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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年》第一卷第一號,《獨秀文存》卷一,3頁)1917年有個讀者提出”能否以孔子教義挽救世風澆漓,振作社會道德“的問題,陳獨秀答覆說:宗法社會之奴隸道德,病在分別尊卑,課卑者以片面之義務,於是君虐臣,父虐子,姑虐媳,夫虐妻,主虐奴,長虐幼。社會上種種之不道德,種種罪惡,施之者以為當然之權利,受之者皆服從於奴隸道德下而莫之能違,弱者多銜怨以歿世,強者則激而倒行逆施矣。以此種道德,支配今日之社會,維繫今日之人心,欲其不澆漓墮落也,是揚湯止沸耳,豈但南轅北轍而已哉。
(《新青年》第三卷第一號,《獨秀文存》卷三,52頁)
同舊道德家的說法相反,陳獨秀以為,在封建禮教的權威動搖的情況下,“世風”
、“人心”並不是更壞一些,而是有了進步。他抨擊傳統的封建禮教是一種奴隸道德,這是五四時期舉起民主和科學的大旗反對封建文化的人們一致的看法,這是擊中要害的看法。
既然要推翻三綱五常、忠孝節義這些封建老教條,也就必然要把打擊的矛頭指向封建時代的聖人——孔子。
那時,所謂“孔教會”及其他類似組織正在大肆活動。孔教會成立於1913年,由一些封建的官僚、政客、文人組成。康有為是它的精神上的領袖。
它曾積極支援袁世凱稱帝。
袁世凱死後,它仍鼓吹“定孔教為國教”
,主張在民國憲法上明定這一點。它的實際目的是要推翻民國。
1917年7月,軍閥張勳和康有為合作演出了一場擁戴清朝末代小皇帝復辟的鬧劇。
在1916年到1917年間,陳獨秀寫了好幾篇尖銳的論文,抨擊尊孔和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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闢,指明兩者間是有密切聯絡的。他說:孔子生長封建時代,所提倡之道德,封建時代之道德也;所垂示之禮教,即生活狀態,封建時代之禮教,封建時代之生活狀態也;所主張之政治,封建時代之政治也。封建時代之道德、禮教、生活、政治,所心營目注,其範圍不越少數君主貴族之權利與名譽,於多數國民之幸福無與焉。
(《新青年》第二卷第四號,《獨秀文存》卷一,121頁)。
吾人倘以為中國之法,孔子之道,足以組織吾之國家,支配吾之社會,使適於今日競爭世界之生存,則不徒共和憲法為可廢,凡十餘年來之變法維新,流血革命,設國會,改法律(民國以前所行之大清律,無一條非孔子之道)
,及一切新政治,新教育,無一非多事,且無一非謬誤,應悉廢罷,仍守舊法,以免濫費吾人之財力。
萬一不安本分,妄欲建設西洋式之新國家,組織西洋式之新社會,以求適今世之生存,則根本問題,不可不首先輸入西洋式社會國家之基礎,所謂平等人權之新信仰,對於與此新社會新國家新信仰不可相容之孔教,不可不有徹底之覺悟,猛勇之決心;否則不塞不流,不止不行!
(《新青年》第二卷第三號,《獨秀文存》卷一,1—112頁)
當時,有些人說,三綱五常之說出於後代,並不是孔子的本意,“原始孔教”和後代的孔教是有區別的,孔子的思想是被後世的儒者弄壞了的。陳獨秀不承認這種說法,認為“原始孔教”和後代的孔教並沒有實質上的不同。他說:“儒教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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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曰禮“
,而禮的用意就在於區別尊卑貴賤,“三綱”之說也就由此而起。
“此等別尊卑明貴賤之階級制度,乃宗法社會封建時代所同然,正不必以此為儒家之罪,更不必諱為原始孔教之所無。”
(《新青年》第三卷第三號,《獨秀文存》卷一,10頁)他反問說:如果孔子思想本身沒有這樣的內容,“漢唐以來諸儒”
,“何以獨與孔子為緣而覆敗壞之也”?
(《新青年》第二卷第四號,《獨秀文存》卷三,25頁)。
當時也有人說,孔子生於兩千多年前,其思想當然不能合於現代共和政制,所以不應該因此加以非難,而應該承認他是古代一大思想家。
陳獨秀對此答覆說:其所以非難孔子,“非因孔子之道之不適於今世,乃以今之妄人強欲以不適今世之孔道,支配今世之社會國家,將為文明進化之大阻力也”
(《新青年》第三卷第六號,《獨秀文存》卷一,168頁)。他又說:“本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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