
,其實質還是在於反對推翻兩千年來的封建君主政治。他們既然不要求推翻封建國家的“根本組織”
,當然不需要而且憎惡革命。
革命派在反駁以梁啟超為代表的立憲派的這些主張時,雖然有人強調,現政府是滿洲人的政府,所以即便它實行君主立憲也應反對。但更多的人則認為,革命是要結束兩千年來的君主政治,而代之以民主政治,不應當滿足於君主立憲。
資產階級革命派(或其中的多數人)既然主張把地主階級專政的國體改變為資產階級的民主共和國,他們就不能不主張實行真正的革命。
他們採取這樣的立場,就表現得生氣勃勃,遠比資產階級立憲派站在更先進的地位。
第二,資產階級革命派為了實現民主革命,要求發動下層人民群眾的力量。孫中山說:“我們定要由平民革命,建國民政府,這不止是我們革命之目的,並且是我們革命的時候所萬不可少產階級立憲派所最反對的。
資產階級革命派雖然不能作科學的階級分析,但是他們朦朧地接觸到了革命中的階級力量的問題。他們常常用“中等社會”和“下等社會”這樣的概念來說明這個問題。
1902年主張革命的楊篤生寫了本《新湖南》小冊子,他宣告他的書是寫給湖南的“中等社會”的。書中說:“諸君在於湖南之位置,實下等社會之所託命而上等社會之替人也。提挈下等社會以矯正上等社會者,惟諸君之責,破壞上等社會以卵翼下等社會者,亦為諸君之責。”
1903年留日學生出的《遊學譯編》雜誌上說:中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農民革命都是“雲興鼎沸,糜爛生民,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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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
,其原因在於“無善言革命之教育”。
這個作者認為,只有“中等社會”能夠教育下等社會,進行“有意識之破壞”
,“有價值之破壞”。因此他說:“下等社會者,革命事業之中堅也;中等社會者,革命事業之前列也”。1905年,陳天華在《民報》上寫道:“泰西革命之所以成功者,在於中等社會主持其事”
,這是說西方近代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勝利;“中國革命之所以不成功者,在無中等社會主持其事”
,這是說中國歷史上的農民革命。
陳天華不久後自殺,他留下的遺書中說:“今日唯有使中等社會皆知革命主義,漸普及下等社會,斯時也,一夫發難,萬眾響應,其於事何難焉?”
這些言論都表明,當時的革命派明確地認定,革命必須由“中等社會”來主持、領導,又必須發動“下等社會”的力量。
“中等社會”是個含糊不清的概念。按楊篤生的解釋,它包括“商”與“士”在內。
“商”可以說就是中小資產階級,“士”
是指在封建社會制度經受大動搖、大震盪的時候紛紛尋求出路的知識分子。對“下等社會”這概念,上引《遊學譯編》中的解釋,包括“秘密社會”
、“勞動社會”和“軍人社會”三者,在三者中又特別著重於“秘密社會”
(即江湖上的會黨組織)。這種解釋是有代表性的。
代表性的。
要革命,就會引發出“下等社會”的力量,這是資產階級立憲派之所以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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